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国际结算概述 学习目标: 通过本章的学习,掌握国际结算的概念、分类、性质及特点; 了解国际结算的发展过程以及国际结算的基本内容; 理解国际惯例的含义; 了解银行在国际结算中的作用以及国际清算系统。 案例导读: 某年7月,福建厦门市A公司与美国旧金山的B公司签订了两台精密机床的进口合同,价格为每台10万美元CIF厦门。当美国B公司将两台机床装船发运后,把提单、保险单、商业发票和金额为20万美元的汇票提交给出口地银行,委托其向进口商厦门A公司收款。厦门A公司接到中国银行厦门分行提示的单据,审核后,即按当日汇率向银行购买20万美元付清货款。 试问: 这是现金结算还是非现金结算?是国际贸易结算还是非贸易结算?银行在该结算中起什么重要作用? 资料来源: 林孝成.国际结算实务.北京: 高等教育出版社,2008. 第一节国际结算的概念及分类 在世界经济全球化的今天,世界各国在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领域的交往日益密切。通过对外贸易、资本流动、技术转移、劳务输出输入等活动必然产生债权债务关系,从而引起货币在国际间的收付活动,国际结算由此产生。国际结算是国际金融的一个分支,是指处于两个国家的当事人通过银行办理的两国货币的收付活动。 一、 国际结算的概念 国际结算(international settlement)是指为清偿国际间债权债务关系而发生在不同国家之间的货币收付活动。具体来说,是指通过国际银行业务网络和清算系统,以有效的商业单据、金融单据及电子凭证等为媒介,实现国际间的货币收付和债权债务关系的清偿行为。也就是说,两个不同国家的当事人,不论是个人之间的、企业之间的还是政府之间的,因为商品买卖、服务提供、资金调拨、国际借贷、国际援助等,需要通过银行办理的两国间货币资金收付业务,都属于国际结算的范畴。 清偿国与国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是国际结算的直接目的,而货币收付是其手段。因此,理解国际结算概念的要点在于: ①有货币资金收付; ②发生于不同的国家之间。简言之,国与国之间发生的货币收付,就是国际结算,即跨国的货币收付,或者说通过银行办理的货币资金的国际收付。需要注意的是,有一部分非货币收付(如银行保函),仅仅是银行的书面担保,也属于国际结算的范畴。 总之,国际结算是指运用一定的金融工具(如汇票、本票、支票等票据),采用一定的国际结算方式(如汇款、托收、信用证等方式),借助一定的渠道(通信及计算机网络系统),通过一定的媒介(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进行国与国之间的货币收付活动,从而使国际间债权债务得以清偿或实现国际间的资金转移。 实质上,国际结算办理的是包括不同“经济体”之间的货币收付,而不仅仅是政治或主权意义上的“国家”之间的货币收付。因此,我国大陆与港、澳、台地区之间的货币收付,尽管不是跨国货币收付,但因处于不同的货币区域(不同的经济体),故在实务中仍作为国际结算来处理。另外,易货贸易似乎不需要货币收付,但现代的易货贸易并非传统意义上的物物交换,贸易双方不仅要以同一种货币计价,而且还要收付一定比例的外汇,甚至还需要开立信用证(如对开信用证)或银行保函等,也可以说,是一种将进口与出口业务结合起来的贸易形式。所以,现代易货贸易仍属于国际结算的范畴。 知识点: 国际结算是指通过国际银行业务网络和清算系统,以有效的商业单据、金融单据及电子凭证等为媒介,实现国际间的货币收付和债权债务关系的清偿行为。 二、 国际结算的分类 国际结算可以从不同的角度按不同的标准进行分类,常见的有以下分类。 (一) 按是否直接使用现金或使用的支付工具的不同划分为现金结算与非现金结算 1. 现金结算 图11现金结算示意图 现金结算是指通过收付货币金属或货币现金来结清国际间的债权债务关系或进行资金的转移。其原理如图11所示。 原始的、古老的结算方式为卖方一手交货,买方一手交钱,钱货两清。例如,我国古代同日本和东南亚各国的海上贸易,同中东各国的陆上贸易,除了易货贸易外,曾长期地使用黄金、白银和部分铜铸币进行结算。现金结算同以货易货贸易相比是一个重大进步,但现金结算也存在诸多缺陷。