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大传今注卷首《周易大传》通说B8001《周易大传》通说第一篇 《周易大传》概述(一) 《周易大传》之名称、篇数与编次 《周易》之卦辞(包括卦形、卦名)、爻辞(包括爻题)爲经,《彖》、《象》、《文言》、《繫辞》、《说卦》、《序卦》、《杂卦》爲传。传乃经之最古注解。西汉人已称之爲《易大传》. 《史记·太史公自序》载司马谈《论六家要指》曰: "《易大传》: ‘天下一致而百虑,同归而殊塗. ’" (《汉书·司马迁传》亦载此文)所引二句见《繫辞》。按: 司马谈所谓《易大传》,当爲《易传》总称,非《繫辞》之专称也。 《周易大传》如上所举共有七种。一曰《彖》,分上、下两篇;二曰《象》,分上、下两篇;三曰《文言》,一篇;四曰《繫辞》,分上、下两篇;五曰《说卦》,一篇;六曰《序卦》, 一篇;七曰《杂卦》,一篇。共爲十篇。汉人称爲《十翼》(见《易乾凿度》),言其爲《易经》之羽翼也。 《周易大传》十篇原皆单行,列於经後,不与经文相杂。今本《周易》, 《彖传》、《象传》皆分列於六十四卦,《文言》分列於《乾》、《坤》两卦,《繫辞》、《说卦》、《序卦》、《杂卦》仍独立爲篇,列於经後。此种编法,或曰: “始於东汉郑玄。" (见《三国志·魏志·高贵乡公传》)或曰: “始於西汉费直。" (见颜师古《汉书·艺文志》注、晁公武《郡斋读书志》、马端临《文献通考》)未知孰是。 (二) 《周易大传》各篇解题 《彖传》: 随经分上、下两篇,共六十四条,释六十四卦之卦名(包括卦义,全书同此)及卦辞,未释爻辞。李鼎祚《周易集解》引刘瓛曰: “彖者,断也。”孔颖达《周易正义》引褚氏、庄氏NF8FC: “彖,断也,断定一卦之义,所以名《彖》也。" ①三家皆训彖爲断,盖即读彖爲断也。《彖传》乃论断六十四卦卦名卦辞之意义,故名爲《彖》。唯有一问题,不可不辨。《周易·繫辞》称卦辞爲彖凡四见。②而《彖传》又称《彖》。夫卦辞称彖,属於经也。《彖传》称《彖》,属於传也。卦辞称彖,因其论断一卦之吉凶也。《彖传》称《彖》,因其论断一卦卦名卦辞之意义也。两者内容不同,而名称相同,何也?盖《彖传》与《繫辞》非一人所作。《彖传》作者题其所作之传曰《彖》, NB03C不称卦辞爲彖也。《繫辞》作者称卦辞爲彖,NB03C不知别有《易》传名《彖》也。两者各爲一书,本不相谋。及编爲一帙,彖字之义始易相混。後代注家误认爲《十翼》出於一人之手,从而对於《繫辞》中之彖字,或释爲卦辞,或释爲《彖传》,形成分歧,往往不能自圆其说,固不足怪。 《象传》: 随经分爲上、下两篇,共四百五十条。其释六十四卦卦名卦义者六十四条,未释卦辞。其释三百八十六爻爻辞者三百八十六条。③其释卦名卦义也,皆以卦象爲根据;其释爻辞也,亦多以爻象(包括爻位)爲根据。故题其篇曰《象》. 《文言》: 是《乾》、《坤》两卦之解说,NB05C有两章,解《乾》卦之卦辞与爻辞者通称《乾文言》,解《坤》卦之卦辞与爻辞者通称《坤文言》。其名《文言》者,《左传·襄公二十五年》: “言以足志,文以足言……言之无文,行而不远。”然则《文言》者,谓用文字以记其言也,以记其解《乾》、《坤》两卦之言也。 《繫辞》: 是《易经》之通论,因篇幅较长,分爲上下两篇。以论述《易经》之义蕴与功用爲主,亦谈及《周易》筮法、八卦起源等等,NB03C选释《易经》爻辞十九条。其名爲《繫辞》者,谓作者繫其论述之辞於《易经》之下也。但有一问题不可不辨。《繫辞》篇中六次出现“繫辞”二字。④所谓“繫辞”谓《易经》作者繫卦辞於卦下,繫爻辞於爻下也。与篇名《繫辞》之义不同。 《说卦》: 主要是记述乾、坤、震、巽、坎、离、艮、兑八经卦所象之事物,故名《说卦》. 《说卦》者,说八经卦之象也,非说六十四卦也。用八卦以象事物,含有分析事物之性质之意,则诚然矣。但《易经》原爲筮书,八卦在筮人之手,则成爲巫术之工具。其所象之事物,有其基本之说法及传统之说法,如《说卦》NF8FC: “乾爲天。坤爲地。