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3]政治经济学——当代视角 绪论:经济与政治经济学 [3] 经济与政治经济学 政治经济学是以经济为研究对象的专门学科,为了了解这门学科,我们首先需要从总体上考察什么是经济,它的基本构成是怎样的,以形成对经济的基本认识,在此基础上确定怎样解剖经济活动、展开对经济的研究。 第一节人类的性质在社会生产中的体现 在地球的长期演化过程中各种物质条件的巧妙结合,使地球上出现了具有高度智慧的生物——人类。人类以其特有的资质,超越着自然给定的物质生活条件,运用自己的智慧和群体力量在地球上开始了不同于其他生物的发展演变过程。 人类的智慧性、社会性从根本上决定着人类社会生产特点的性质。 人类的生理资质使它具备了向智慧高度发展的物质潜能,同时,社会化的生存方式赋予了人类以独特的生活内容和改造世界的实践机会。人类以智慧化、社会化的方式积极地应对自然环境,从事改造外部环境获取物质生活资料的劳动。长期的劳动过程使人们的智慧潜能不断展开,同时也使社会内部关系日趋发展,使起源于动物群体形式的原始群落发展成为人类社会。社会性从一开始就成为人类最本质的特征,人类的一切活动都是在社会这个基本组织结构下进行的。马克思指出:“我们越往前追溯历史,个人,从而也是进行生产的个人,就越表现为不独立,从属于一个较大的整体:最初还是十分自然地在家庭和扩大成为氏族的家庭中;后来是在由氏族间的冲突和融合而产生的各种形式的公社中。”“人是最名副其实的政治动物,不仅是一种合群的动物,而且是只有在社会中才能独立的动物。”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M\]//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8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6因此,认识人类的各种活动首先要把握活动的社会性。 经济活动首先是人类为了生存、发展所进行的获取物质生活资料的过程,人类物质生产活动的基本目的就是实现自己生存发展的物质需要,它是人类生存发展的基本手段。但是与其他动物不同的是,人类不是依靠本能,而是运用自己的智慧,以社会的方式通过能动的劳动过程生产自己所需要的物质生活资料。在人们从自然获取物质生活资料的过程中,始终受到客观自然的制约,只能在顺应客观自然的前提下从事各种活动,这就是人类经济活动与自然不可分割,受自然条件制约的一面。这种制约就决定了人类必须在劳动中认识、掌握、遵循自然规律。人类就是在认识、顺应、利用自然规律的基础上,通过积极的劳动实践实现自身与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的。人类自身作为一种自然力与其他自然力结合起来,形成了地球上一股前所未有的力量——生产力。生产力不同于地球上的其他力量,其他力量都是以自发的、盲目的趋势发挥作用,而由人类与自然力结合形成的生产力一开始就是作为有着主观的方向性和目的性的力量起作用。这是人类智慧性在其生存方式上的直接体现,人类以其特有的智慧,认识自然、利用自然,引导自然朝着适应自身生存发展的方向转变。 人类的智慧性不只是体现在对自然的认识和利用上,还体现在人类的社会性之中。人类作为社会性的种群存在,他们的生活内容远远超越一般动物所具有的物质生存和种群繁衍的内容。除了这些内容以外,人类还在生产和社会生活实践中积极认识自己生命的意义,思考应当如何生活以展现这种意义。正是这种认识和思考使人类在自然界脱颖而出,成为在地球上以独特方式、独特内容生活的高级生物。人类的智慧性使之能够有意识地思考如何保护自身,这种保护除了从身体上保护以外,更重要的是通过保护自身特有的生存组织——社会,从整体上更好地保护自身生存发展的条件。社会是人类存在与发展的组织屏障,人类只有作为社会的种群才能使自身的本质得以确立和展现。社会之所以存在不仅在于其目的性,而且在于人类在自身的社会生活实践中,形成了社会内部一整套用以维系社会进而保存自身的行为规范体系,这套规范体系归根结底是为了保护社会、巩固社会,进而保护人类自身,促进人类自身的生存与发展。这些规范要求决定着生活在社会中个人的行为方式和准则,所以,当我们从社会科学角度谈到人类,总是在谈社会的人。