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第一章导论 符号,汉语里又称记号、指号、符码、代码等。在日常用语里,符号一般指代表事物的标记,如俗话讲“人过留名,雁过留声”,其中的“名”和“声”就是一种符号。而在学术话语里,看似寻常的符号却包含着深刻或深奥的内容。一位研究者在阐述符号学理论的先驱、美国现代哲学家莫里斯(C.W.Morris)的思想时说过: “像‘符号’、‘象征’、‘意义’、‘指称’、‘指示’、‘内涵’和‘表达’之类的词,几乎有多少作者使用它们就有多少种用法。几乎没有证据证明这些作者本质上是在考察同一个问题。”〔美〕F.N.麦吉尔主编: 《世界哲学宝库——世界225篇哲学名著述评》,《世界哲学宝库》编委会译,1199页,北京,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1991。而莫里斯本人在其代表作《指号、语言和行为》(Sign,Language and Behavior, 1946)里,开篇也写道: 对语言和其他指号的理解和有效应用,今天已成为我们的一个迫切的任务。下面这些问题的讨论: 语言的性质,人的指号和动物的指号的区别,科学的论域和出现在文学、宗教和哲学等学科中的其他类型的论域之间的区别,指号的恰当的应用或不恰当的应用对个人的和社会的调整所造成的后果,在通俗的和专门的文献中到处都是。 这些讨论是从许多种观点和为着各种目的进行的。语言学家、心理学家和社会科学家,对出现在他们自己的特殊题材中的那些特殊种类的指号的研究感到兴趣; 哲学家竭力辩护某一种哲学体系比另一种哲学体系优越; 逻辑学家和数学家从事阐述适用于他们自己的特殊学科的符号体系; 艺术家和宗教家迫切地想要证明在一个科学的时代他们自己的特殊的符号有存在的理由; 教育家想要在他们从事教育的过程中改进语言的应用; 精神病学家企图揭示指号在他们的病人的个性混乱中所起的作用; 政治家设法维护或改进那些支持社会结构的基本符号; 宣传家试图找出语言可以用来指导社会变化的途径。〔美〕莫里斯: 《指号、语言和行为》,罗兰等译,1页,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9。 按这里的指号实即符号,下同,不赘。 总之,正如法国当代哲学家罗兰·巴尔特在《符号学原理》(Elements de Semiologie, 1964)中所言: “记号这个词出现在(从神学到医学)各种不同的词汇系统中,它的历史也极其丰富(从福音书到控制论),不过这个词本身涵义却很模糊。”〔法〕罗兰·巴尔特: 《符号学原理》,李幼蒸译,131页,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88。 英语用来指称符号的词语主要有sign和symbol,前者为普通意义的符号如语言文字,后者为象征意义的符号——以具体指代抽象的符号如象征光明的火光。从语源上考察,sign系来自古法语slgne,而后者则来自拉丁语slgnum; 至于symbol则直接源于拉丁语symbolum,而拉丁语的symbolum又是出自德语sumbolon(意为符号),德语的sumbolon则从动词sumballein而来,sumballein有“使偶然相遇”的(to throw together)意思详见陆谷孙主编: 《英汉大词典》,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93。,这与符号之能指和所指的偶遇关系恰相一致。 那么,究竟什么是符号呢?符号有哪些种类呢?在传播活动中,符号处在什么位置,发挥什么作用呢?这些都是本章所要揭示的事项。 第一节符 号 定 义 几乎任何重要的学科或研究领域,其核心的概念及范畴总是人言言殊最难界定,符号自然也不例外。于是,经常看到的情形就是人们索性对此存而不论,或者视之为不言自明的公设。别的不说,以皇皇三卷《符号形式的哲学》而知名的卡西尔,虽然明确地从符号角度给人下了定义——人与其说是“理性的动物”,不如说是“符号的动物”(animal symbolicum),并对人类文化的各种符号现象如神话、宗教、语言、艺术、历史、科学等进行了深刻的阐释,但对符号本身并未进行明确的界定。其实,早在半个世纪前,莫里斯在思考符号问题时就已经发现: 关于在什么条件下某物是指号,人们的看法很不一致。有些人会毫不犹豫地说脸红是指号,另外有一些人会说脸红不是指号。有一些机械的狗,如果有人在它们面前大声地拍手,它们就会走出它们的狗窝。这样的拍手是不是指号呢?