震爲雷。巽爲风。坎爲水。离爲火。艮爲山。兑爲泽。”是也。其他则筮人可以灵活运用,甚至信口雌黄,以售其筮术。是以八卦所象之事物,先秦人之说法已多不同。其一,《说卦》所讲八卦之象与汲冢竹书中《卦下易经》一篇所讲者多NB13A。其二,《说卦》所讲八卦之象与《左传》、《国语》所讲者有NB13A。其三,《说卦》所讲八卦之象与《彖传》、《象传》所讲者亦偶有不同(详见《说卦》篇注)。由此可见,《说卦》所讲八卦之象,其中有《易》学之通例,亦有一家之私言。读《易》明乎此,甚爲必要。盖《说卦》一篇,对於理解《易经》及《彖》、《象》等六种《易传》,均大有助益。吾人宜以《说卦》爲据,以释六十四卦之象,不可妄自穿凿。但必要时,宜参证它书,择善而从,不可固守《说卦》中一家之私言也。此外,宜指出两点: (一)《说卦》所讲八卦之象,於主要者有所缺漏,即八卦之象见於《彖传》、《象传》及《繫辞》者,而《说卦》无之也。(二)《说卦》所讲八卦之象,又有琐细无用之言,即从解经解传之角度言之,其所讲者多无用处也(占筮时或有用处). 《序卦》: 乃解说《易经》六十四卦之顺序,故名《序卦》. 长沙马王堆新出土之汉帛书《易经》,六十四卦卦名与今本《易经》皆同而字有NB13A,八经卦之顺序及六十四别卦之顺序与今本迥不相同(单卦爲经,重卦爲别). ⑤足证明古代《易经》之六十四卦顺序当有几种不同之编次。 今本《易经》六十四卦之顺序是何人所编次不可考见。《序卦》一篇乃作者解说此种顺序之道理。⑥其解说大都根据各卦之名义,有时运用事物向正面发展或向反面转化之朴素辩证观点,具有一定之哲学意义。但其理解各卦之名义,则多不合《易经》之原意。 《杂卦》: 解说六十四卦之卦义,不依《易经》六十四卦之顺序,错杂而述之,故名《杂卦》。其解说有以卦象爲根据者,有以卦名爲根据者(以《易传》论,卦象卦名皆有密切联GC04D)。亦多不合《易经》之原意。 (三) 《周易大传》之作者与时代 《周易大传》七种,汉人以爲孔丘所作,(见《史记·孔子世家》、《汉书·艺文志》)先秦人无此说也。《乾·文言》记有“子曰”者凡六条,《繫辞》记有“子曰”者凡二十三条(二十四个“子曰”),皆引孔丘之言也。⑦孔丘弟子或再传弟子等著书,引孔丘之言,始用“子曰”二字,如《文言》、《繫辞》爲孔丘自著,则全篇皆孔丘之言,岂能复用“子曰”二字。至於《彖传》、《象传》、《说卦》、《序卦》、《杂卦》五篇,其中虽无“子曰”字样,然可以断言非孔丘所作。《十翼》虽非孔丘所作,然孔丘确曾读过《易经》(见《论语·述而》篇、《子路》篇,又《史记·孔子世家》曰: “孔子……读《易》,韦编三绝。”亦当有所据), NB03C以《易经》教授弟子(见《史记·仲尼弟子列传》、《汉书·儒林传》)。但《文言》、《繫辞》引孔丘之言二十九条均不见它书,自非实录,当是作者伪託。 关於《易传》之作者与时代问题,我以爲有两点可以论定: (一)《易传》七种大都作於战国时代;(二)《易传》七种不出於一人之手。 《彖传》当是最早之一篇。《彖传》仅解六十四卦之卦名卦义及卦辞,不解爻辞。《象传》解六十四卦之卦名卦义及三百八十六条爻辞,不解卦辞。《象传》何以祇解爻辞,而不解卦辞哉?其因《彖传》已解卦辞,不须重述,灼然甚明。此《彖传》作於《象传》之前之明证。 《象传》作於战国时代,则无可疑。《坤》六二曰: “直方,大不习,无不利。" 《象传》曰: “六二之动,直以方也。" 《礼记·深衣》篇曰: “故《易》曰: ‘六二之动,直以方也。’”足证《象传》作於《深衣》之前,而《深衣》则是战国儒家所撰也。《左传·昭公二年》曾记G9578韩宣子见《易象》一书,G9B51非《象传》. ⑧ 《彖传》多有NB355语,《象传》中之爻象传皆是NB355语。我对此曾加以研究,知其NB355字多超越先秦时期北方诗歌如《易经》卦爻辞及《诗经》等之NFBC4篱,而与南方诗歌如《楚辞》中之屈宋赋及《老》、《庄》书中之NB355语之界畔相合。⑨先秦时期尚无NB355书,作者行文押NB355,皆根据其方言读法,出於自然,非由矫作,然则《彖传》、《象传》之作者必皆是南方人。