由人类社会性所发展出的各种规定性和要求,成为与人类物质生产中投入产出要求相并列的又一重要方面,它使人类的物质生产活动不仅是一种人与自然的物质变换,而且是在社会的形式下完成这种变换。人类的社会性在人类生活中形成的各种规律构成了社会科学的研究内容。 人类社会的物质生活要求——不断地增加物质产品以满足多方面需要,与人类社会的社会生活要求——维系社会的巩固,实现人类自身资质的提高,是人类发展必不可少的两个方面。没有物质产品的生产,人类就不能从物质上存在,更谈不上实现自身发展和追求;没有社会的规范要求,人类社会就会分崩解体,社会的解体同样使人类不能生存。在这两者中,物质生产是基础、是手段,但是这个基础只有服务于人类社会性的各种要求才能称得上基础和手段。人类的物质生产与动植物摄取食物养分的活动不同,动植物摄取食物养分的活动只是维持自身物质种群繁衍的过程,而人类的物质生产绝不只是服务于自身种群在物质上的存在和进化,人类的智慧性和社会性决定了人类具有比一般动物更加广阔的发展要求,人类自诞生起就预设了自己一个无限丰富的发展方向,人类自身的发展、生存能力、创造能力的提高乃是人类社会第一的和基本的要求。因此,从本质上说人类的物质生产活动是服务于人类广阔的发展要求的,是在服务于这一要求的前提下展开的。 人类是如何实现自身对于发展和创造能力的追求呢?这首先是通过物质生产活动来实现,尽管人类在物质生产活动以外还有其他活动,如理论、艺术、娱乐等活动方式以展现自身的发展和创造,但是,物质生产活动作为人类最基本的实践活动,是人类参与程度最高、内容最为广泛丰富的活动,因此,物质生产活动不仅是人类生存发展的物质基础和手段,同时也是人类发展自身能力的基本活动领域。几千年来,人类正是在物质生产实践中改造自然过程中改造着自身,实现着人类的进步。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预见,在未来社会中,劳动不仅是谋生的手段,而且成为人们生活的第一需要。 第二节人类社会生产的构成——生产力与生产关系 人类社会生产是人类运用自己的智慧和群体的力量改造自然,从自然界取得物质生活资料的活动,它包括两个方面的关系,一类是人与自然的关系,体现为社会生产力;另一类是社会成员之间的关系,体现为社会生产关系。 一、 社会生产力 人类的智慧性使他们能够认识和利用自然规律,通过这种认识和利用,人类在其生存与发展活动中形成了特有的物质力量——生产力。人类就是凭借着这一力量实现自己的生存和发展的。 生产力直接体现了一种物质的存在,是一种物质生产力,它表现为作为具有劳动能力的劳动者和他们在生产中使用的生产资料。在生产力的构成中,劳动者是社会生产的主观因素,他们在社会生产中起着主动作用,是生产力运动的原动力;生产资料是社会生产的客观条件,它们由劳动者所创造,并由劳动者在劳动中推动用以从事社会生产,它们是被动的因素。在社会生产力的物质存在背后则是基于人类智慧对于自然规律认识、把握和利用的能力,所以,社会生产力体现着人类在智慧道路上的发展高度。正如马克思所说,劳动资料是人类劳动力发展的测量器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210。人类在社会生产实践的不同历史阶段上,随着人们对自然规律认识把握的程度不同,社会生产力也表现出不同的高度和性质。 生产力不仅是一种物质的力量,而且是一种社会力量,因而又被称为社会生产力。生产力中包含着人的因素,而我们知道,人类自诞生起就是以社会的形式生存与发展的,因此,以人为主体的生产力本身必然是一种社会生产力。在生产力内部,它的主观因素——人——以社会的形式结合起来,才有了这种推动客观世界发展变化的力量。当我们把握社会生产力这一概念时,主要着眼于它是人类与自然界结合形成的物质力量,而对于其内部人与人之间的结合我们只是在形式上予以肯定和承认,并不在具体内容上进一步认定。认定和把握人与人之间结合的具体内容和方式属于下面所谈社会生产关系的领域。因此,单独讨论的社会生产力仍是一个形式上的、抽象的范畴。 二、 社会生产关系 社会生产力内部包含着人与人之间的社会结合,这种结合使涉及生产活动的人与人之间形成一定的相互关系,这就是社会生产关系。社会生产关系是人们在涉及物质生产的各领域内形成的相互关系,它的存在使人们相互之间在物质生产活动中建立起稳定的联系,从而把社会生产组成一个整体,形成现实的生产力,以从事物质生产活动。社会生产关系的内容和方式赋予了社会生产以特有的表现和运动规律,因此,要了解现实社会生产的结构与规律,从根本上要认识社会生产关系。 