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图书中心 > 万物身刻:文艺并潮牌的科学符号

前言

读本书之前,我最喜欢的文身是一位字体设计师吉姆?帕金森(Jim Parkinson)。文身曰:“为字母而生”(Born to Letter),下面画了一个恶狠狠的黑色骷髅头,还叼着根大麻烟。我喜欢这种冲击感,还有一点狡黠的幽默。你很少在专业字体设计师身上看到大片耀眼的文身,更别说科学家了!这大概是我的成见。科学家当然也会有文身。他们去文身店的动机,其实和摩托车手或帮派小弟没什么两样——凭的全是一腔定义自我的激情。如果喜欢纽约大都会队,你就会去买个棒球帽;如果挚爱大都会队——或者叶绿体,或者比利?鲍伯?松顿(Billy BobThornton)——你就会去弄个文身。“爱”这个字眼将在本书中出现无数次;科学家们挚爱的对象千差万别,可能是数学,可能是实验物理,还可能是海洋生物化石。现在要求文身师们给自己文上DNA 双螺旋的人,可比文“妈妈”的人多多啦,(我猜)这肯定是好事!无论过去还是现在,文身都是部落成员的身份证明。在部落的语言符号系统中,文身的作用之一,就是交流价值观,比如“我更喜欢哈雷队”“我杀了三个人”或者“我知道很多字体”。科学家的符号系统最好玩。我在看了卡西?巴科斯(Cassie Backus)的细致描述之后还是不能完全理解“降噪电路”的意思,但是她画在两块肩胛骨之间的那玩意看起来真是酷极了(第226 页)!还有语言学家路塞斯?忒尼(Luzius Th?ny)小指头上的“声门塞音”(第201 页)和布列塔尼?休斯(Brittany Hughes)背上的“薛定谔波动方程”(第35 页)!这些科学符号把科学家与我们这些普通人区别开来;但同时又吸引我们,去一探其神秘美感。至于本书的作者卡尔?齐默(Carl Zimmer)嘛,我从没见他裸身过,但听说他身上没有文身。作为一名科学作家,他不属于任何科学部落。他是一位外来者和翻译家,头上戴着一打联合国同传耳机。为了写这本书,齐默得学习每个科学部落的语言,解开所有的符号之谜。这可不是一本能随便打发咖啡时光的文身书——要想吸收它的知识,你得对科学特别敏锐。齐默为每个文身都做了简明扼要的解释。可他毕竟是在谈傅里叶变换、狄拉克方程和拉撒路类群啊!(还有,为什么科学界的所有东西听起来都好像出自罗伯特?勒德姆(Robert Ludlum)1 的间谍小说!)在很多年以前,卡尔?齐默还是《发现》杂志的编辑。他每给我派一个任务,都意味着我要去了解一个先前完全不了解的领域,比如鸟类迁徙,或者运动生物力学。有时候我会走到死胡同,不知道该怎么写才好。“玛丽啊,这段能重写一下吗?”卡尔会在稿件空白处批上,“这里说不通啊。”然后他会给我推荐一本该领域最权威专家撰写的厚达400 页的书。这些书我从来没读过,因为这远不如直接求他帮我重写那一段来得容易。而他为我改写的那一段,通常也会成为全篇中最精彩流畅的段落。如果要让我来给卡尔?齐默挑一个文身图样的话,我大概会随便选一个,比如防风草或者午餐盒,要不就是玛丽亚?康柯塔?阿隆索(Maria

Conchita Alonso)的美胸也行。这样我就能再次听到那句熟悉的话:“玛丽啊,这说不通嘛!”另外,如果我也要选一下文身的话,就是这个:这张图出自一篇题为《论不同类型的纺织品对性生活的影响》(Effects of Different Types of

Textiles on Sexual Activity)的欧洲泌尿学论文,作者是已故埃及学者艾哈迈德?沙菲克(AhmedShafik)。我在为《科学碰撞“性”》1(Bonk:The Curious Coupling of Science and Sex)查找资料的时候,偶然撞见了这个有趣的插画。我当时什么也顾不上了,立即致信开罗,因为我知道自己一定得和这位作者谈谈,把他的杰作收入我的书中。因为除它之外,我再也想不到其他任何图画,能如此贴切地表现工作之于我的不可抗拒的诱惑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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