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辑 两个人的合力 爱情永远是这个世界永恒的主题,也许你正青春年少,正在默默等待另一个人的到来;也许你风华正茂,正在爱的国度里遨游。可是你真正懂得爱情吗?你又将怎样去坚守自己的幸福,去和自己心爱的人相濡以沫?爱情是一种遇见,不能预期,但能努力,明白了爱的真谛,你才能脚踏实地地去经营属于自己的那份小小的幸福。 爱的习惯 和他认识时,她就知道他有打鼾的习惯。大,而且沉重。只是,那有什么关系?她想,两个人的爱情与鼾声无关。 他们在众多朋友的质疑声中走到了一起。婚后的前三天她都无法睡着,他的鼾声太大了,好几次都将她从梦中弄醒。他尴尬地望着她,要不等你先睡了,我再睡。她摇摇头,将头深深埋在他的胸前。 但奇怪的是,一周后他再也没有看到妻子被他吵醒,也许时间久了,习惯了,他笑着这样安慰自己。 那一晚,他起身去洗手间,突然看到一条蛇爬进了窗户,他大声喊她,她却一点反应也没有。他冲进卧室,看到她一动不动地躺在床上,眉头紧锁。结婚十多年了,头一回,他是如此仔细地审视自己的妻子。 之后,像所有厌倦了林子的鸟一样,他开始把翅膀伸向外面。 新欢是一个年轻貌美的女子,懂时尚,会打扮,身材婀娜多姿,和她的臃肿肥胖相比,自然有着天壤之别。 他很快向她提出分手,并跪下请求她的原谅。她静静地听完,也不哭,也不闹,只是嘱咐他晚上一定要睡好。他听了,不以为然。 年轻女孩很快就取代了她的位置,一搬进来,就坐在沙发上看电视,他只好无奈地走向厨房。那个晚上,他没有早早上床,他怕他的鼾声闹醒了她。但在半夜里,他还是被她一个耳光扇醒了,原因是他难听的鼾声让她无法入眠。他只好苦坐到天亮。 接下来的几个晚上,他尽力控制等她睡熟了才上床,但还是把她吵醒,他只好依然苦坐到天亮。他实在太困了,于是,他只能趁着她不在家的时候,恶补睡眠。 后来,他干脆搬到书房,又换了张厚实的木门,彼此才相安无事。 那一次,他去另一个城市出差,意外地在飞机上遇到了她,她大大咧咧地走过来跟他打招呼,并问他过得怎么样。他尴尬地笑笑,还好,就是一个人睡,我的鼾声太大,没有人能受得了。她哦了声,接着说,十三年前,怎么不这么做呢?害我每天只好戴着棉球,白白忍受了这么多年。他无以回答。 回到家,他赶紧打开她以前的衣柜,一大堆棉球滚了下来,在一旁的女孩立刻惊叫起来,这是什么玩意儿,怎么这么多?他没说话,拿起其中的一个,仔细端详着,每一颗棉球都贴了张标签,上面写着详细的使用时间。他看一个心就跟着震动一次,等所有的看完,他才明白,这些棉球足足够她用八十年。 他的眼中一片晶莹,他一直以为自己懂爱情,却不想她才是真正地懂,就比如,她忍受不了他的鼾声,却一直戴着棉球,为了他,居然忍受了那么多年。 一朵花的芳香 那时,他才20岁,是这个镇上唯一一名靠自学在省里获过大奖的花鼓戏演员,回来后,他就办了一个花鼓戏团体,专门上山下乡演出。八个人,六件设备,两辆破旧的自行车,这就是他们全部的家当。他经常要串演好几个角色,渐渐地,便有了一些名气。听说他要来演戏,整个村庄便沸腾起来了,村里老的少的,走街串巷地通知,搬着小板凳儿,拿着小纸条儿,早早地坐在了演戏的地方,男的则帮着搭台子,放道具。 她也是想着他来的。