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银行知识与业务 第一章中国银行体系概况 公共基础 中国银行体系概况 【本章知识结构框架】 中 国 银 行 体 系 概 况中央银行、监管机构与自律组织中央银行 监管机构 自律组织 银行业金融机构政策性银行 大型商业银行 中小商业银行 农村金融机构 外资银行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非银行金融机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公司 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 汽车金融公司/货币经纪公司 【本章学习指导】 本章主要从五个部分对中国银行业概况进行讲解,即中央银行、监管机构、自律组织、银行业金融机构和非银行金融机构。考生应熟悉并了解的知识点包括:中国银行体系结构及组成,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行业协会、中国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职能、职责、会员单位、组织机构等相关知识。熟悉并掌握政策性银行的组成及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的相关知识;熟悉并掌握大型商业银行的组成及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和交通银行的相关知识等。在历年考试中,本章与第二、三、四章共占考试分值的比例为60%,考试类型常常是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这些客观题型。 【本章考试内容精讲】 第一节中央银行、监管机构与自律组织 一、 中央银行 (一) 发展历程 中国的中央银行是中国人民银行,1948年在华北银行、北海银行、西北农民银行的基础上在河北石家庄成立的。 1984年前,中国人民银行除了要承担着中央银行的职责以外,还要对金融机构进行监管及办理工商信贷和储蓄业务。自1984年1月1日起,中国人民银行开始专门行使中央银行的职能,所承担的工商信贷和储蓄业务职能移交至新设立的中国工商银行。 1995年3月1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简称《中国人民银行法》)通过,中国人民银行作为中央银行以法律形式被确定下来。 2003年,中国人民银行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监管职责由新设立的银监会行使。 2005年8月10日,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成立。 (二) 职能 中国人民银行的职能是:在国务院的领导下,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详见表11。 表11中央银行职能演变过程表 时间职能 1948—1984年 同时承担中央银行、金融机构监管及办理工商信贷和储蓄业务的职能 自1984年1月1日起 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 2003年 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监管职责由银监会行使。 (三) 职责 《中国人民银行法》第四条规定了中国人民银行的职责: 1发布与履行其职责有关的命令和规章。 2依法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 3发行人民币,管理人民币流通。 4监督管理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和银行间债券市场。 5实施外汇管理,监督管理银行间外汇市场。 6监督管理黄金市场。 7持有、管理、经营国家外汇储备、黄金储备。 8经理国库。 9维护支付、清算系统的正常运行。 10指导、部署金融业反洗钱工作,负责反洗钱的资金监测。 11负责金融业的统计、调查、分析和预测。 12作为国家的中央银行,从事有关的国际金融活动。 13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 监管机构 (一) 成立时间 中国银行监管机构是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银监会),成立于2003年4月。 (二) 监管对象 2003年12月27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简称《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确定了银监会的监管对象:即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负责对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业务活动监督管理的工作。详见表12。 表12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展历程大事记表 时间 事件 2003年4月成立 2003年12月27日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并自2004年2月1日起正式施行 2006年10月31日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修正案,并自2007年1月日起施行 (三) 监管职责 根据《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的规定以及国务院关于金融监管的分工,银监会的具体职责是: 1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制定并发布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业务活动监督管理的规章规则。 2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审查批准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设立、变更、终止以及业务范围。 3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行任职资格管理。 4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制定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审慎经营规则。 5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业务活动及其风险状况进行非现场监管,建立银行业金融机构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分析、评价银行业金融机构的风险状况。 6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业务活动及其风险状况进行现场检查,制定现场检查程序,规范现场检查行为。 7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实行并表监督管理。 8会同有关部门建立银行业突发事件处置制度,制定银行业突发事件处置预案,明确处置机构和人员及其职责、处置措施和处置程序,及时、有效地处置银行业突发事件。 9负责统一编制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统计数据、报表,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公布。 10对银行业自律组织的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 11发展与银行业监督管理有关的国际交流、合作活动。 