考《荀子·非十二子》篇、《儒效》篇、《非相》篇均以仲尼与子弓NB03C称,誉爲“圣人”、“大儒”. 《史记·仲尼弟子列传》记孔丘传《易》於鲁人商瞿,瞿传楚人馯臂子弘,弘传江东人矫疵。《汉书·儒林传》子弘作子弓,矫疵作桥庇。《史记索隐》及《正义》均谓馯臂子弓即《荀子》书中之子弓。则《彖传》可能是馯臂子弓所作,《象传》可能是矫疵所作。 《文言》当亦作於战国时代。《左传·襄公九年》记有鲁穆姜释《易经·随》卦卦辞“元亨利贞”之言,《文言》袭用之,以释《乾》卦卦辞之“元亨利贞”,而小有增改,⑩足证《文言》作於《左传》之後。 《繫辞》亦当作於战国时代。陆贾《新语·辨惑》篇: "《易》曰: ‘二人同心,其义断金。’" 《明诫》篇: "《易》曰: ‘天垂象,见吉凶,圣人则之。’”所引均见於《繫辞上》篇(今本义作利,则作象),足证《繫辞》作於西汉以前,当时已称之爲《易》矣。我进而考之,《繫辞》篇首“天尊地卑,乾坤定矣”二十二句,《礼记·乐记》亦有此文,大致相同。彼此对勘,确是《乐记》作者抄袭《繫辞》而略加改动。B11《乐记》是孔丘再传弟子公孙尼子所作。B12然则《繫辞》作於战国时代,成书於公孙尼子之前,明矣。 《说卦》、《序卦》、《杂卦》三篇,疑亦作於战国时代,但未得确证。或曰: “此三篇乃西汉初期人所撰。”亦无确证。 晉代出土之汲冢竹书,乃战国中期魏襄王殉葬之物,其中有《易经》而无今本《易传》, B13论者因谓《易传》七种在魏襄王死时均未写成。我认爲: 《易传》七种非一人所作,写成之时间有早有晚。《彖传》、《象传》、《文言》、《繫辞》当写於魏襄王之前,《说卦》、《序卦》、《杂卦》可能写於魏襄王之後。总之,不可根据汲冢竹书中无《易传》论定魏襄王时无《易传》。盖先秦时代,书籍流传甚难,襄王所收藏而用以殉葬之书本是有限也。 【附注】 ① 刘是南齐人,撰有《周易义疏》,已佚。褚氏名仲都,梁人,撰有《周易讲疏》,已佚。庄氏未详。 ② 《繫辞》上篇曰: “彖者,言乎象者也。爻者,言乎变者也。”下篇曰: “彖者,材也。爻也者,效天下之动者也。”又曰: “八卦以象告,爻彖以情言。”又曰: “知者观其彖辞,则思过半矣。”孔颖达曰: “彖谓卦下之辞。爻谓爻下之辞。" ③ 六十四卦每卦六爻,共三百八十四爻,再加《乾》卦之“用九”及《坤》卦之“用六”, 爲三百八十六爻。《乾》卦之“用九”及《坤》卦之“用六”本非爻也,爲便於称举,故亦视爲爻。 ④ 上篇曰: “观象繫辞焉而明吉凶。" “繫辞焉以断其吉凶。" (两见)“繫辞焉所以告也。" “繫辞焉以尽其言。”下篇曰: “繫辞焉而命之。" ⑤ 按: 帛书《易经》六十四卦之顺序,实分六十四卦爲八组: (一)组: (1) 《键》(《乾》)、 (2) 《妇》(《否》)、 (3) 《掾》(《NDD33》)、 (4) 《礼》(《履》)、 (5) 《讼》、 (6) 《同人》、 (7) 《无孟》(《无妄》)、 (8) 《狗》(《姤》). (二)组: (9) 《根》(《艮》)、 (10) 《泰畜》(《大畜》)、 (11) 《剥》、 (12) 《损》、 (13) 《蒙》、 (14) 《蘩》(《贲》)、 (15) 《颐》、 (16) 《NB235》(《蛊》). (三)组: (17) 《赣》(《坎》)、 (18) 《襦》(《需》)、 (19) 《比》、 (20) 《蹇》、 (21) 《节》、 (22) 《既济》、 (23) 《屯》、 (24) 《井》. (四)组: (25) 《辰》(《震》)、 (26) 《泰壮》(《大壮》)、 (27) 《余》(《豫》)、 (28) 《少过》(《小过》)、 (29) 《归妹》、 (30) 《解》、 (31) 《ND254》(丰)、 (32) 《恒》. (五)组: (33) 《川》(《坤》)、 (34) 《泰》、 (35) 《NCD7A》(《谦》)、 (36) 《林》(《临》)、 (37) 《师》、 (38) 《明夷》、 (39) 