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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害公共安全罪案例与实务

一线法律专家团队编写 精选全新真实判例加以解析 高校法律教育与民众法律咨询实用手册 法律从业人员必备法律参考书 依法治国、全民普法实用图书

作者:彭本辉、彭恋
定价:45
印次:1-1
ISBN:9787302481034
出版日期:2017.12.01
印刷日期:2017.12.06

本书采取以案说法的方式对危害公共安全罪各罪名进行了详细分析,主要包括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破坏交通工具罪、破坏交通设施罪、破坏电力设备罪、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交通肇事罪、重大责任事故罪、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危险物品肇事罪、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消防责任事故罪等。 书中所选案例紧扣法律条文规定,与现实生活紧密相连,对读者具有很强的参考借鉴价值。 本书适合作为各院校法律相关专业的案例教材,也适合作为广大民众咨询日常法律事务的实用指导书,还适合作为各企事业单位、法律培训机构、法官和律师等法律从业者,以及其他法律爱好者进行法律实践和研究的专业参考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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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做力所能及的工作——代丛书总序十八届四中全会是中国共产党历史上的第一次以法治建设为主题的中央全会,会议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五大体系: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 同时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六大任务: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宪法实施;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 在此大背景下,我们筹划编写了这套“法律专家案例与实务指导丛书”,希望能够为法治中国的建设做点力所能及的工作;在法律案例的提炼与分析中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增强公民的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为法治工作队伍的建设提供一定的支持。 编写法律案例书籍,是一项非常有意义的工作。但是,如何编写出与已有同类书籍相比更具鲜明特色,既能满足法律教学、法律实践需要,又具有普法实用价值的案例书籍,是非常具有挑战性的。本丛书的编写,便是接受此种挑战的一个尝试。我们紧紧围绕现实生活中经常出现的法律纠纷,以案件简介、案件进展、案件评析等为主要内容进行编写,以期达到编写目的。现在,各位编写者辛勤劳动的成果就要陆续面世了。在此,作为丛书的总主编,和各位读者说几句感言。 本丛书的编写、组稿工作,既充满了艰辛,也时有喜悦。凡是有过论文或书稿写作经历的人都知道,要品评作品的优劣得失往往比较容易,但是,要自己动手写出像样的文章或书籍,往往需要付出很大的努力,时间、精力等自不必说,最痛苦的恐怕是写作过程中遇到瓶颈时精神上的煎熬。本丛书的作者们大多有过这种炼狱般的经历。但是,在丛书出版之际,作者们无不感受到了收获的喜悦,仿佛看到新生儿呱呱坠地一般。 作为丛书的总主编,我们充分调动各方面资源,组织编写队伍,确定各书主题,制定编写规范。我们知道,编写人员的选择,是本丛书质量和效益的关键。考虑到本丛书所应具有的权威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等特点,我们要求编写人员既要有扎实的理论功底,更要有丰富的法律实践经验。 本丛书的主要目标读者群为各院校法律相关专业学生、具有一定法律意识的普通公民、法律理论及实践工作者以及法律爱好者等。 因为读者群比较广泛,而且读者阅读本丛书的目的可能不同,所以在编写的过程中,编者特别注意案例事实的陈述、法律术语的选择、风险防范方案的针对性等,尽可能让每位读者均能有所收获;语言尽量精练而不晦涩,希望学法者、用法者、执法者和守法者都能够从中受益。 本丛书还具有以下五个特点。 第一,编写队伍专业。丛书各分册的编写成员由公检法工作人员、法律学会研究人员、法律院校教授讲师、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企事业法律顾问等多年从事一线法律实务工作的专业人员组成,并且由权威的顾问委员会和编辑委员会队伍进行把关,确保了丛书内容的专业性和准确性。 第二,案例典型真实。本丛书的案例主要改编自各级司法机关公布的真实案例,经过精挑细选,去除冗余、留其精要,使各案例具有典型代表性和实用参考价值,能给读者带来直观有效的法律实践借鉴指导。 第三,讲解客观简洁。本丛书针对各案例的分析讲解,力求焦点明确、观点客观、语言简洁,注重举一反三的引导,以各个部门法的基本框架为逻辑线索,针对每个部门法中的各个部分设置案例分析、法律规定、对策建议等内容,充分体现现实与法律的结合。 第四,内容实时性强。本丛书特别注重案例与法律的时效性,新近的案例紧密结合现行有效的法律规定,并通过细致分析帮助读者理解法律的规定,以增强读者掌握现行法律并加以运用的能力。 第五,紧扣现实生活。本丛书特别关注现实生活中可能出现、经常出现的法律问题或法律纠纷,希望能够帮助读者了解现实中法律的实际运用情况,为读者提供“假如我碰到了这样的法律问题,我可以怎么办”“今后我该如何防范类似的法律风险”等有益的启示。 本丛书所涉及的法律部门非常广泛,对编写者的要求也非常高。我们虽精益求精,但博大精深的法学、浩瀚无边的法律领域,加上编写本丛书所希望达到的目的,还是给编写者们带来了巨大的压力。我们衷心希望读者们能够对本丛书提出建议和意见,以便未来的修订工作更有成效,也为我国的法治事业做出应有的贡献。 熊建新彭丁带 2014年11月[1]危害公共安全罪案例与实务丛书总序◆◆危害公共安全罪是一个概括性的罪名,是指故意或者过失地实施危害不特定或者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者公私财产安全的行为。这类行为具有危害公共安全的性质,是由它的某些特殊因素所决定的:有的决定于危险的犯罪方法,如放火罪、爆炸罪等;有的决定于特殊对象,如破坏交通工具罪、破坏交通设备罪等;有的决定于发生的特殊环境与条件,如厂矿重大责任事故罪等。这类犯罪的主体多数是一般主体,有的是具有特定身份的人,如厂矿重大责任事故罪的主体,只能是厂矿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这类犯罪的主观方面,有的是故意;有的是过失;有的既可以是故意,也可以是过失。 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刑法条文从第114条至第139条,共26个条文,有44个罪名,按其犯罪行为方式、侵害对象,可以划分为五小类犯罪:第一类,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第二类,破坏交通运输、公共设备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第三类,实施暴力、恐怖活动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第四类,涉及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第五类,造成重大责任事故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 本书所选案例都是作者通过查阅全国裁判文书网等相关网站,精挑细选的典型案例,结合相关法律规范,具有针对性、示范性和指导性,既可以作为从事法律行业的人的参考用书,也可以帮助普通公民了解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构成的法律规定,以达到防微杜渐的效果。本书特点: ①案例真实全面,内容经过层层筛选,比较新颖,作者尽量使选中的案例具有代表性、典型性; ②分析透彻,一针见血,以案说法,通俗易懂,深入浅出,力求实现经验参考; ③实用性较强,相信读者看过一遍之后会对某个案例是否构成犯罪心中有个大概的判断。 除封面署名作者外,邓紫莹、钟润柳、温敏婷、游雨、廖敏研、廖亚娟、马玉健、许路、陈巧、汤钦乐等也参与了部分编写工作。 由于编者水平有限,书中尚存在诸多不足之处,真诚希望得到读者的批评、指正,本人虚心受教。 编者 2017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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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线教授、律师、司法人员组成的强大编写团队。
    援用最新、典型、真实案例,取其精华,附专业点评。
    超强实用价值,法律从业人士、百姓大众解决法律纠纷参考必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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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一章(过失)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