在物质生产活动中,人们的结合方式不是任意的,物质生产力的性质是决定人与人结合方式的基本条件。在生产力发展的一定阶段上,生产力的物质属性赋予了人们一定的劳动方式,人们按照这种劳动方式相互结合,使社会生产成为现实。生产力的物质属性通过人们在生产活动中的协作、分工、时序、布局、规模、管理、规划、协调等多方面形成人与人之间相互关系的具体内容和形式。有了这种关系,人与人之间、人与物之间就结成了具有内部结构和力量的整体,使抽象的生产力构成要素转变为真正的物质生产力。 在上面所描述的由生产力的物质属性形成的人与人之间的结合以及由此形成的相互关系中,人还只是作为生产力的一个物质要素相互结合,它反映着生产力的物质性质。但是,仅这些还不构成真正意义上的社会生产关系。真正意义上的社会生产关系是体现着人们物质利益的社会结合。在社会生产中,个人(具有共同利益的家庭或其他组织也包括在这里所说个人之内)既是社会生产总体中的一个物质组成部分,同时又是有着自己特有利益要求个人特有的物质利益要求内容是受社会生产关系的性质所影响和决定,而且不是绝对的对个人利益的追求。的活动主体。作为社会生产总体的物质组成部分,个人不是独立的,任何人不能离开社会生产的总体孤立地进行生产;同时,个人特有的利益要求决定了生产中所有成员并不是作为单纯的被动因素像一个个元器件组成社会生产总体的。一方面,个人因其特有的物质利益要求而需要按照一定的能反映这些要求的方式结合起来;另一方面,他们个人利益要求的内容和形式又为社会生产总体存在和发展的需要所决定。人们按照一定物质利益要求相互结合,形成了社会生产中反映社会成员物质利益要求的社会生产关系。通过这种结合使单纯的物质生产力真正成为现实的社会物质生产力,而这种结合的方式、由此形成的相互关系的内容就决定着社会生产的面貌。 生产资料是从事生产的物质前提,人们为了从事物质生产,必须与生产资料结合起来,而它们的结合方式是取决于生产资料的占有方式的,因此,生产资料的占有方式就成为影响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社会结合的重要因素。马克思指出,“不论生产的社会的形式如何,劳动者和生产资料始终是生产的因素。但是,二者在彼此分离的情况下只在可能性上是生产因素。凡要进行生产,它们就必须结合起来。实行这种结合的特殊方式和方法,使社会结构区分为各个不同的经济时期。”马克思资本论\[M\]//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6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44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的结合以生产资料的一定的占有方式为前提,在政治经济学中,把生产资料的占有方式称作生产资料所有制。生产资料所有制反映的是社会成员对生产资料的占有关系。在社会生产中,对生产资料的占有赋予了占有者对生产资料的使用权和控制权,利用这种控制权就可以对生产过程实施一定的控制,使生产过程和生产成果反映生产资料占有者利益要求。从生产资料占有关系所决定的劳动成果分配中,又产生出各种各样其他占有关系。因此,生产资料的占有关系在社会生产关系中居于支配地位,是社会生产关系中一切其他内容的基础。生产资料的占有既可以采取明确所有的形式,也可以采取实际控制的形式,它们都赋予占有者对生产过程和劳动成果一定的支配与控制权。随着占有形式的发展,它们包含的对生产过程和劳动成果的控制方式、控制能力及控制程度也会随之发生变化,呈现出十分复杂的方式。 以生产资料占有为基础的社会生产关系是在人类以物质生产为中心的各种活动中体现出来的。这些活动包括生产、分配、交换、消费等,它们之间互相联系构成了人类社会经济机体。它们既是社会经济机体的各个局部,又是经济过程的各个环节。从表面来看,生产、分配、交换、消费等活动是人类的社会生产及其成果的物质运动过程,但是,这种运动中遵循的规律不只是物质本身的技术规律,更重要的是反映人与人之间利益关系的社会生产关系规律。这样,社会生产关系就赋予物质过程、物质产品以经济的形式,使它们表现为经济范畴。在人们的经济生活中,所有的物品都是以这种经济的形式出现的,因此,在常人看来这些经济形式似乎就是物品的天然形式和属性,这就构成了马克思所说的“拜物教”现象,把由社会生产关系所赋予物品的形式看作物品固有的形式,不是到社会生产关系中去找它们运动的规律,而是到物品的物质属性中去寻找它们的规律。 