衣服是不是那些穿着衣服的人的个性的指号呢?音乐是什么东西的指号吗?“走”这样一个词语,同交叉路口的绿灯,是不是同一个意义下的指号呢?标点符号是不是指号?梦是不是指号?巴特农神殿是不是希腊文化的指号?人们的看法是很不相同的; 这些不同的看法,说明了指号这个术语是既模糊而又含混的。〔美〕莫里斯: 《指号、语言和行为》,罗兰等译,3~4页,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9。 这种“既模糊而又含混的”状况,至今并没有根本改观。 不过,正所谓人同此情事同此理,尽管各人对符号的具体定义见仁见智,但在基本的思路和核心的理念上还是“英雄所见略同”的。大略说来,符号首先是一种有机体能够感受到的非实在刺激或刺激物,如烟火、气味、声响、语言、文字、绘画等等。这里说的刺激可以是直接的,即巴甫罗夫所言“第一信号系统”,也可以是间接的,即他所说的“第二信号系统”,但由刺激而反应则为符号所共有。强调“非实在”,意在将符号与那些实在的刺激区别开来。“例如,一种药物会影响一个机体对稍后会影响它的那些刺激所作的反应的方式,然而把这样一种药物叫做指号,是离开通常的用法太远了。”〔美〕莫里斯: 《指号、语言和行为》,罗兰等译,8页,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9。 其次,符号是两者之间的“代表”,是个“第三者”,用莫里斯不无学究气的话来说: 如果某个东西A是用这样一个方式控制了指向某个目标的行为,而这种方式类似于(但不必等同于)另一个东西乃在它被观察到的情况下用以控制指向这个目标的行为的那种方式,那么,A就是一个指号。〔美〕莫里斯: 《指号、语言和行为》,罗兰等译,9页,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9。 举例来说,训练一条狗,让它在蜂鸣器响起的时候就去一个能看到或闻到食物的地方,后来蜂鸣器一响,即使看不到或闻不到食物,它也会去那个地方。再如,一个人开车沿着一条公路走,另一个人拦住他,告诉他前方道路被塌方所阻塞,这时驾驶员会绕道去目的地。在这两种情形中,某种东西(蜂鸣器、路人的话)在对一种需要(饥饿、达到目的地的欲望)的满足中控制着有机体的行为,其方式大致类似于对象(实际的食物、实际的塌方)限制他的行为的方式。在这些过程中,任何实行这类控制的行为就是一个符号,由此而显示的行为就是符号行为。说简单点,在你和商品之间,广告就是一种控制个体行为的符号,它只是“代表”(“stands for” or “represents”)商品本身来同顾客打交道——顾客总不能把“黄油”这个语言符号涂在面包上。 最后也是最重要的一点,无论有意还是无意,符号总显示着某种意义(meaning),总与意义形影不离。换言之,没有无意义的符号,也没有不寓于符号的意义。正因如此,传播学研究通常都把符号视为传播的基元或要素,正如传播学者施拉姆等所言: “无论人们怎样称谓符号,符号总归是传播的元素(elements in communication)——能够释读出‘意义’的元素。”Schramm, Wilbur and Porter, William E., Men, Women,Messages, and Media: Understanding Human Communication. New York: Happer & Row, Publishers, Inc. 1982,p.57. 迄今为止,在人们从不同角度、不同层面和不同学科而为符号所下的诸多定义里,美国哲学家、符号学先驱皮尔士对符号的解说看来更具有概括性和穿透力,从而成为常被征引的一个经典定义: “一个符号(sign),或者说象征(representation)是某人用来从某一方面或关系上代表某物的某种东西。”《皮尔士文集》,第2卷,第228节,转引自袁漱涓主编: 《现代西方著名哲学家评传》,下卷,485页,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1988。在他看来,构成符号的要素有三: 一是代表事物的符号(形式),二是被符号指涉的对象(指称),三是对符号的解释(意义)。换言之,符号是代表性、指涉性与解释性的三位一体。对此,有的学者分别表述为媒介关联物、对象关联物和解释关联物。如下所示: 符号——形式——媒介关联物 对象——指称——对象关联物 解释——意义——解释关联物 概而言之,“从他的观点出发,任何事物只要它独立存在,并和另一种事物有联系,而且可以被‘解释’,那么它的功能就是符号”。