《复》、 (40) 《登》(《升》). (六)组: (41) 《夺》(《兑》)、 (42) 《诀》(《NB425》)、 (43) 《卒》(《萃》)、 (44) 《钦》(《咸》)、 (45) 《困》、 (46) 《革》、 (47) 《随》、 (48) 《泰过》(《大过》). (七)组: (49) 《罗》(《离》)、 (50) 《大有》、 (51) 《》(《晉》)、 (52) 《旅》、 (53) 《乖》(《睽》)、 (54) 《未济》、 (55) 《筮嗑》(《噬嗑》)、 (56) 《鼎》. (八)组: (57) 《》(《巽》)、 (58) 《少NFBC6》(《小畜》)、 (59) 《观》、 (60) 《渐》、 (61) 《中复》(《中孚》)、 (62) 《涣》、 (63) 《家人》、 (64) 《益》。据此,帛书《易经》八经卦之顺序是乾椸、艮楁、坎椾、震椻、坤椺、兑楃、离楀、巽椼。六十四卦之顺序是: 第一组共八卦,其上卦皆爲乾椸;第二组共八卦,其上卦皆爲艮楁;第三组共八卦,其上卦皆爲坎椾;第四组共八卦,其上卦皆爲震椻;第五组共八卦;其上卦皆爲坤椺;第六组共八卦,其上卦皆爲兑楃;第七组共八卦,其上卦皆爲离楀;第八组共八卦,其上卦皆爲巽椼。此种顺序,在占筮时得到某一卦与变爲某一卦,易於寻检《易经》本文,祇合於巫术之需要,不具有哲学之意义。 ⑥ 六十四卦有三种两卦对立之形态: 其一,两卦六爻成彼此互倒之形态,如《屯》(椾椻)与《蒙》(楁椾), 《小畜》(椼椸)与《履》(椸楃)等,可名爲“倒爻对立卦”,共有二十八双。其二,两卦之六爻成阴阳相对之形态,如《乾》(椸椸)与《坤》(椺椺)、《颐》(楁椻)与《大过》(楃椼)等,可名爲“对爻对立卦”,共有三十二双。其三,两卦之二经卦成彼此互倒之形态,如《屯》(椾椻)(上坎下震)与《解》(椻椾)(上震下坎)、《蒙》(楁椾)(上艮下坎)与《蹇》(椾楁)(上坎下艮)等,可名爲“倒经对立卦”,共有二十八双。今本《易经》六十四卦之顺序,以“倒爻对立卦”相连编列爲通例,正是二十八双;以“对爻对立卦”相连编列爲特例,NB05C有四双(《乾》与《坤》、《坎》与《离》、《颐》与《大过》、《中孚》与《小过》)。以倒经对立卦相连编列爲附例,即有六双倒经对立卦相连编列(《需》与《讼》、《师》与《比》、《泰》与《否》、《同人》与《大有》、《晉》与《明夷》、《既济》与《未济》)而附属於倒爻对立卦相联编列之例中。要之,今本《易经》此种编列法是构成六十四卦顺序之主要因素。 ⑦ 《繫辞》中有一条NF8FC: “子曰: ‘颜氏之子……有不善未尝不知,知之未尝复行也。’" 《论语·雍也》篇记孔丘称颜回“不贰过”。然则《繫辞》所谓“颜氏之子”即颜回,《文言》、《繫辞》所谓“子曰”NF8FCNF8FC皆引孔丘之言,无可疑也。 ⑧ 《左传·昭公二年》: "晉侯使韩宣子来聘……观书於太史氏,见《易象》与《鲁春秋》,曰: ‘周礼尽在魯矣。’" 《易象》爲书名,乃讲《易经》卦爻之象,维护周礼,无可疑者。《左传》之《易象》与《十翼》之《象传》其名同。《左传》之《易象》与《十翼》之《象传》皆讲《易经》卦爻之象,其内容又同。但《左传》之《易象》维护周礼,而《十翼》之《象传》则兼有儒法两家思想,其中无“周礼”字样,其实质不同。況鲁昭公二年(周景王五年,公元前五四○年)孔丘仅十二岁,此时儒法两家尚未形成,不可能出现反映儒法思想之《象传》. ⑨ 以《彖传》言之: 《乾·彖传》用天、形、成、天、命、贞、宁押NB355. 《讼·彖传》用中、成、正、渊押NB355. 《大畜·彖传》用新、贤、正、贤、天押NB355。此类尚有,不尽举。以《象传》言之: 《NBA65·象传》用牵、宾、牵、民、正、命、吝押NB355. 《艮·象传》用正、听、心、躬、正、终押NB355. 《恒·象传》用深、中、容、禽、终、凶、功押NB355. 《革·象传》用炳、蔚、君押NB355. 《涣·象传》用顺、愿押NB355. 《蒙·象传》用巽、顺押NB355. 《乾·象传》用道、咎、造、久、首押NB355。