在生产、分配、交换、消费各个环节上,社会生产关系支配着社会生产中物质的运动。 首先,生产环节,我们又称为直接生产过程。这是人类直接作用于自然,从事物质生产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人作为劳动者推动生产资料,把存在于自然界的物质转化为人类生活需要的产品。但是,这仅是就生产中人与自然的关系而言的,当我们把生产活动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考虑进来时,就产生了在社会成员中由谁直接去劳动、劳动的数量、强度、时间如何等问题。在这些问题上,生产资料在社会成员中的占有情况起着决定作用,由谁去直接劳动、劳动的数量、强度、劳动时间长短等,从根本上说都是按照生产资料的占有者的意志进行的。这是因为,占有了生产资料这一生产的客观条件,就可以决定是否允许缺乏生产资料的社会成员使用生产资料来从事生产活动,进而决定着后者是否享有获取物质生活资料的机会。因此,生产资料的占有赋予了占有者在劳动过程中支配另一部分社会成员的权力。 分配环节是社会活动的重要环节,它更是直接体现着社会成员在经济中的相互关系及地位。马克思曾在互相联系又不相同的两个意义上使用分配这一概念,一是像通常人们理解的那样,指产品的分配;二是指生产条件的分配。马克思把生产条件的分配作为产品分配的基础和依据,所谓生产条件的分配,也就是我们上面所说的生产资料的占有关系。马克思说:“在分配是产品的分配之前,它是(1)生产工具的分配,(2)社会成员在各类生产之间的分配(个人从属于一定的生产关系)——这是同一关系的进一步规定。这种分配包含在生产过程本身中并且决定生产的结构,产品的分配显然只是这种分配的结果。如果在考察生产时把包含在其中的这种分配撇开,生产显然是一个空洞的抽象;相反有了这种本来构成生产的一个要素的分配,产品的分配自然也就确定了。”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M\]//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8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20产品分配是整个经济过程的归宿,也是再生产过程的起点,产品分配直接决定着社会成员的经济利益。 交换过程,本质上是人们之间相互交换其活动,但是,这一过程绝不是简单地互通有无的过程,而是社会成员经济利益实现的过程。当然这种利益的内容、数量、形式等都是由社会生产关系所决定的。交换各方首先要具有对自己产品或活动的占有权才能开展交换,在交换中,各方利益相互接触,参加交换者力求维护自己的利益,由此决定了交换的方式。 消费活动,这里是指产品的消费。这一意义上的消费是产品的最终归宿,但是消费并不是脱离社会生产关系而进行的,消费是劳动力再生产的必要过程,而劳动力在社会生产中的地位决定着他们的消费内容、消费方式、消费数量以及消费目的。消费不仅受社会生产关系的制约,而且在传统的政治经济学认知范围以外,当今社会的消费产生的废弃物还形成新的经济关系,这一点我们在后面论述一般劳动过程时再展开论述。 从以上简要介绍,可以看出社会生产关系贯穿于社会经济活动的整个过程,它决定着经济活动的方式,塑造着社会经济的面貌。因此,社会生产关系是一定经济之所以成为一定经济的本质依据,也正因如此,认识和理解社会经济要从认识社会生产关系的性质及运动规律入手,这样才能正确、科学地解剖社会经济。根据社会生产关系在社会经济中的核心作用,政治经济学把社会生产关系作为这门学科的研究对象。 三、 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之间关系的再探索 生产力与生产关系是社会生产活动的两个方面,任何社会生产都是在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统一情况下进行的。没有生产力的生产是不可想象的,同样,没有生产关系的生产也是没有的。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有机统一,构成社会生产方式,这就是我们直接观察到的社会生产的外观面貌。一个社会的生产方式及其运动过程、运动趋势就是由构成它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这些因素所决定的。 