〔英〕特伦斯·霍克斯: 《结构主义和符号学》,瞿铁鹏译,132页,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87。用皮尔士那种公认的晦涩语言来说: 我所说的“指号学”,是描写这样一种活动或影响,它是(或者包含)三个主体如指号、指号的对象和指号的解释之间的合作; 这种三项关系的影响,是决不能分解为两项之间的活动的……我的定义给予任何具有这样的活动的东西以“指号”的名称。《皮尔士文集》,第5卷,第484节,转引自莫里斯《指号、语言和行为》,罗兰等译,300页,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9。 也许,《马桥词典·晕街》里说到的一种奇异现象,可使我们更直观地理解符号及其意义。按照韩少功的描绘,马桥人有“晕街”的毛病,就像“晕船”、“晕车”、“晕机”一样。“晕街”与晕船相仿,只在街市里发生,伴有面色发青、耳目昏花、食欲不振、失眠多梦、乏力气虚、胸闷呕吐等,妇女患此病,更有月经不调和产后缺奶的情况。这种毛病完全是由人类语言系统造成的,或者说同传播符号直接相关:   狗没有语言,因此狗从不晕街。人类一旦成为语言生类,就有了其他动物完全不具备的可能,就可以用语言的魔力,一语成谶,众口铄金,无中生有,造出一个又一个事实奇迹。想到这一点以后,我在女儿身上做过实验。我带她坐汽车事先断定她不会晕车,一路上她果然活蹦乱跳没有任何不适。待下一次坐汽车,我预告她会晕车,结果,她情绪十分紧张,坐立不安,终于脸色发白紧锁眉头倒在我的怀里,车还没动就先晕了一半。这一类实验,我不能说屡试不爽,但这已经足够证明语言是一种不可小视的东西,是必须小心提防和恭敬以待的危险品。语言差不多就是神咒,一本词典差不多就是可能放出十万神魔的盒子。就像“晕街”一词的发明者,一个我不知道的人,竟造就了马桥一代代人特殊的生理,造就了他们对城市长久的远避。   那么“革命”呢,“知识”呢,“故乡”呢,“局长”呢,“劳改犯”呢,“上帝”呢,“代沟”呢……在相关的条件下,这些词已经造就过什么?还会造就什么? 第二节符 号 分 类 一、 听觉与视觉 依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对符号进行不同的分类。其中最简洁明了的,就是按照感觉方式而将符号分为听觉符号和视觉符号两大类。语言学方面布拉格学派的代表人物雅各布森,就曾明确说过: “人类社会中最社会化、最丰富和最贴切的符号系统显然以视觉和听觉为基础。”〔英〕特伦斯·霍克斯: 《结构主义和符号学》,瞿铁鹏译,139页,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87。德国人类学家利普斯也认为,“最简单的交际媒介当然是语言,传播消息的其他听觉方法是由语言发展出来的。与听觉方法相对照的是传播消息的视觉方法,它的发展导致了文字的发明……这两项原则从很早时期起即服务于同样的目的。”吴文虎: 《广告的符号世界》,32页,广州,广州出版社,1997。我国传播学者吴文虎教授,在其《广告的符号世界》里就此写道: 听觉符号稍纵即逝,声过无迹,是以时间作为主要的结构力量。各种听觉符号的发展,在艺术上产生了民间说唱、戏曲清唱、歌曲和器乐等……视觉符号占据的是空间位置,不论是平面的图片、文字、数字、公式,还是三维立体的实物、人体、建筑物等,都离不开它(他)们所依托的空间,并在一定的空间展示出不同的符号形式。视觉符号在艺术上产生了绘画、雕塑、工艺品、建筑等……吴文虎: 《广告的符号世界》,32页,广州,广州出版社,1997。 在传播学看来,视觉符号体现于纵向的时间维度,旨在久远; 而听觉符号展示于横向的空间维度,旨在广远。据此,麦克卢汉的老师、思想更为深邃的加拿大传播学家英尼斯,曾提出一对颇富启迪意味的范畴——时间媒介和空间媒介。依据英尼斯的理论,“刻在石头、金属上的文字、图画,刻在粘土板上的楔形文字和印章,刻在龟甲、兽骨上的卜文,还有金字塔、石雕、羊皮纸文书等,为典型的从古代到中世纪的时间媒介。”〔日〕竹内郁郎: 《大众传播社会学》,张国良译,20页,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1989。时间媒介有耐久性,但不适于搬运。为了解决这个矛盾,“为克服距离障碍,必须用交通、运输手段运载人和符号物,或用光、音等具有高度空间传播性的符号体系”〔日〕竹内郁郎: 《大众传播社会学》,张国良译,21页,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1989。。