直接运送金银或现金很不安全,风险很大; 要负担运送过程中的各项费用; 占用和积压资金,影响资金周转。为了避免在国际间运送金银或现金的风险,特别是随着国际经济交流的日益发展、债权债务关系的增多,在货币兑换和票据的基础上,便产生了非现金结算。 2. 非现金结算 非现金结算是指使用各种支付工具(如票据),通过银行间的划账冲抵来结清国际间的债权债务关系或实现资金的转移。 在这种结算方式下,两国进出口商或债权债务人各自向本国银行买卖各种不同金额、不同支付时间的票据,将他们之间的结算转变为两国银行之间的结算。银行则通过相互之间的账户冲抵或资金划拨来抵偿债权债务关系。例如,某公司从美国进口商品,如用美元支付货款,如果该公司在美国银行开有美元账户,它可以对此账户开出支票,或是以信函或以密电指示美国银行付款给出口商。如果该公司没有美元账户,它可以向在美国有账户的当地银行购买所需外汇,然后,当地银行指示其纽约代理行进行支付,借记其美元账户,其原理如图12所示。 图12非现金结算示意图 非现金结算同现金结算比较,具有很多优点: 迅速、简便,可以节约现金和流通费,有利于加快资金的循环和周转,促进了国际间经济贸易关系的发展。可以说,现代国际结算是以票据为基础、单据为条件、银行为中枢、网络技术和清算系统为媒介、结算与融资相结合的非现金结算体系。 但是,长期以来国际结算主要依靠航空邮递和电报电传进行有关结算凭证和信息的传递,仍然使人们感到传统的非现金结算不但手续多、费用高,而且速度慢、效率低、占用资金的时间长。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到来,开始出现了非现金结算的高级形式,即电子国际结算系统。在国际结算电子化方面最成功、影响最大的是环球银行金融电讯协会,即SWIFT。今后的国际结算将朝票据电子化、单据电子化乃至货币电子化的方向发展,一切业务都由电脑处理,一笔结算业务瞬间即可完成。 知识点: 现代国际结算是以票据为基础、单据为条件、银行为中枢、网络技术和清算系统为媒介、结算与融资相结合的非现金结算体系。 (二) 按国际结算产生的原因划分为国际贸易结算和国际非贸易结算 在理论和实务两个方面常把国际结算分为两类: 国际间凡是因为国际贸易而产生的货币收付或债权债务的清算称为国际贸易结算; 由其他国际间的经济、政治活动和文化交流所引起的货币收付的结算称为国际非贸易结算。 国与国之间存在债权债务关系是因为国际间存在着广泛的政治、经济、军事、文化、体育、旅游等方面的交往,这些交往必然引起跨国货币收付。例如: ①国际旅游; ②亲友赠款; ③留学; ④国际捐助; ⑤国际服务贸易; ⑥国际工程承包; ⑦国际技术转让; ⑧国际商品贸易; ⑨外汇交易; ⑩国际筹资与国际投资,这些均产生国际结算的需要。 一般来说,第①~⑤项是以服务为背景或仅仅是单方面的货币收付,其结算过程相对简单; 第⑥~⑦项通常既有服务背景又有商品贸易背景的货币收付; 第⑧项是由商品进出口引起的货币收付,存在商品与货币的相对给付,其结算过程最具代表性; 第⑨~⑩项属于金融交易,其结算过程相对简单。可见,产生国际结算的原因很多,但可以将其分为有商品贸易背景和无商品贸易背景两类。 1. 国际贸易结算 国际贸易结算是指以商品进出口为背景,即由有形贸易引起的国际结算。 国际贸易结算是国际结算的主要组成部分,它在国际结算中具有特殊地位。因为国际贸易是国际结算产生和发展的重要依据。国际贸易往往金额巨大,在操作上比非贸易结算更为复杂,在内容上几乎涉及国际结算的所有方式和手段。在实务中,更多的情况是,卖方发货在先,买方付款在后,并且以单据代表货物,买卖双方都将承担一定的风险。此外,还有银行的加入并承担了一定风险和提供融资服务。这些都使得国际贸易结算包含的内容比非贸易结算更加广泛,手续更加复杂。 2. 非贸易结算 非贸易结算是指由无形贸易引起的货币收付活动,也可以说,除国际贸易结算以外的其他国际结算都属于非贸易结算。非贸易结算的目的有两个: 一是清偿债权债务关系; 二是实现国际间的转移资金。以转移资金为目的的结算又称金融交易结算,它在结算总量上大大超过国际贸易结算和其他非贸易结算之和。 与贸易结算相比,非贸易结算虽然业务量大,由于不涉及商品与货币的相对给付,因而结算手续较为简单,风险小,通常它只涉及一部分结算方式和内容。掌握了国际贸易结算,非贸易结算也就不难掌握了。因此,国际贸易结算是国际结算的主要方面,本书所说的国际结算主要是指国际贸易结算。 