    危害公共安全罪1第一节放火罪、失火罪1

    一、 李某犯放火罪1

    二、  闫某犯失火罪3

    三、 夏某某犯失火罪6

    第二节爆炸罪、过失爆炸罪9

    一、 唐某犯爆炸罪9

    二、  何某某犯爆炸罪12

    三、 罗某某、郭某过失爆炸案15

    第三节投放危险物质罪、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17

    一、 刘某犯投放危险物质罪17

    二、 徐某甲犯投放危险物质罪20

    三、 王某某、王一某犯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25

    四、  刘一、刘二犯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28

    第四节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29

    一、 王某刚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29

    二、  沈某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34

    三、 任某、王某甲犯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38

    四、 刘某某犯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41

    第二章破坏交通工具罪44

    一、 麦某犯破坏交通工具罪44二、  贾某、何某等人犯盗窃罪、破坏交通工具罪47

    [1]危害公共安全罪案例与实务目录◆◆第三章破坏交通设施罪55

    一、 王某某、张某、李某某犯破坏交通设施罪55

    二、 李某犯破坏交通设施罪59

    三、 罗某军、罗某辉犯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62

    四、 崔某、刘某犯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64

    第四章破坏电力设备罪66

    一、 徐某、许某犯破坏电力设备罪66

    二、 郑某某犯过失损坏电力设备罪69

    三、 冯某犯过失损坏电力设备罪71

    第五章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75

    一、 王某甲犯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75

    二、 田某某等人犯过失损坏易燃易爆设备罪78

    三、 鲍某、胡某等人犯过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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