最早的空间媒介是古埃及的纸草,“纸草把人从石头的重量里解放出来。用手就能写在纸草上的文字,比起那神圣的石头文字来,自然轻快得多,而且世俗化了”〔日〕竹内郁郎: 《大众传播社会学》,张国良译,21页,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1989。。同样,古代中国的竹简、木简、丝帛以及纸笔等,也都属于这一轻便易携的空间媒介。另外,在人类扩大传播空间和提高传播速度的不懈进程中,“自古以来,就有种种空间媒介被设计出来。如火炬、烽火、狼烟、呼声、笛、鼓、手语、旗子等。这些信号,多借助转播系统,能迅速地进行远距离传送。其中,不乏能传播相当复杂的内容的符号体系”〔日〕竹内郁郎: 《大众传播社会学》,张国良译,22页,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1989。。与时间媒介相比,空间媒介虽然轻便,可又没有持久性。英尼斯认为,正是由于这两大符号体系的差异,决定了传播的性质和社会的形态。他指出,意在时间绵延的符号或媒介,制造出地方割据的等级制社会组织; 而重在空间拓展的符号或媒介,则形成大规模中央集权的政治组织——“拥有广大版图的古代帝国,之所以能实现中央集权式的政治统一,原因就在于空间媒介的发达”〔日〕竹内郁郎: 《大众传播社会学》,张国良译,21页,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1989。。 这是从听觉和视觉两大感觉上,从时间和空间两大坐标上,对符号所做的分类。而将二者统一起来,就是美国语言学家霍基特对语言符号实际上也是所有符号的特征所做的概括——“时空位移性”〔苏〕潘诺夫: 《信号·符号·语言》,王仲宣等译,54页,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1。。 二、 信号与符号 动物所面对的信号和人类所面对的符号,属于又一基本的符号分类。从相似的角度看,二者均为传播的基元或信息的载体; 从相异的方面讲,二者又的确不可同日而语。对信号而言,动物只是本能地、被动地、直接地作出反应,亦即巴甫罗夫“第一信号系统”所说的状况; 对符号而言,人类则是理性地、主动地、间接地进行呼应,亦即巴甫罗夫“第二信号系统”所说的情形。 由于信号和符号这种既相似又相异、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特点,各种观点便显出截然相反的两类取向。一类立足于相似的一面,以美国哲学家、符号学家莫里斯为代表,他以其解释动物对感觉暗示的反应方式来解释人类对语言的使用,并以只能符合于人类的方式来思考非人类。另外苏联学者叶·潘诺夫在《信号·符号·语言》一书中,也是从动物交际和人类语言统一的角度阐述信号与符号的。对此,不断有人提出辩驳。如约翰·怀尔德(John Wild)在《符号现象学导论》里指出,尽管存在着某些动物可以以人的方式对之反应的符号(如动物的咆哮),但不能说动物可以以人的方式来解释这些符号。他认为,动物对之反应的“符号”和人对之反应的符号之间有重大的差别。因为,动物对之反应的“符号”只是特殊事物的符号。尽管一个动物可以对另一个动物的呻吟作出反应,但这种呻吟只是一种特殊的疼痛,即导致呻吟的疼痛的符号。即使两个动物以同样的方式对另一个动物的呻吟作出反应,也不能认为对这些动物来说“呻吟”具有一种普遍意义。他指出,这种呻吟不会像英语中的一个词那样具有一种普遍的意义。相反,人对之作出反应的符号如词语则具有普遍的意义,例如,“疼痛”一词的意义超出了一个人可以用这个词语所意指的任何特殊感觉。人们之所以能对相同的符号作出一致的反应,正是因为词语代表着普遍的概念〔美〕F.N.麦吉尔主编: 《世界哲学宝库——世界225篇哲学名著述评》,《世界哲学宝库》编委会译,1203页,北京,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1991。。 与之相对的另一类思路,则着眼于动物信号与人类符号相异的一面。这方面以德国哲学家、符号学家恩斯特·卡西尔为典型。在他看来,人与动物的本质不同便体现在动物只对信号做出条件反射,只有人才能把信号改造成有意义的符号。他在思想精深才气纵横的《人论》中曾写道: 在动物的行为中可以看到相当复杂的信号和信号系统,这似乎是确定不疑的事实。我们甚至可以说,有些动物尤其是驯化动物,对于信号是极其敏感的。