知识点: 国际贸易结算的典型特征是商品与货币的相对给付,其复杂性体现在买卖双方不能一手交钱、一手交货,不能银货当面两讫,风险由此而生。 (三) 按照国际结算制度,划分为自由的多边国际结算、管制的双边国际结算和多 元化混合的国际结算 国际结算制度又称国际结算体系,它是指各国之间结算债权债务关系的基本方法和总的原则。实行何种国际结算制度,取决于世界各国经济发展水平及国际政治经济状况。 (1) 自由的多边结算,是指在外汇买卖自由的情况下,使用可自由兑换的货币自发地在各国之间进行结算的制度。西方发达国家一般多实行自由的多边结算制度。 (2) 管制的双边国际结算,是指两国政府签订支付协定[1],开立清算账户,用集中抵消债权债务的办法清算两国之间由于贸易和非贸易往来所产生的债权债务的一种结算制度。在这种制度下,甲国对乙国的债权只能用来偿还甲国对乙国的债务,而不能用此债权抵偿甲国对任何第三国的债务。双边清算则由两国的中央银行负责实施。 (3) 多元化混合的国际结算,“二战”后多元化混合型的国际结算制度取代了单一的国际结算制度。在多元化混合型国际结算制度下,既有西方国家间全球性的多边结算,也有区域性的和集团性的多边结算,此外还存在着发展中国家之间的双边结算制度。 随着生产和资本的国际化、市场的国际化的迅速形成,跨国公司的蓬勃发展,国际贸易结算制度将进一步向着多元化和自由化的多边结算制度方向发展。 第二节国际结算的特点、性质及内容 一、 国际结算的特点及性质 国际结算是一门以国际金融、国际贸易和货币银行学为基础而形成的、实践性很强的交叉学科。因此,掌握国际金融、国际贸易及货币银行学等相关的知识是学好国际结算的基础。 (一) 国际金融与国际结算密切相关 国际金融与国际结算密切相关,在进行国际结算时必定要涉及外汇转移及外汇票据流通、货币兑换与汇率、外汇风险及其防范、不同国家的外汇管制等问题,而这些都是国际金融的实务问题。在选择国际结算方式的时候,必须将这些因素考虑进去,以便安全及时地收付货款。 (二) 国际贸易是国际结算的基础 国际结算以国际贸易的产生和发展为前提,国际贸易的发展促进了国际结算的发展,同时国际结算方式的发展也有助于国际贸易的发展。 在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货款的收付(即结算条款)是合同最重要的条款之一。货款收取是卖方的根本目的和最主要的权利,货款支付是买方最主要的义务。于是卖方就成为债权方,买方便是债务方,国际结算也就有了基础。此外,国际结算还涉及货物运输、保险等环节,因为在凭单付款结算方式中,运输单据和保险单等都是重要的结算单据,是进口方及银行付款必不可少的条件。因此,国际结算从产生之日起,就以服务于国际贸易为宗旨。 (三) 国际结算是一项银行中间业务[2] 银行是国际结算不可缺少的主体,不同国家间的债权债务关系的清偿都是通过银行实现的。在清偿债权债务的活动中,银行提供服务、承担风险的根本目的是为了获得一定利润,而且对于银行来说,国际结算是一项利润丰厚的中间业务。因此,银行在开展国际结算业务时,有权选择是否接受客户的委托和申请,有权采取某些保障措施以降低所承担的风险并收取一定的费用。 (四) 国际结算比国内结算复杂 国际结算要比国内结算复杂得多,主要表现在活动范围因跨越国境而大于国内结算、涉及不同货币的兑换、不同的文化环境以及法律环境复杂等。国际结算与国内结算的区别在于: ①货币的活动范围不同。国内结算在一国范围内,国际结算是跨国范围内进行的。②使用的货币不同。国内结算使用法定同一货币,国际结算使用国际可自由兑换货币。③遵循的法律不同。国内结算适用国内有关法律法规,国际结算遵循国际惯例或相关国际仲裁法。 二、 国际结算的基本内容 国际结算作为一门课程,包括国际结算中使用的信用工具(即票据,如汇票、本票和支票)、国际结算方式(如汇款、托收、信用证等)和国际结算中使用的各种单据(如运输单据、保险单据、装运单据及结汇单据等)。同时,还涉及以金融机构如银行为中心的国际清算系统,以及一些相关的法律(如票据法)和国际惯例(如托收统一规则、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等)。 (一) 国际结算中的信用工具 国际结算中的信用工具主要是票据,包括汇票、本票和支票三种,其最主要功能是确定收付货币的数量。信用工具也称金融工具,它是以书面形式发行和流通,用于证明债权人权利和债务人义务的契约证书。