此类尚多,亦不尽举。《彖传》、《象传》此种押NB355情況,先秦时期之南方诗歌NB355语中多有之,北方诗歌NB355语中则无之。 ⑩ 《左传·襄公九年》: "(穆)姜曰: ‘……《周易》曰: "《随》: 元亨利贞,NFDA2咎。”元,体之长也。亨,嘉之会也。利,义之和也。贞,事之NF8B5也。体仁足以长人,嘉德足以合礼,利物足以和义,贞固足以NF8B5事。’" 《乾·文言》曰: “元者,善之长也。亨者,嘉之会也。利者,义之和也。贞者,事之NF8B5也。君子体仁足以长人,嘉会足以合礼,利物足以和义,贞固足以NF8B5事。" 《左传》之“体之长”, 《文言》作“善之长”, 《左传》之“嘉德”, 《文言》作“嘉会”,循其文义,以《左传》爲切合,其爲《文言》钞《左传》,非《左传》钞《文言》,明矣。 B11 《繫辞上》: “天尊地卑,乾坤定矣。卑高以陈,贵贱位矣。动静有常,刚柔断矣。方以类聚,物以群分,吉凶生矣。在天成象,在地成形,变化见矣。是故刚柔相摩,八卦相荡,鼓之以雷霆,润之以风雨,日月运行,一寒一暑。乾道成男,坤道成女。乾知大始,坤作成物。" 《礼记·乐记》: “天尊地卑,君臣定矣。卑高以陈,贵贱位矣。动静有常,小大殊矣。方以类聚,物以群分,则性命不同矣。在天成象,在地成形。如此则礼者天地之别也。地气上齐,天气下降,阴阳相摩,天地相荡,鼓之以雷霆,奋之以风雨,动之以四时,暖之以日月,而百化兴焉。如此则乐者天地之和也。”两篇所述,内容如此多同,语句如此相似。《繫辞》论《易经》,其文是天衣无缝。《乐记》论礼乐,其文有抄袭牵改之迹。然则是《乐记》作者酌采《繫辞》,事甚明显。 B12 《乐记》乃公孙尼子所作。《隋书·音乐志》引沈约曰: "《礼记》……《乐记》取公孙尼子。”徐坚《初学记》引公孙尼子NF8FC: “乐者,审一以定和,比物以饰节。”马总《意林》引公孙尼子NF8FC: “乐者,先王所以饰喜也。”语均在今《乐记》中,《公孙尼子》一书唐以前犹存,沈约、徐坚、马总皆亲见其书。则《乐记》爲公孙尼子所作,被录入《礼记》, 无疑也。《汉书·艺文志·诸子略》儒家有“《公孙尼子》二十八篇”,班固自注: “七十子之弟子。”是公孙尼子乃孔丘之再传弟子。《荀子·强国》篇载公孙子评论楚将子发之言一段,公孙子盖即公孙尼子。 B13 《晉书·束晳传》曰: “汲冢得书: 有《易经》二篇,与《周易》上下经同。……《卦下易经》一篇,似《说卦》而NB13A. ……”杜预《左传集解後序》曰: “会汲郡汲县有发其界内旧冢者,大得古书,皆简编科斗文字。……《周易》上下篇与今本同。别有《阴阳说》,而无《彖》、《象》、《文言》、《繫辞》. ”据此,汲冢竹书有别种《易》说,无今之《易传》. 第二篇 《易传》象数说释例《周易大传》乃战国时代相当重要之思想史料,然其书不易读通,盖《易传》常以象数解《易经》, 《彖传》、《象传》以象数解《易经》之卦名、卦辞及爻辞者,更爲多见。《易传》所以不易读通,此是最大之原因。 何谓象数?简言之,象有两种: 一曰卦象,包括卦位,即八卦与六十四卦所象之事物及其位置关NF8F0。二曰爻象,即阴阳两爻所象之事物。数有两种: 一曰阴阳数,如奇数爲阳数,偶数爲阴数等是。二曰爻数,即爻位,以爻之位次表明事物之位置关NF8F0(具体内容见後文). 此是象数之主要内容。 《易传》象数说,琐碎而NF8B4杂,贯通全书之义例极少。但综合而分析之,亦可得其要领。能掌握其义例,则有助於理解传文。 第一章 卦象与卦位第一节 卦 象 《易经》六十四卦皆由八卦两两相重组成。古称八卦爲经卦,六十四卦爲别卦。《周礼·春官·大卜》: “掌三易之灋(法),一曰《连山》,二曰《归藏》,三曰《周易》。其经卦皆八,其别皆六十有四。”以《周易》言之: 乾(椸)、坤(椺)、震(椻)、巽(椼)、坎(椾)、离(楀)、艮(楁)、兑(楃)八卦即经卦,重之爲六十四卦即别卦。八经卦乃象八类事物。重爲六十四卦,其同卦相重,仍象一种事物或含有重複之意义;其NB13A卦相重,则象两种事物之联繫。