一条狗会对其主人的行为的最轻微变化作出反应,甚至能区分出人的面部表情或人的声音的抑扬顿挫。但是,这些现象远远不是对符号和人类语言的理解。巴甫罗夫的著名实验仅仅证明了,动物可以被训练成不仅对直接刺激作出反应,而且能对各种间接刺激即替代刺激作出反应……所有那些通常被称为条件反射的现象,不仅是远离人类符号化思想的基本特征,而且甚至还与后者恰恰相反。符号,就这个词的本来意义而言,是不可能被还原为单纯的信号的。信号和符号属于两个不同的论域: 信号是物理的存在世界之一部分; 符号则是人类的意义世界之一部分。信号是“操作者”(operators),而符号则是“指称者”(designators)。信号即使在被这样理解和运用时,也仍然有着某种物理的或实体性的存在; 而符号则仅有功能性的价值。〔德〕卡西尔: 《人论》,甘阳译,40~41页,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85。 就传播研究而言,所谓符号一般都针对着人类的符号而非动物的信号。 在人类所面对的符号世界里,按照莫里斯的观点又需区分两个基本类型: 一为他所说的信号(signal),一为他所说的象征符号(symbol),而二者又都统摄于符号(sign)。在他看来: 象征符号和信号具有下面的区别: 如果机体给他自己提供了这样一个指号,这个指号在控制它的行为方面代替了另一个指号,意谓那个被替代的指号所意谓的东西,那么,这个指号就是一个象征符号,这个指 号—过程就是一个象征符号—过程; 如果情况不是这样,那么,它就是一个信号,这个指号—过程就是一个信号—过程。说得简单一点,象征符号就是象征符号 的解释者所产生的、作为一个与它同义的指号的替代 物而起作用的那种指号; 所有不是象征符号的指号都 是信号。〔美〕莫里斯: 《指号、语言和行为》,罗兰等译,31页,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9。(按: 这里的“象征符号”在译文里作“符号”) 举例来说,有路人告诉司机在前面第三个十字路口往右拐,如果司机翘起三个手指一直到他抵达第三个十字路口,那么司机的这个手势对他来说就是一个象征符号,因为它意味着原来路人说的话里所意谓的东西。简言之,“象征符号要求机体有这样一个行动或状态,这个行动或状态提供一个与另一个指号同义的替代指号”〔美〕莫里斯: 《指号、语言和行为》,罗兰等译,32页,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9。。为什么在人类的符号中还要区分象征符号和信号呢?按照莫里斯的解释,这是因为人的“所有作为符号或产生符号的状态或行动并不全都是符号”。比如: 一个人可以把他的脉搏解释为他的心脏状态的一 个指号,或者把某些感觉解释为他需要事物的一个指 号; 这样的一些指号只是信号而已; 但是,他因此而说出 的话——当这些话作为这样一些信号的替代物的时 候——却是象征符号。一个人或其他的人所发出的声 音,甚至在这些声音是指号的情形下,也不全都是象征符号; 声音也可以只是信号而已。〔美〕莫里斯: 《指号、语言和行为》,罗兰等译,32页,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9。 也就是说,这里的象征符号不仅从形式上讲是一种替代物即皮尔士所谓的“代表者”(representamen),而且从内涵上讲由于具有“意义”(meaning)而获致一种解释。一句话,象征符号是“一种由其解释者产生的符号,作为它与之同义的某个别的符号的替代品”(莫里斯),不是这样产生的符号均为信号。 以上两类基本的符号分类——从动物的信号到人类的符号、再从无意义的信号到有意义的符号,既属哲学或符号学层面的运思,又为传播学的有关探索设定了论域,这就是对人类传播(human communication)而言有意义的符号。 三、 语言与非语言 1. 语言符号 传播学对符号的分类,最常见的当属语言符号(verbal)与非语言符号(nonverbal)的双峰并峙。关于语言符号,美国学者萨姆瓦(Larry A.Samovar)等人在其《跨文化传通》(Understanding Intercultural Communication)一书里有一段简明扼要的表述: 从最基本的意义上说,语言是一种有组织结构的、 约定俗成的习得符号系统,用以表达一定地域社群和文 化社群的经验。各种文化都给词语符号打上了自己本 身的和独特的印记。事物、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