信用工具还包括各种支付凭证(如支付授权书、托收委托书等)。 (二) 国际结算方式 国际结算方式是指收付货币的手段和渠道,这是国际结算的最主要内容。主要包括汇款、托收、信用证、银行保函、备用信用证、国际保理业务和协定贸易结算等,前三种是基本的国际结算方式,后几种为派生结算方式。其中信用证是使用最广泛的国际结算方式,全球贸易结算的50%以上、我国国际贸易结算的70%都是采用信用证结算方式。随着国际贸易和国际结算方式的发展,信用证结算方式呈下降趋势。 (三) 国际结算中的单据 国际结算单据是指国际结算中涉及的,以反映货物特征及说明交易情况的一系列证明文件或商业凭证,主要包括运输单据、保险单、商业发票等基本单据。此外,还有众多的附属单据,如海关发票、装箱单、商检证明、产地证书等。在国际贸易实务中,进出口货物买卖最终的体现是单据买卖,单据的正确与否一定程度上决定了货款能否安全收回。例如,信用证结算方式下,只有单据与信用证规定相符,开证行才会履行付款责任。 (四) 以网络技术为中心的国际支付清算系统 国际结算须借助国际资金清算系统来完成,全球主要的支付清算系统包括SWIFT、CHIPS、CHAPS、TARGET等。国际结算与国际清算密不可分。 (五) 国际结算的相关法律及国际惯例 国际结算业务中须依照相关的法律及国际惯例得以顺利进行。包括《票据法》、《担保法》、《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等相关法律; 还包括若干国际惯例,如UCP600、URDG758、URC552、URR525、DOCDEX、ISBP等国际保理近则,国际惯例并非是法律,而是人们在国际交往实践中约定传承的须共同信守的规则。 知识点: 国际结算的主要内容包括信用工具(票据)、结算方式、结算单据,清算系统以及相应的法律及国际惯例。 第三节国际清算系统、国际结算中的银行及国际惯例 一、 国际清算系统介绍 所谓国际清算(Clearing),是指不同银行之间因资金的代收、代付而引起的债权债务通过票据清算所或清算网络进行清偿的活动。其目的是通过两国银行在货币清偿地的往来账户的增减变化来结清每笔国际结算业务。 国际结算与国际清算是紧密联系和不可分割的。结算(Settlement)是清算的前提,清算是结算的继续和完成。结算主要是指债权人和债务人通过银行清偿债权债务关系; 清算是指银行之间通过清算网络来结算债权债务关系,而银行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又主要是由结算引起的。票据清算所(Clearing House)或清算网络是指由许多银行参加的、彼此进行资金清算的场所。参加票据清算所的银行叫清算银行。在票据清算所里,清算银行之间的债权债务大部分可以相互抵销,实际清算的只是彼此之间的差额。 在国际结算和清算中,一切货币的收付最终必须在该货币的清算中心进行结算。国际间的债权债务的清算有两种情况: 一是通过银行内部转账,二是通过清算机构。国际贸易和结算中,使用的主要是发达国家的可兑换货币,如美元、英镑、欧元、日元等。这些货币均有相应的清算中心,美元的清算中心在纽约,英镑的清算中心在伦敦,欧元的清算中心在法兰克福,日元的清算中心在东京。中国银行在上述各货币清算中心均设立有分行,方便了货币清算。 国际清算的基本条件包括: 一是自由兑换的货币; 二是建立可自由调拨的账户; 三是建立国际间银行的代理关系; 四是以互联网技术为媒介的清算支付系统。 支付清算体系或系统(Clearing System)又称金融体系支付系统(Payment System),是由提供支付清算服务的中介机构、管理货币转移的法规以及实现支付的专业技术手段共同组成,用于实现债权债务清偿及资金转移的一种金融安排。它包括一笔款项从付款人账上付出,中间经过清算,到款项进入收款人账户,至少包括以下要素: 付款人、付款人开户银行、票据清算所、收款人开户银行和收款人。由于国际贸易结算所产生的债权债务须通过货币所有权的转移加以清偿,因此支付清算系统的任务就是快速、高效、安全地实现货币收付活动。 下面介绍世界主要的支付清算系统。 (一) SWIFT SWIFT(Society for Worldwide Interbank Financial Telecommunication)是环球银行间金融电讯协会的缩写,简称环银电协,现已成为世界上最大的金融清算与通信组织,也是国际金融与国际结算的主体网络。