在生产方式内部,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之间存在着决定与被决定,作用与反作用的关系,它们之间的矛盾运动推动着社会生产的发展。关于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之间的矛盾运动,在传统上政治经济学把它概括为“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应生产力性质的规律”。按照政治经济学的传统解释,这一规律的内容是这样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对立统一,首先表现在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有什么样的生产力,最终就会有什么样的生产关系。历史上任何一种生产关系的出现,归根结底都是由生产力发展状况决定的,都是生产力发展的结果。”“生产关系对生产的发展起着巨大的反作用。当生产关系适合生产力性质的时候,它就能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当生产关系不适合生产力性质的时候,它就会阻碍生产力的发展。”许涤新政治经济学辞典(上)\[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0:138139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应生产力性质的规律是马克思、恩格斯在19世纪40年代发现的,他们对这一规律有过许多经典论述。马克思说:“在人们的生产力发展的一定状况下,就会有一定的交换和消费形式。在生产、交换和消费发展的一定阶段上,就会有相应的社会制度形式、相应的家庭、等级或阶级组织,一句话,就会有相应的市民社会。”马克思致帕·瓦·安年科夫1846年12月28日//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0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4243在《哲学的贫困》这部著作中,马克思有一段对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之间关系很形象的论述:“随着新生产力的获得,人们改变自己的生产方式,随着生产方式即谋生的方式的改变,人们也就会改变自己的一切社会关系。手推磨产生的是封建主的社会,蒸气磨产生的是工业资本家的社会。”马克思哲学的贫困\[M\]//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602而最为经典的是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一书序言中的那一大段论述。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应生产力性质规律说明,人类在历史上采取的一定的生产方式以及相应的经济关系都不是由人们随心所欲地设立的,而是由从历史上继承的生产力状况所决定的。社会生产关系变革乃至社会形态变革的终极原因,要到社会生产力的变化中去寻找。社会生产力的变化是社会发展变化的终极原因。 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是人类在物质生产的历史实践中对客观世界认识深化的物化表现。社会生产力发展是基于人们在实践中的具体认识和要求,这些要求有的反映人类自身发展完善的根本需要,有些则反映在一定认识阶段上活动方式的要求,还有些反映一定社会生产关系对生产力发展的引导。在这些因素的支配下,生产力的发展呈现多种样态或方向。因此必须对生产力的发展样态给予进一步的分析,以认识生产力发展的性质。 传统政治经济学表述的“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应生产力性质规律”在反映一定社会经济形态的终极原因方面是正确的,它说明了一定的社会关系乃至相应的社会制度的终极形成原因是基于一定社会生产力的性质,它指出了社会关系并不是人们主观愿望的产物,而是有着坚实的物质基础。