12对已经或者可能发生信用危机,严重影响存款人和其他客户合法权益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实行接管或者促成机构重组。 13对有违法经营、经营管理不善等情形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予以撤销。 14对涉嫌金融违法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以及关联行为人的账户予以查询,对涉嫌转移或者隐匿违法资金的申请司法机关予以冻结。 15对擅自设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或者非法从事银行业金融机构业务活动予以取缔。 16负责国有重点银行业金融机构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17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 监管理念(“三管一提”) 1管风险:坚持以风险为核心的监管内容。 2管法人:坚持法人监管,通过法人实施对整个系统的风险控制。 3管内控:坚持促进银行内控机制的形成与内部控制效率的提高。 4提高透明度:加强信息披露和透明度建设。 (五) 监管目标 《银行业监督管理法》规定了其监管目标:即促进银行业的合法、稳健运行,维护公众对银行业的信心。由此延伸出四个具体的监管目标: 1通过审慎有效的监管,保护广大存款人和消费者的利益。 2通过审慎有效的监管,增进市场信心。 3通过宣传教育工作和相关信息披露,增进公众对现代金融的了解。 4努力减少金融犯罪。 (六) 监管范围 对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业务活动监督管理。包括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商业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等吸收公众存款的金融机构及政策性银行的监督管理,对在境内设立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及经其他金融机构的监督管理。 (七) 监管标准 1促进金融稳定和金融创新共同发展。 2努力提升我国银行业在国际金融服务中的竞争能力。 3对各类监管设限要科学、合理,有所为,有所不为,减少一切不必要的限制。 4鼓励公平竞争,反对无序竞争。 5对监管者和被监管者两方面都应实施严格明确的问责制。 6高效、节约地使用一切监管资源,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八) “一行三会” “一行三会”是对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中国证监会、中国保监会这4家金融管理和监督部门的简称,它构成了中国银行业分业监管的格局。 中国证监会监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主要包括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以及证券期货投资咨询机构等。 中国保监会监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主要包括财产保险公司、人身保险公司、再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以及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等。 三、 自律组织 (一) 成立时间 我国的银行业自律组织是中国银行业协会。该协会成立于2000年,是在民政部登记注册的全国性非营利社会团队,主管单位为银监会。 (二) 协会宗旨 以促进会员单位实现共同利益为宗旨,履行自律、维权、协调、服务职能,维护银行业合法权益,维护银行业市场秩序,提高银行业从业人员素质,提高为会员服务的水平,促进银行业的健康发展。 (三) 会员单位 截至2009年8月,中国银行业协会共有132家会员单位和1家观察员单位。会员单位包括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资产管理公司、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外资银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银行业协会、金融租赁公司。 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为理事会,对会员大会负责,并在会员大会闭会期间负责领导协会开展日常工作。理事会闭会期间,常务理事会行使理事会职责。常务理事会由会长1名、专职副会长1名、副会长若干名、秘书长1名组成。 (四) 组织机构 中国银行业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为会员大会,由参加协会的全体会员单位组成。截至2009年8月,中国银行业协会设有10个专业委员会,即法律工作委员会、自律工作委员会、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委员会、农村合作金融工作委员会、银团贷款与交易专业委员会、外资银行工作委员会、托管业务专业委员会、保理专业委员会、金融租赁专业委员会以及银行卡专业委员会。 协会设监事会,由监事长1名、监事若干名组成。协会的日常办事机构为秘书处。秘书处设秘书长1名、副秘书长若干名。 第二节银行业金融机构 银行业金融机构,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商业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等吸收公众存款的金融机构以及政策性银行。 一、 政策性银行 1994年,我国成立了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3家政策性银行,分别承担国家重点建设项目融资、支持进出口贸易融资和农业政策性贷款的任务。 (一) 三家政策性银行的成立和主要任务 1国家开发银行 1994年3月,国家开发银行成立,主要任务是: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筹集和引导境内外资金,向国家基础设施、基础产业、支柱产业(即“两基一支”)的大型基本建设和技术部改造等政策性项目及配套工程发放贷款,从资金来源上对固定资产总量进行控制和调节,优化投资结构,提高投资效益。 2中国进出口银行 1994年4月,中国进出口银行成立,主要任务是: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外贸政策,为扩大我国机电产品和成套设备等资本性货物出口提供政策性金融支持。 3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1994年11月,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成立,主要任务是: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以国家信用为基础,筹集农业政策性信贷资金,承担国家规定的农业政策性金融业务,代理财政性支农基金的拨付,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服务。详见表13。 