它是一个国际银行同业间非营利性的国际合作组织,总部设在比利时首都布鲁塞尔。SWIFT于1973年成立,1977年正式启用,是由欧洲和北美的一些大银行发起的,目的是为了应付日益增多的国际银行业务。目前拥有209个国家的9000多家金融机构会员,基地设在荷兰、中国香港、英国和美国。该系统以十几种语言,每周7天,每天24小时向世界各地提供快捷、标准化、自动化通信金融服务,且具有自动储存信息、自动加押和核押、以密码处理电文、自动将文件分类等多种功能。SWIFT体现出电信格式化和规范化、安全可靠、高速度、低费用的特点。 SWIFT的服务对象包括银行、经纪人、证券机构及企业客户(如清算公司)。SWIFT的设计能力是每天传输1100万条电文,这些电文划拨的资金以万亿美元计,它依靠的是提供的240种以上的电文标准。SWIFT电文标准格式已经成为国际银行间数据交换的标准语言。SWIFT的服务内容有资金划拨、国际贸易支付、开立信用证、国债、证券、外汇交易等。自1983年中国银行成为SWIFT成员开始,目前中国所有可以办理国际银行业务的国有股份制银行、外资银行及其地方性商业银行纷纷加入了该系统。 为了安全有效地传递客户信息、清算资金头寸,SWIFT系统为各种各样的金融信息设计了一整套标准化统一格式,使用统一的货币符号。例如,MT100格式就是一种客户汇款信息,MT400格式用于托收项下的付款,MT700用于签发跟单信用证。为了保证自动支付系统明确无误地识别会员,SWIFT系统编制了一套银行识别码(BIC),现已获得了广泛的应用,可以精确识别有关金融交易中的金融机构。BIC由8位或11位连续的字母或数字组成,中间没有任何的空格和其他字符。在BIC码是8位的情况下,前4位数码称为银行代码,由字母组成,对每一个金融机构而言都是唯一的; 第5位和第6位是国家代码,用以表示该金融机构所处的国家; 最后两位数码是地方码,可能是数字,也可能是字母,用以识别一个国家内的不同地区。例如中国工商银行厦门市分行的SWIFT代码为: “ICBKCNBJSMM ”。发送人和收信人的BIC码,都显示在SWIFT信息的信头上。SWIFT还具有收妥证实的功能。 (二) CHIPS CHIPS(Clearing House Interbank Payment System)是“清算所银行同业支付系统”的简称,始建于1970年,是一个由纽约清算所协会(NYCHA)经营的私营支付系统。CHIPS是一个贷记清算系统,它累计多笔支付业务的发生额,并且在日终进行净额结算。CHIPS的会员以商业银行、纽约州银行法所定义的投资公司或者在纽约设有办事处的商业金融机构的附属机构为主,现有140余个会员行,结算会员行必须在纽约联邦银行开设资金账户和簿记证券账户,是当前最重要的国际美元支付系统。这个系统不仅是纽约市的清算系统,也是所有美元国际收付的计算机网络中心。由纽约的美国银行以及设在纽约的外国银行组成。每天世界各地的美元清算最后都要直接或间接地通过该系统处理。它处理的金额数目大,工作效率非常高。通过CHIPS传递的支付通常是国际性的、与跨国业务有关的支付,包括外汇交易及欧洲货币业务。 (三) CHAPS CHAPS(Clearing House Automated Payment System)是英国伦敦银行自动收付系统的简称。该系统成立于1984年,是英镑的票据交换系统,它不仅是英国伦敦同城的清算交换中心,也是世界所有英镑的清算中心。在CHAPS系统下,12家交换银行成为“结算银行”,每天营业结束时,交换银行之间进行双边对账和结算,其差额通过它们在英格兰银行的账户划拨进行结算。但一般的银行不能直接参加交换,故在业务数量及设备方面比CHIPS逊色。 (四) TARGET TARGET(TransEuropean Automated Real Gross Settlement Express Transfer System)是欧洲间实时全额自动清算系统的简称。1995年5月欧洲货币当局为保证欧元的启动及贯彻实施欧洲中央银行体系的单一货币政策,保证在任何情况下在当天都能进行大额资金的收付,在德国的法兰克福建立了一个跨国界的欧元支付清算系统。1999年1月正式启用,它保证了欧元清算的及时、高效,对欧洲中央银行实施货币政策发挥了重要作用。2007年由欧盟和欧洲中央银行共同推行的TARGET2开始在德国等8个国家正式启用。