故六十四卦之卦象皆由八卦之卦象所构成。 首宜指出: 《易传》分八卦爲阳阴两类,乾震坎艮爲阳卦,坤巽离兑爲阴卦。乾(椸)是三阳爻组成,爲纯阳之卦。坤(椺)是三阴爻组成,爲纯阴之卦。震(椻)、坎(椾)、艮(楁)三卦皆一阳爻两阴爻组成,而其爻画皆爲五,爲奇数,爲阳数,故此三卦亦爲阳卦。巽(椼)、离(楀)、兑(楃)三卦皆一阴爻两阳爻组成,而其爻画皆爲四,爲偶数,爲阴数,故此三卦亦爲阴卦。①《易传》又分宇宙之物(包括人)爲阳阴两类。认爲阳物之性是刚,阴物之性是柔。从而以阳卦象阳物,即象刚性之物;以阴卦象阴物,即象柔性之物。此种义例,《彖传》常用之,《象传》则不用。 《易传》作者认爲: 八卦可象宇宙一切事物,每卦可象多种事物,至於某卦象某种事物,《说卦》有具体之记述,而《彖传》、《象传》等所讲之卦象则颇有超於《说卦》之外者。今综合《易传》全书,摘要略举其义例。(仅见於《说卦》者从略) 乾(椸)之卦象: “乾爲天”(加引号者见《说卦》,下同),此是乾之基本卦象。乾爲天而以天比朝廷,此因《易传》作者视朝廷如天廷也。乾爲天而以天比其他。此因两者有某种共同点也。“乾爲君”,此因《易传》作者认爲君在一国之中,尊高如天也。乾爲“君子”(指才德刚健之人),此因“君子”之才德刚健,犹天道刚健也。乾爲阳气,此因阳气属於天也。乾爲刚健,此因天道刚健,运行有规律而不息也。(上七条之实例见《彖传》、《象传》)乾爲衣,此因衣在人身上部如天在宇宙之上部也。“乾爲金”(包括金属之刀),此因金是坚刚之物也。(上二条之实例见《繫辞下》) 坤(椺)之卦象: “坤爲地”,此是坤之基本卦象。坤爲地而以地比人,此因地与人有某种共同点也。坤爲臣民,此因作者认爲臣民位在君下,卑下如地也。坤爲“小人”(指才德柔弱之人),此因“小人”才德柔弱,犹地道柔弱也。坤爲阴气,此因阴气属於地也。坤爲柔顺,此因地生养万物随天时而变化,地道柔弱,顺承天道也。(上六条之实例见《彖传》、《象传》)坤爲裳,此因裳在人身之下部如地在宇宙之下部也。(此条之实例见《繫辞下》) 震(椻)之卦象: “震爲雷”,此是震之基本卦象。震爲雷而以雷比刑②,此因作者认爲刑是君之威力,犹雷是天之威力也。“震爲鹄”,此因鹄飞於天空而能鸣,犹雷行於天空而能鸣也。震爲刚,此因震爲阳卦,阳卦爲刚也。“震,动也”,此因雷在天空行动,又能震动万物也。(上五条之实例见《彖传》、《象传》)“震爲长男”,此因震爲阳卦,第一爻爲阳爻,男爲阳性,长男是父母之第一子也。(此条之实例见《序卦》)震爲车,此因雷行於天空而有声,车行於地上而有声也。(此条之实例见《繫辞下》) 巽(椼)之卦象: “巽爲风”,此是巽之基本卦象。巽爲风而以风比君上之教令③, 此因教令能鼓动万民,犹风能吹动万物也。“巽爲木”,此因风吹则木动,木动则知风也。巽爲木而以木比人之美德,此因木有花叶之美,其材有利於人,人之美德可与之相比也。巽爲柔,此因巽爲阴卦,阴卦爲柔也。巽,巽也,下巽字读爲逊,谦逊也④. 此因风力大能折木毁屋,而一般风力遇坚强之物则曲回而退让也。“巽,入也”,此因风之吹物无孔不入也。(上七条之实例见《彖传》、《象传》) 坎(椾)之卦象: “坎爲水”,此是坎之基本卦象。坎爲群众⑤,此因群众各地皆有,犹水各地皆有也。坎爲美德⑥,此因美德有利於人,犹水有利於物(包括人)也。坎爲水而以水比其他,此因两者有其某种共同点也。坎爲雨,此因雨是水之类也。坎爲水而以雨比恩赏,此因恩赏施於人,犹雨水润於百穀草木也。坎爲云而以云比未降之恩赏,此因云是未降之雨也。坎爲刚,此因坎爲阳卦,阳卦爲刚也。坎,险也,此因江河之水形成险阻也。(上九条之实例见《彖传》、《象传》) 离(楀)之卦象: “离爲火”,此是离之基本卦象。离爲火而以火比人之明察,此因人明察於事物,犹火照见万物也。离爲火而以火比其他,此因两者有某种共同点也。“离爲日”而以日比人之明德,此因日爲最大光明之物也。“离爲电”而以电比人之明察,此因电亦光明之物与火同也。“离爲女”,此因离爲阴卦,女爲阴性也。