表133家政策性银行主要经营业务 银行类别 经营业务 国家开发银行 1994年3月成立,向国家基础设施、基础产业、支柱产业(即“两基一支”)的大中型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等政策性项目及配套工程发放贷款,实行独立核算,自主、保本经营 中国进出口银行 1994年4月成立,为扩大我国机电产品和成套设备等资本性货物出口提供政策性金融支持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1994年11月成立,承担国家规定的农业政策性金融业务,代理财政性支农资金的拨付,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服务 (二) 政策性银行的改革 按照分类指导、“一行一策”的原则,推进政策性银行改革;首先推进国家开发银行改革,全面推行商业化运作,主要从事中长期业务;对政策性业务实行公开透明的招标制。 二、 大型商业银行 即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5家分别被称为“国有及国有控股大型商业银行”,分别简称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 (一) 5家大型商业银行 1中国工商银行 1984年1月1日,中国工商银行(Industrial and Commercial Bank of China,ICBC)正式成立,承办原由中国人民银行办理的工商信贷和储蓄业务。2005年10月28日,中国工商银行整体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并于2006年10月2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和香港联合交易所同步上市。 2中国农业银行 1979年初中国农业银行(Agricultural Bank of China,ABC)恢复成立,成为专门负责在农村金融业务的国家专业银行。1994年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分设,1996年农村信用社与中国农业银行脱离行政隶属关系,中国农业银行开始向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转变。2007年1月,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决定推进其股份制改革。2009年1月5日,中国农业银行整体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 3中国银行 中国银行(Bank of China,BC) 成立于1912年。1912年至1949年,曾是国家中央银行、国际汇兑银行、外贸专业银行,并将分支机构拓展到海外。1979年,中国银行成为国家指定的外汇外贸专业银行。1994年,中国银行成为国有独资商业银行。2004年8月26日,中国银行整体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并于2006年6月1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于2006年7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总部设在北京。 4中国建设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China Construction Bank,CCB)原名为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于1954年10月1日正式成立,曾隶属财政部。1979年成为独立的经营长期信用业务的专业银行。2004年9月17日,中国建设银行整体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并于2005年10月27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 5交通银行 交通银行(Bank of Communications,BOCOM)于1987年4月1日重新组建,是新中国第一家全国性的股份制商业银行,并于2005年6月23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于2007年5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二) 大型商业银行概况 详见表14。 表14国有控股大型商业银行概况表 大型商业银行总部所在地资产总额(亿元)员工数量(人)分支机构(家)是否上市 中国工商银行北京97 577421 89416 386是 中国农业银行北京70 144441 88324 064否 中国银行北京69 557249 27810 789是 中国建设银行北京75 515346 04713 374是 交通银行上海26 78377 7342 644是注:资料来自各家银行网站、年报,数据均为2008年年末的数据,是否上市的时间截至2009年6月30日。 三、 中小商业银行 中小商业银行包括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城市商业银行两大类。 (一) 股份制商业银行 截至2007年4月1日,我国股份制商业银行共有l2家,即中信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华夏银行、广东发展银行、深圳发展银行、招商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兴业银行、中国民生银行、恒丰银行、浙商银行、渤海银行。 1股份制商业银行的意义 一方面,在一定程度上填补了国有商业银行收缩机构造成的市场空白,较好地满足了中小企业和居民的融资和储蓄业务需求,极大地丰富了对城乡居民的金融服务,方便了百姓生活;另一方面,打破了计划经济体制下国家专业银行的垄断局面,促进了银行体系竞争机制的形成和竞争水平的提高,带动了整体商业银行服务水平、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的提高;在经营管理方面不断创新,是很多重大措施的“试验田”,极大地推动了银行业的改革和发展。 2股份制商业银行发展概况 详见表15。 表15股份制商业银行发展概况表 序号股份制商业银行成立时间总部所在地资产总额 (亿元)员工数量 (人)分支机构 (家)是否 上市 1中信银行1987北京11 87821 385544是 2招商银行1987深圳15 71836 916674是 3深圳发展银行1987深圳4 74410 381282是 4广东发展银行1988广州5 464—511否 5兴业银行1988福州10 20919 536441是 6中国光大银行1992北京8 43016 987426否 7华夏银行1992北京7 31611 109313是 8上海浦东发展银行1992上海13 09417 695491是 9中国民生银行1996北京10 54419 853374是 10恒丰银行2003烟台1510——否 11浙商银行2004杭州8382 14030否 12渤海银行2005天津622——否注:资料来自各家银行网站、年报,数据均为2008年末数据,是否上市的时间截至2009年6月30日。 (二) 城市商业银行 城市商业银行是在原城市信用合作社的基础上组建起来的,在相当程度上缓解了集体企业、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开户难、结算难、借贷难”的矛盾。详见表16。 表16城市商业银行组建过程表 时间 事件 1979年 第一家城市信用合作社在河南省驻马店市成立 1986年 城市信用社在大中城市推广(1986年初不到1 000家,1988年年底3 265家,1994年年底5 200家) 1994年 国务院决定合并城市信用社,成立城市合作银行 1998年 更名为城市商业银行 2005年11月28日 安徽省内6家城市商业银行和7家城市信用社合并重组成立徽商银行 截至2006年6月 9家城市商业银行引进了境外战略投资者 2006年4月26日 上海银行宁波分行开业,成为城市商业银行第一家跨省区设立的分支机构 2006年11月8日 北京银行天津分行开业 2007年1月24日 江苏省内10家城市商业银行组建成立了江苏银行 城市商业银行的三个发展趋势:一是引进战略投资者;二是跨区经营;三是联合重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