但是,在传统的表述和讲授中也存在着因简单化而产生的重大缺陷。在政治经济学的各种辞典、教科书中,生产力被描述为一种最积极、最革命,朝着确定方向前进的力量,这样就赋予了生产力发展一种绝对积极、绝对正确、绝对客观的地位,因此,任何活动、措施、政策只要是有利于生产力发展的就是正确的,而不论生产力发展的方向和性质。 这种传统的讲法存在着严重的错误。社会生产力这一范畴反映的是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但是这只是静观情况下得到的概念,人与自然的关系是在人们物质生产的实践中发生的。如果静观情况下看到的人与自然的关系构成生产力的质料,那么生产力的运动与发展就构成生产力的样态。打个比方,生产力就像经济中的一个矢量,不仅有大小而且有方向。人们的物质生产实践过程就是生产力的使用、发展过程,人们的实践活动必定在一定的样态下进行,样态不同对人们物质生活产生的后果也就不同。那么,生产力使用和发展的样态或方向是怎样决定的呢?关于这一点,我们必须注意到在生产力构成要素中,人是主观的、能动的要素,生产力的发展是由人们实践活动所推动的。因此,人的因素对于生产力的样态起着直接的作用。前面讲到,人类物质生产活动具有智慧性和社会性两个方面,其中生产活动的智慧性表现在,人们总是在一定的历史实践所决定的认识阶段上从事物质生产,人们的认识范围、认识深度决定着人们生产实践的方式;生产活动的社会性表现在,人们总是在一定的社会生产关系下进行生产,因此相应的物质利益关系也决定着既定生产力的使用方式和发展方向。这两个方面直接赋予了一定时期生产力发展的样态。在人们物质生产的历史实践中,这两个方面是互相渗透和互相影响的,其中一定生产关系会对人们关于客观世界的认识起到制约作用。例如,在历史上的剥削社会中许多情况下,代表剥削阶级利益的意识形态限制着人们的眼界,因而生产力的发展会按照剥削阶级的狭隘利益要求所引导的样态发展。 首先,在生产的智慧性方面,人们的认识程度对生产力发展性质的影响。人们的认识过程是一个从感性到理性认识的不断深化过程,人们在认识过程中的每个阶段所形成的认识,既是相对真理又是向绝对真理迈进的一个步骤。作为相对真理,人们在这个阶段上的认识在一定程度或一定范围反映着外部世界的规律,但是在更高程度或更大范围内很可能没有反映或者没有正确地反映客观规律。人们按照这一认识的指导进行实践,也会取得生产力一定程度的发展,甚至在一定的范围内这种发展样态也产生一定有助于人类自身发展与进步的效果。但是,当按照这种样态的发展超出一定程度和范围,可能就会从根本上形成对人类自身发展的障碍。恩格斯在《自然辩证法》一书中所讲的美索不达米亚、希腊、小亚细亚以及其他各地的居民为了得到耕地,毁灭了森林的例子,正是反映了人们在一定的认识阶段上生产力发展样态的局限性。对此,恩格斯指出,“每一次胜利,起初确实取得了我们预期的结果,但是往后和再往后却发生完全不同的、出乎预料的影响,常常把最初的结果又消除了。”恩格斯自然辩证法\[M\]//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9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560如果我们仅着眼于“起初的胜利”,这是不是生产力的发展呢?它对于人类的发展与进步是否起到促进作用呢?回答显然是肯定的。但是当我们以更宽广的历史视角观察问题时,可以看出生产力的这种发展是有局限性的。 其次,反映一定社会生产关系性质的认识指导下的生产力发展样态。一定的社会生产关系的作用并不完全表现在阻碍或促进生产力的发展,而且它更多地表现在对生产力发展样态的决定上。任何生产力都是在一定的生产关系中被使用的,因此,生产力的使用和发展必然反映着在社会生产关系中居主导地位的社会集团的利益要求。在这种情况下,生产力是按照一定阶级的利益要求发展的,这就使得生产力的发展可能会带有一定的局限性。当占居主导地位的社会集团的利益较多地与人类自身发展进步的要求相一致,客观上反映了这一要求时,生产力的发展可以更好地促进社会进步;如果相反,生产力自身仍可能呈现出蓬勃发展的状况,这种情况不能说不是生产力的发展,但是,由于这种发展代表着一部分人的利益,当它超越一定程度时,势必给另一部分社会成员,尤其是作为生产力主体的劳动者,乃至整个社会、整个人类带来深远的不利后果。