离爲柔,此因离爲阴卦,阴卦爲柔也。离爲文,又爲文明,此因日与火照见万物,始能显宇宙之文章也。“离,丽也”,依附也。此因火必依附於物,始能存在也。(上九条之实例见《彖传》、《象传》)BZ#10离爲绳,此因古人常燃草绳以保存火种也。(此条之实例见《繫辞下》) 艮(楁)之卦象: “艮爲山”,此是艮之基本卦象。艮爲山而以山比贵族,此因贵族高居民上,犹山高居地上也。艮爲山而以山比贤人,此因贤人之才德崇高坚实,可比於山也。艮爲山而以山比其他,此因两者有某种共同点也。“艮爲男”,此因艮爲阳卦,男爲阳性也。艮爲阳气,此因艮爲阳卦也。艮爲刚,此因艮爲阳卦,阳卦爲刚也。“艮,止也”,此因山是静止不动之物也。(上八条之实例见《彖传》、《象传》)艮爲穀实,此因穀实坚刚,其性可比於山也。(此条见《繫辞下》) 兑(楃)之卦象: “兑爲泽”,此是兑之基本卦象。兑爲民,此因作者认爲民在社会上处於最卑下之地位,犹泽在自然界处於最卑下之地位也。兑爲泽而以泽比其他,此因两者有某种共同点也。“兑爲女”,此因兑爲阴卦,女爲阴性也。兑爲阴气,此因兑爲阴卦也。兑爲柔,此因兑爲阴卦,阴卦爲柔也。“兑,说也”,兑读爲悦。此因鱼生於泽,鸟飞於泽,兽饮於泽,人取养於泽,泽爲万物之所悦也。(上七条之实例见《彖传》、《象传》)兑爲畜牲,此因畜牲爲人家最卑下之物,犹泽爲自然界最卑下之物也。兑爲竹,此因竹多生於泽边也。(上二条之实例见《繫辞下》) 【附注】 ① 古人认爲雷是天之刑罚,《左传·僖公十五年》、《汉书·刑法志》均有此说。 ② 古人认爲风是天之号令,《後汉书·蔡邕传下》、《文选·东京赋》薛综注均有此说。 ③ 《国语·晉语》四论坎之卦象曰: “坎,水也,众也。" ④ 水具有人类之多种美德,《老子》八章、《管子·水地》篇、《荀子·宥坐》篇、《大戴礼·劝学》篇、《说苑·杂言》篇、《孔子家语·三恕》篇均有此说。 第二节 卦 位 上节所述乃八经卦之象,亦即六十四别卦之象之基础。盖每两经卦之形相重,构成六十四别卦之形,从而每两经卦之象相联繫,构成六十四别卦之象。相联繫之情況決定於卦位。卦位者,别卦所重之两经卦之位置也。两经卦重爲一别卦,总是一经卦在上,一经卦在下,故六十四卦本皆是上下之位。但概以上下之位解之,则有时讲不通或不圆满,所以《易传》将卦位分爲六种: (一)NB13A卦相重是上下之位;(二)NB13A卦相重是内外之位;(三)NB13A卦相重是前後之位;(四)NB13A卦相重是平列之位;(五)同卦相重是重複之位;(六)同卦相重而不分其位。前四种共有五十六卦。後二种祇有八卦。 要之,六十四别卦各包括两经卦。每卦之两经卦各有其卦象与卦位。卦象与卦位相结合,乃构成其卦象之整体,卦位属於卦象,卦象包括卦位。《彖传》、《象传》以卦象卦位解经者极爲习见,《繫辞》、《序卦》、《杂卦》亦偶有之。今述其义例於下: (一) NB13A卦相重是上下之位: 即一别卦是不同之两经卦相重,象两种事物,此两种事物是上下之关NF8F0。例如: 《蒙》(楁椾)《象传》曰: “山下出泉,蒙。" 《蒙》之上卦爲艮,下卦爲坎。艮爲山,坎爲水,泉亦水也。然则《蒙》之卦象是山下出泉。 此类,《彖传》较少,《象传》最多。 (二) NB13A卦相重是内外之位: 即一别卦是不同之两经卦相重,象两种事物,此两种事物是内外之关NF8F0。此乃《易传》以下卦爲内卦,以上卦爲外卦,将两经卦上下之位视爲内外之位也。例如: 《明夷》(椺楀)《彖传》曰: “内文明而外柔顺。" 《明夷》之内卦爲离,外卦爲坤。离,文明也;坤,柔顺也。然则《明夷》之卦象是内文明而外柔顺,谓人内有文明之德,外抱柔顺之态度。 此类,《彖传》较少,《象传》较多。 (三) NB13A卦相重是前後之位: 即一别卦是不同之两经卦相重,象两种事物,此两种事物是前後之关NF8F0。此乃《易传》以上卦爲前卦,以下卦爲後卦,将两经卦上下之位视爲前後之位也。例如: 《需》(椾椸)《彖传》曰: “需,须也,险在前也。刚健而不陷。" (须,待也)《需》之前卦爲坎,後卦爲乾。