村里偏僻,土地荒凉,寂寞的夜空下除了温暖的风,就只剩下一片黑暗。难得等到灯火通明的时候,一场花鼓戏,无疑撩动了大家心里最快乐的那根弦。那个时候,她16岁,长得如花似玉,前来提亲的人挤破了门,却没有一个她看得上。 直到认识了他,长得干干净净,斯斯文文,又能说会道,和她所见过的那些相亲对象有着天壤之别,他唱《刘海砍樵》的时候,那悠扬动听的声音,连续几天都会在她耳际萦绕,像大海,层层包容,又像小溪,缠缠绵绵。 星空下,人头攒动,台上演得入迷,台下听得入神,其实来来去去就那出戏,可是村里人却百看不厌,还有人跟着他们去了这个村子,再去那个村子。她也是其中之一。紧跟在他的身边,生怕一转眼,他就弄丢了。他望着她,一脸好奇:“这出戏你起码看过三十次了,怎么还不回家?一个姑娘家晚上不安全。”她什么也不说,只是从怀里取出一块手帕,塞在他的手里,转身跑开了。摊开手帕,芳香袭人,手帕上绣有“晓芳”两个字,那是她的小名。“怎么找你啊?”他大喊。她回头:“金子村1号。” 第二天,他早早骑着单车到了,村里人见着他惊喜地问:“今天又有戏看啊?”他把腰挺得直直的:“我来找晓芳的。”村里人就笑着喊:“晓芳,有人来看你了。”她早就看到了,心却怦怦地跳着,她喊“君子”,他喊“芳妹”,于是,满世界的天空便都明亮起来。 他载着她去城里游玩,她坐在他后面,一只手轻轻地揽着他的腰,他问她:“为什么喜欢我呢?”她笑:“你见过世面,还会演戏。”他就说:“那我带你周游世界,还给你演一辈子的戏。”她含着泪说:“如果你是风,那我就是花,一辈子只为你绽放。” 只是不久后,“文革”便来了,他被打成了“资产阶级走狗”,送到北大荒进行改造,花鼓戏团体也被迫解散,从此,他与她,音信隔绝。她就想不通,好好的一个人,怎么就成反革命了?她试着去找他,但都被门卫拦住了。这时,她已年届二十,说媒的再次找上门来,是个矿长的儿子,家里有权有势。忧心的父母便代她同意了这门婚事,等她回来后,一切都已经无法改变。 新婚那天,她突然从婚车里跳下来,虽保住了命,但整个人已变得疯疯癫癫,家里人也不要她了,她流浪到了城里面,与垃圾为伍,与桥洞为邻。 几年后,他被释放出来,去找她,村里人说:“你是找那个癫婆子吧?去城里的一大桥吧,她天天在那儿。”真的在那儿,她的样子,让他心酸。他抱着她,一次又一次地喃喃自语:“都是我的错,都是我的错……”他带她走,以为她会咬会闹,却没想到她很顺从地跟着他走。 他记得他的承诺,去村里拿回了演戏的道具,回到家,一次次地演着,只有她一个观众,她静静地看着,不哭也不闹,目光里慢慢多了一些柔情。后来,他拿到了一些补偿。他就带着她,再加一辆单车,满世界地跑着。累了,才停顿下来,搭个简易的台子,唱几曲花鼓戏,赚些生活费,又继续去下一个地方。 一天,他带着她去爬山,漫山遍野的栀子花,她突然喊君子,他也喊芳妹,然后紧紧地依偎在一起。这十多年来,他带她几乎走遍了全中国,足足给她演了3600场戏,为的就是等一声清醒的呼唤,就如当年她坐在他的车后,轻轻地叫他君子,满世界的天空便因为他们明亮起来。 最珍贵的聘礼 那一年,她16岁,花一样的年龄。只因父亲在单位聚餐时,不小心说了精神决定物质的话,就被打成“左”派,关进了监狱,母亲气得跳楼,她也从一名幸福的高中生变成了人人不齿的改造对象。 她被送到了北大荒的一所小农场里,出工,收工,接受改造,如同木偶。 