马克思在《资本论》一书中“机器和大工业”一章的开头就引用了约翰·穆勒的话:“值得怀疑的是,一切已有的机械发明,是否减轻了任何人每天的辛劳。”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427在同一章里,马克思引用了大量材料描述了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下机器生产的社会后果。这些都是讲的发展了的生产力在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下的使用。除此之外,在许多情况下,生产力发展的性质本身就是按照一定生产关系下部分社会集团的利益而被发展起来的。譬如,当前造成严重拥堵和污染社会后果的小轿车工业、对世界和平造成严重威胁的军火工业,都是在一定的垄断资本利益集团的推动下发展起来的。在垄断资本主义条件下,垄断资本集团以自己超强的技术开发能力,不断引导社会需求和创造供给,直接决定着社会生产力发展的面貌。 可见,抽象地谈生产力的发展,把生产力发展当成独一无二的正确标准,忽视生产的社会性一面,并不是真正的历史唯物主义态度。“发展才是硬道理”这句话不是无条件,而是有条件的,这就是在只有生产力的发展能够为人的全面发展和不断进步创造物质条件的情况下,发展才是硬道理。可喜的是,近些年来人们对此有了更深化的认识,在发展政策上不再以GDP的增长论成败,国家也在更多的方面调整发展政策和社会政策,让经济发展更多地惠及全体社会成员。 社会生产力的本质在于它是人类生存、发展的物质力量。人类社会内在地具有使自身全面发展、进步,使自身不断完善的要求,正是这一要求使人类能够从动物界脱颖而出,走上了不同于其他生物的独立发展道路。人们的社会生产历史实践中,在不断地认识客观世界的同时,也在不断地认识自身,特别是认识自身与自然的关系、认识自身的发展需要和发展道路,使生产力越来越成为人类进步与全面发展的物质力量。但是,在迄今的历史上,生产力的本质并不是在人们实践中自觉地实现的,而是在各种历史条件所形成的具体发展样态下不自觉地实现的。这种不自觉的实现方式,必然伴随着生产力的本质与生产力发展的具体样态引导的方向之间的矛盾。在人们的生产实践中,生产力的使用和发展样态是受人们的认识水平和社会生产关系的性质所影响的,生产力的实际发展效果与生产力的本质之间并不总是完全一致。因此,具有某种效果的生产力实际发展样态与作为人类进步与全面发展的生产力本质之间就存在着矛盾。当生产力发展的实际样态能够较好地促进生产力本质的实现时,这种样态就推动人类的进步与全面发展,反之则妨碍这种发展。由于生产力发展的样态主要是由社会生产关系所决定的,所以,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就表现为生产力实现自身本质的要求与由一定社会生产关系所决定的生产力发展的实际样态之间的矛盾。这就是说,从生产力方面看,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之间的矛盾,不是两者之间的外部对立,而是生产力内部的本质与样态之间的矛盾对立。 政治经济学对“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应生产力性质的规律”的传统讲述存在着的严重简单化、外在化、机械化的倾向使这一原理成为空中楼阁,不能成为有效指导社会经济发展的科学理论和指导思想。经常听到的一种讲法就是把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关系比作小孩与衣服之间的关系,这种比喻虽然很形象、易懂,但是却存在着很大的谬误,不能恰当地反映两者之间的关系。按照这种讲法,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两者是外在地互相独立存在的两个事物,它们之间的矛盾运动是独立的生产力和独立的生产关系之间外在地互相矛盾对立,而且这种矛盾对立是两个事物之间的机械对立。尤其是在这种外在地独立存在中,生产力更是一个独立存在的因素,它有着不依于生产关系而独立的(向前)发展倾向和确定的方向,生产关系的存在只是对这种发展是束缚还是促进而已。能否促进生产力发展成为判定生产关系先进与否的标准,凡促进生产力发展的就是先进的生产关系,反之就是落后的生产关系。这里暗含的意思是,生产力自身就具有一种确定的方向,这个方向谓之“向前”。