该系统是欧元区支付系统的一大创新,克服了原有TARGET系统在结构上的一些缺陷。 二、 国际结算中银行的作用及往来银行 (一) 银行在国际结算中的地位与作用 银行在国际贸易结算中居于中心枢纽的地位,离开银行国际结算就无法进行。银行的作用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1. 国际汇兑作用 国际汇兑是指银行应汇款人或债务人的要求把一种货币兑换为另一种货币,并委托收款人所在地银行向收款人或债权人支付一定金额,以结清国际间债权债务关系的一种方式。例如,中国A公司向日本B公司出口一批价值为10万美元的服装,合同规定货到T/T方式付款。B公司收货后,按当日汇率用日元向开户行住友银行购买10万美元外汇,并委托其将该笔外汇电汇给中国A公司。住友银行必须与中国A公司所在地一家银行合作(如中国银行),由住友银行将款项电汇给中国银行,并委托其将10万美元支付给A公司,从而完成B公司委托的汇款业务。在这里,中国银行就是住友银行完成汇款业务不可缺少的合作行或往来银行。在国际贸易中,银行接受进出口商的委托,提供服务,办理国际间的汇款、代收代付货款和费用等,体现为银行的一项中间业务,并可大大降低资金转移的成本。 2. 提供信用保证 国际贸易的风险主要在于不能一手交货,一手收款。进口商或出口商都不愿先将货款、货物或代表货物所有权的单据交给对方,这就需要有一个双方均信得过的第三方来充当中间人和保证人,银行正是最好的人选。例如,信用证、银行保证书等结算方式通过银行的信用保证,使国际贸易或其他交易得以顺利进行。 3. 融通资金作用 进出口商取得银行的资金融通是从事国际贸易的重要条件。一个企业的自有资金总是有限的,要经营对外贸易,通常都需要借助银行的资金融通。银行对商人的融资除一般贷款外,还可以在具体办理贸易结算的过程中,以进出口押汇方式向客户提供融资、向进口商提供信用证开证额度、向出口商提供票据贴现等,从而促进国际贸易的发展。 4. 减少外汇风险[3] 任何一笔国际贸易,从签订买卖合同到发货,最后收付货款,一般需要两三个月甚至更长时间,这就给货款收付的双方带来外汇风险。银行可以通过提供远期外汇交易、货币期货交易和货币期权交易等手段为进出口商降低甚至消除外汇风险。例如,我国银行已经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4]。 知识点: 银行在国际结算中的作用体现为: 国际汇兑、信用保证、融通资金和减少外汇风险四个方面。 (二) 国际结算中的往来银行 如图12非现金结算示意图所示,要结清国际间的债权债务,需要在收款人所在地的银行代理付款。因此,办理国际结算的基本条件是要有一个国际性的银行网络。银行网络越广泛,办理国际结算的范围就越大,资金清算就越快捷、越方便。但是,任何一家银行都无法做到在世界各地设立分支机构,同样地,在国际结算业务中任何一家银行都不可能直接把款项付给收款人。所有的收付行为都要通过银行间的清算才能完成,所以建立银行间往来是办理国际结算必不可少的前提条件。在国际结算中主要有联行往来和代理行往来两种。 1. 联行 联行(Sister Bank)是指商业银行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在国内、国外设立的分行和支行。 分行是商业银行设立的营业性机构,无论是在法律上还是在业务上,它都是总行的有机组成部分。它不是独立的法律实体,一般没有独立的法人地位,它要同时受到总行所在国与东道国双方的法律及规章的制约; 业务范围及经营政策要与总行保持完全一致,并且分行的业务活动限制以总行的资本、资产及负债为基础来衡量,与此相适应,总行对分行的活动负有完全的责任。一般来说,分行可以经营完全的银行业务,但不能经营非银行业务。支行的地位类似于分行,直接属分行管辖,规模比分行小,层次比分行低。例如,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行下辖鹭江支行、思明支行、厦大支行等60多家支行。总行与分行、支行之间,分行与支行之间及其相互之间都是联行关系。根据设立的地点不同,联行分为国内联行和国外联行。例如,中国银行在27个国家和地区设置的600多家分支机构,就是中国银行的国外联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