最怕的就是开集体大会的时候,她经常被揪出来进行批斗。 她低着头,跪着,一次次说“错了”,她得顺应大家的意思,要不然每个人一口唾沫就可以把她淹死。她还把生日时母亲给她买的衣服剪成了碎片,一头乌黑的秀发也变成了齐耳短发,白净的皮肤也晒得黝黑,她努力让自己表现出悔改的样子,一个女孩子的青春,不再鲜艳。 那一次,刚收工,瘸腿队长突然喊她过去,对她进行批斗,说她是资本主义的走狗,所谓走狗,就是她买了圆珠笔和日记本,这是不能容忍的。队长要把搜到的圆珠笔和日记本进行销毁。头一次,她进行了反抗。队长就揪住她的头发,拼命地往墙上撞。 突然,从外面跑进来一个汉子,死命地抱住队长,所有的人都捂住了鼻子,生怕一点点脏东西沾到身上,那是一个乞丐,从小没爹没娘的,没有人会和他计较。队长也不想,便松了手,拍了拍身子,就走了。 他望着她,一脸的傻笑,不要怕,有我在你旁边,没有人敢欺负你。她看着他,感激地点点头。从此,他天天都在农场里转悠,没有人再找她的麻烦,因为他会为了她去拼命。 知道她营养不良,他便想方设法地弄些干净的东西送过来,那一小袋豌豆,便是他亲自为她炒的。其实,她一来北大荒,他就注意到她了,是他喜欢的类型,只是他觉得自己配不上,便暗暗地保护着她。 他对她的好,她心里明白,有时,她在想,嫁给他算了,让一颗漂泊的心也能有一个温暖的港湾。可是又觉得心有不甘,她本不属于这里的,她经常遥望南方,对他说,那里才是我的根。 高考恢复后,她回到了城市,她叫他一起去,起初,他不愿意,她说,他不跟着走,她身边就没有一个亲人了。农场里的人都笑他,这次是捡到宝了啊。他只讪讪地笑。 他包揽了所有的家务活,柴米油盐,拖地洗衣,他还找了两份兼职,却不让她做一丁点儿事,他说,只要你好好准备高考,就算再苦再累,也值得。有泪,点点滴滴,她第一次抱他,心里却想,此生嫁他,也无怨无悔了。后来,她考上了清华大学,成为了恢复高考后的第一批幸运者。离开时,他说,你好好地去吧,我在家里等你。 一晃三年过去了,大学毕业后,她有了出国深造的机会,是在美国,她特意回家问他,他还是那句话,去吧,我在家里等你。 她想把婚事给办了,他却不同意,他说,把你父亲接出来再说。 那个时候她还年轻,她还有大把的梦想可以实现。她只身去了美国。在美国,她拼命地学习,她不想他撑得太累。硕士毕业后,当地许多公司对她伸出了橄榄枝,这些,都是她曾经的梦想,拿到绿卡,过着红酒咖啡的悠闲日子。可是,当一切都摆在了面前,她却拒绝了,她只知道,他不愿意过来,因为他的根在家里。 于是,再多的富贵也留不住她。她回家的时候,父亲正在家里悠闲地抽着烟,她说,他呢?父亲说,他知道你要回来了,正在厨房忙着呢。 她跑到厨房里,他正在烧着可口的饭菜,一屋的青烟缭绕。见到她,他说,回来了啊?她轻轻点头,再也不走了。他把行李提到房间里,他说,房间都给你准备好了,我就知道你要回来了。她哪里知道,他每天都在做着她回家的准备。 晚上,他拿了一个瓶罐出来,里面是满满的豌豆,他笑着说,也不知道你去了多久,我便一天放一粒进去。她流着泪数着,整整2196粒豌豆。他没读过书,看不懂电视,也不知道日历,便只好用最笨拙的办法记录她离家的日子。 那2196粒豌豆,是2196种思念,是2196声爱的呼唤,她默默地数着,捧着,泪也洒落一地。 