那么,为什么生产力自己会“向前”发展呢?“向前”的意义是什么?为什么“向前”是可取的,不“向前”发展就是不可取的呢?再问,生产力的这种独立的发展倾向和确定的发展方向是从何而来呢?显然是由人的要求而来的,但是,作为独立存在物的生产力中的人却是抽象的、离开了社会关系的人,那么他们依据什么确定“向前的方向”呢?传统教科书中充其量只是讲到是人们在生产实践中的经验积累引起生产力的发展。但是生产经验的积累引起生产力的发展方向是什么呢,人们将怎样运用积累起来的生产经验呢?经验的积累就能成为使生产力朝着特定发展方向的充分条件吗?既然生产力自己能够发展又何必有生产关系这层外罩呢?所有这些问题,在传统的讲法中是根本没有提及的。人们似乎假定,只要是经验积累在生产中的应用带来了生产率的提高,就是“向前”,就是可取。这样,生产力就成了一个有着自己独立意识的客体,尽管在我们强调生产力第一性和终极作用时,似乎是在坚持历史唯物主义的指导,但实际上当我们在思想上构造出生产力这个有着独立自我意识的客体时,已经陷入了客观唯心主义。 生产力的发展倾向和发展方向来自生产力构成要素中人的主导作用。这一发展的终极动机来自人类自身发展进步的内在要求。但是,现实的、能动的生产力中的人总是处于一定生产关系之下,脱离生产关系的人所构成的生产力只能是抽象的生产力。在生产力内部,构成生产力的各个要素只是提供了生产力的质料,仅有它们还不构成现实的、能动的社会生产力,只有社会生产关系才赋予了生产力质料以一定的形式,有了一定的形式生产力的质料才形成现实的社会生产力。在上面我们讲到,在生产实践的经验积累基础上,决定生产力发展的因素包括两方面:第一,基于人类发展一定阶段上认识水平所决定的发展要求;第二,一定社会生产关系主导下的发展要求。而这两种因素所决定的生产力只有在能够促进生产力作为人类进步和全面发展的物质手段这一本质实现的情况下才能获得发展的可持续性。生产力任何现实的发展都是在这两种因素作用形成的样态下的发展,生产力的本质是最根本的,它是决定着人类命运、前途的因素,生产力的本质就蕴含在以上两种因素决定的具体样态的发展之中。生产力的本质与具体的发展样态及其方向可以是一致的,即统一于生产力的本质要求,也可以是不一致的,即由一定的认识阶段或一定生产关系决定的发展样态与人类自身发展进步的要求相偏离甚至相对立。如果我们把由认识阶段形成的发展要求也归于一定生产关系所决定(当然这不太准确),那么,生产关系与生产力的矛盾不是处于两者各自的外部,而是处于两者各自的内部。在生产力方面,它们不是直接表现为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之间外部的矛盾,而是表现为生产力发展过程中作为人类自身发展进步手段的要求与一定生产关系主导下生产力实际发展样态及方向之间的矛盾。当生产关系适应生产力的发展时,生产关系主导的生产力发展样态及方向与人类自身发展进步这一本质要求相一致,因而可以促进人类的进步与发展;反之,生产力的发展离开了人类进步与发展的要求,就不能促进人类进步与发展要求的实现,甚至成为危害和破坏人类社会发展基础的力量,这就形成了生产关系与生产力之间的严重冲突,因而必须改变生产关系以使社会生产回归到促进人类社会进步与发展的道路上。 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不仅存在于生产力发展内部,而且存在于生产关系内部。前面提到,在生产关系内部存在着由生产力性质决定的,按照人们在生产中一定的物质结合所形成的物质技术关系,以及源于物质利益的社会生产关系。人们为了生产必须结合起来,结合的依据首先是生产过程的物质技术依据。人们在物质利益方面的关系必须容纳生产力性质所决定的物质技术要求,如果不能反映这一要求,生产力所蕴含的生产潜力就不能得到发挥,也就是会阻碍或者束缚生产力的发展,只有当物质利益的生产关系能够使人们按照生产力的性质去结合,体现生产力的技术性质时,一定的生产力所蕴含的生产潜力才能发挥出来。这就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矛盾运动在生产关系内部的反映。但是,生产关系内部矛盾只能决定既定生产力下的生产潜力是否得到发挥,并不能保证生产力潜力的发挥是按照促进人类发展与进步这一生产力本质的方向发挥,后者则是由上述生产力内部矛盾运动所决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