坎,险也;乾,健也。然则《需》之卦象是有险在前,健者处於险後,不冒险,故未陷於险。 此类,《彖传》尚有一条(《蹇》卦), 《象传》无之。 (四) NB13A卦相重是平列之位: 即一别卦是不同之两经卦相重,象两种事物,此两种事物是平列之关NF8F0。此乃《易传》将两经卦上下之位视爲平列之位也。例如: 《屯》(椾椻)《彖传》曰: “雷雨之动满盈。" 《屯》之下卦爲震,上卦爲坎。震爲雷,坎爲水,雨亦水也。然则《屯》之卦象是雷行雨降,雷雨NB03C动,乃平列之关NF8F0. 此类,《彖传》中多有之,《象传》中盖无之。然《象传》中有似此类而非此类者,不可不辨。例如: 《屯》(椾椻)《象传》曰: “云雷,屯。”云与雷似爲平列,其实仍以卦之上下之位表示卦象之上下关NF8F0. 《屯》之上卦爲坎,下卦爲震。坎爲水,云亦水也,震爲雷。然则《屯》之卦象是云雷。所谓“云雷”乃云在上,雷在下,谓云行於上,雷击於下也。(与《屯·彖传》说NB13A) (五) 同卦相重是重複之位: 即一别卦是相同之两经卦相重,象一种事物,此事物是重NF8B4之关NF8F0。同卦相重祇有《乾》、《坤》、《震》、《巽》、《坎》、《离》、《艮》、《兑》八卦,而此例有九条:  《彖传》释《巽》(椼椼)曰: “重巽以申命。”巽爲教命。又《彖传》释《坎》(椾椾)《离》(楀楀), 《象传》释《震》(椻椻)、《巽》(椼椼)、《坎》(椾椾)、《离》(楀楀)、《艮》(楁楁)、《兑》(楃楃)其例同。 (六) 同卦相重而不分其位: 即一别卦是相同之两经卦相重,象一种事物,此事物仍爲一体,不含有重NF8B4之意义。此例祇有六条: 《彖传》祇释《乾》(椸椸)爲天,祇释《坤》(椺椺)爲地,祇释《震》(椻椻)爲雷,释《艮》(楁楁)祇曰: “艮,止也。”释《兑》(楃楃)祇曰: “兑,说也。" 《象传》释《乾》(椸椸)曰: “天行健。”释《坤》(椺椺)曰: “地势《坤》. "  【附注】 ① 《繫辞下》曰: “阳卦多阴,阴卦多阳,其故何也?阳卦奇。阴卦耦。”阳卦指震、坎、艮三卦,皆两阴爻一阳爻,即所谓“阳卦多阴”。其爻画皆爲五,即所谓“阳卦奇”。阴卦指巽、离、兑三卦,皆两阳爻一阴爻,即所谓“阴卦多阳”。其爻画皆爲四,即所谓“阴卦耦”。然则此六卦乃以一卦爻画奇偶之数定其阳阴之性也。乾卦三画,亦爲奇数。坤卦六画,亦爲偶数。 ② 《论语·子罕》篇: “巽与之言。”皇侃疏: “巽,恭逊也。”此巽有谦逊之义之证。巽、逊古亦通用。《易·巽》九二: “巽在牀下。" 《广NB355》阳NB355引巽作逊。《蒙·象传》: “顺以巽也。" 《释文》: “巽,郑NF8FC: ‘当作逊。’" 《书·尧典》: “巽朕位。" 《文选·魏都赋》张载注引巽作逊。NB03C其证也。《彖传》《象传》中之卦象备查表 八卦 卦 象 见 於 某 卦乾 天《彖传》见乾、履、泰、否。《象传》见乾、泰、无妄。天、比朝廷 《彖传》见大畜。《象传》见需、小畜、大畜、NDD33、大壮、NB425. 天、比其他 《象传》见讼。君《彖传》见泰、否。《象传》见履、否、同人、大有、NBA65. 君子 《彖传》见泰、否。阳气 《彖传》见泰、否。刚健 《彖传》见需、讼、小畜、泰、否、同人、大有、无妄、大畜、大壮、NB425. 坤 地 《彖传》见坤、泰、否、晉、明夷。《象传》见师、比、泰、豫、临、观、复、晉、明夷、萃。地、比人 《象传》见升。民或臣民 《彖传》见泰、否。《象传》见否、谦、剥。小人 《彖传》见泰、否。阴气 《彖传》见泰、否。柔顺 《彖传》见师、泰、否、豫、临、观、剥、复、晉、明夷、萃、升。震 雷 《彖传》见屯、噬嗑、恒、解、震。《象传》见豫、随、复、无妄、归妹。雷、比刑 《象传》见屯、噬嗑、颐、恒、大壮、解、益、震、丰、小过。鹄 《彖传》见小过。刚 《彖传》见随、噬嗑、恒、益。动 《彖传》见屯、豫、随、噬嗑、复、无妄、恒、大壮、解、益、归妹、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