后来,他们结婚了,婚礼上,没有玫瑰,没有戒指,只有2196粒豌豆。 那2196粒豌豆,是他送给她最珍贵的聘礼。 两只小老鼠的幸福生活 他属鼠,她也是,不过她比他小12岁。他们在同一个厂子上班,他上白班,她上夜班。他们一天能待在一起的时间少之又少。尽管如此,她仍把他们的日子叫幸福,可是他不理解。问她,她只是笑。 他下班的时候,饭菜已经做好了,两菜一汤,每个碗上都贴着一个标签,是菜的名字:幸福麻辣鱼,幸福豆腐,幸福番茄汤。他坐下,端起她盛满饭的碗,热的,他的心里也跟着热起来。 吃完饭,他洗澡,她已经帮他弄好了水,浴桶上贴着一张纸:米老鼠,唐老鸭告诉你,要快点洗,不然水就凉了哦。他每天都会看,每天看了,他都会幸福地一笑,她管这叫作生活。 终于分到一套房间,两室一厅,又借了点钱,买了几套简单的家具,她都取好了名字:幸福沙发,幸福电视,幸福收音机,幸福床。连吃的米,都叫幸福老婆,吃的油叫幸福老公,吃的肉叫幸福生活。他说他记性不好,她就用不干胶贴标签,每次购置了新的就贴。她管这叫作日子。 后来有了孩子,他和她换了下,他上晚班,她上白班。头一次,他去买菜,他走进菜市场,就嚷:“给我拿两斤幸福老婆,一斤幸福生活。”他的嗓音大,整个菜市场的人都静下来,睁大眼睛盯着他。 好半晌,老板才讷讷地说:“我们这里没这个东西。”“怎么会没有?我天天都吃着呢。”那个时候又没手机,他只好两手空空地回去。到要上班的前半个小时,他才从楼下买了两份快餐上来。 他还是上他的白班。下午六点半,他下班归来,她已经走了。孩子躺在摇篮里,他吃完饭,就给孩子换尿布,然后,打开录音机。他们一起录了首歌,名字叫“两个人的幸福生活”,她说孩子在三岁前听音乐能促进智力发育,他记在心里了。其实,她说的每一句话,他都铭记在心。 一晃,孩子结婚了,他和她几十年的白晚班也走到了尽头。原以为退休后,能轻轻松松了,谁知孙子送上门来了,他们也比以前更忙了。早上,他起来时,她已经给他做好早餐了,面包加牛奶,她管那叫幸福开心和幸福好心情。他知道, 这个时候,她正带着孙子在广场上散步,回来,她手里提着一袋中草药,她说:“你不是一直喊腿疼吗?我找了好几条街才找到这种治风湿的药,挺灵的。”他望着她,眼睛湿湿的。 他以为,他会走在她的前面,却不知某个深夜,她却在他怀里安然离去。没她的日子,他才发现习惯不了,他再次去买菜买米,依然没人知道他说的名字。他到此时才明白,原来她是活在了他的心里,她才把他们的生活叫作幸福,才把一切都贴上幸福的标签啊!不过想想也是,那些只属于他们两个人的名字,别人又怎么可能理解呢?他是想不通了。儿子来接他,他不去,他非得留在家里面,才觉得踏实。第三天,儿子来看他,却发现,他也安然地走了,怀里还抱着她的照片。 三个月后,儿子来收拾他们的房间,却发现每个物品上还贴着以前的标签,房间里到处都是。打开录音机,那动人的旋律立即飘满了房间,他也会唱这首歌,忍不住跟着哼起来,没完,早已是泪流满面了。他原以为那个年代的爱情,也被物质挤得面目全非,到现在才知道,他们的爱情,一直都写在歌里,写在标签里,唱了一辈子,也写了一辈子,那一份情感的交融只有他们自己熟知,并深深领会。 因为,那只是两只小老鼠的幸福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