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心130*180上28,下22,内20,外2031行*34字2.2mm,5SS图:41第一章主体间性思想政治 教育的理论释义主体间性思想政治教育研究是将主体间性引入思想政治教育的过程,谈到主体间性思想政治教育,就不得不谈思想政治教育主体性,就不得不谈主体间性、主体性、主体等概念。只有在主体与主体的相互作用中才能理解主体性、主体间性,才能弄清思想政治教育主体性、主体间性思想政治教育及其相互关系。因此,主体与主体之间的关系是理解主体性、主体间性、思想政治教育主体性和主体间性思想政治教育的前提。 我国长期以来有着重社会、轻个人的传统,主体性精神也长期萎靡。随着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的加快,对主体性的呼声也越来越高。但由于缺乏对主体性的正确认识,使得主体性越来越张扬并有演化为个人主义和自由主义的危险。究竟什么是主体和主体性?什么是思想政治教育的主体性?主体间性和教育之间有什么必然的联系?主体间性和思想政治教育之间有什么深层次的关联?如果不能正确理解这些概念与问题,以及它们的联系与区别,就不能很好地理解主体间性思想政治教育,也就不能在思想政治教育中最终真正实现人的主体性。 一、 主体、主体性、思想政治教育主体性 主体间性思想政治教育是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中主体、主体性、主体间性的逻辑演绎。必须从主体、主体性和思想政治教育主体性等基本概念入手,来理解和构建主体间性思想政治教育。 (一) 主体 主体(Subject)源自希腊文Subjectum,意为“在底下的东西”。作为一个哲学概念,主体在哲学发展历程中有着诸多不同的界定。亚里士多德用它表示一切性质变化或状况的载体,实际上是基础或实体的意思。亚里士多德所谓的主体和实体指称的是同一个对象。笛卡儿认为,所谓“主体”,就是指自我、意识或心灵。自我、意识或心灵虽然与物体同为实体,但与后者却有本质的区别。物体的本质是广延,而自我、意识或心灵的本质则是思想。莱布尼茨的单子论则把主体看成“单子”,不仅把“单子”称作“灵魂”,把知觉活动视作单子的本质特性,并且明确地宣布“单子”为前定和谐的力的中心,它没有任何“窗口”,却具有一种推动单子向清楚明白的知觉过渡的能动性,它是宇宙万物的始基,这样就使主体获得了一种“自为”的性质。康德在批判总结西方哲学主体概念的基础上,将其改造为先验主体,在认识论上掀起了一场哥白尼式的革命。在康德看来,主体就是逻辑主体,是绝对的先验的我思,而不是任何实体性的经验之物。黑格尔反其道而行之,提出“实体就是主体”的论断。在《精神现象学》中,黑格尔深刻指出:“一切问题的关键在于:不仅把真实的东西或真理表述为实体,而且同样理解和表述为主体。”黑格尔精神现象学:上卷[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3:11黑格尔认为,主体与客体之间并没有一道不可逾越的鸿沟。人既是认识的起点,又是认识的终点。对象或客体也不是绝对的彼岸世界,劳动将它们变成人的自我发展或自我实现的中介。但是,黑格尔最终不是在现实的历史过程中发现主客体的自我扬弃和同一,而是将其归结为绝对精神自我实现的过程,不是历史孕育精神,而是精神外化为历史。 马克思主义哲学产生以前对主体的解释,大体归纳为以下几种观点:一是把主体等同于物质本体,如亚里士多德认为,主体就是本体,是属性、状态、关系和作用的承担者;二是把主体等同于精神本体,如笛卡儿的“我思故我在”;三是把主体看作是具有思维属性的抽象的人,如费尔巴哈说:“理性的主体只是人,是人在思想。”费尔巴哈费尔巴哈哲学著作选集:上卷[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4:180 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的创立,把实践的观点引入认识论,找到了理解人类历史发展的真正钥匙,从而能够辩证地、唯物地揭示出主体的内涵。马克思在其早期著作中曾多次使用主体概念,马克思的主体概念是对传统主体概念的扬弃,马克思是在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实践活动中来把握主体。主体概念的抽象性折射出现代社会中人的自我异化,异化并不是人背离了或违反了自己的本质,异化的实质是“非人的力量统治一切”,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141马克思发现,“从历史的角度来讲,现代是一个人逐渐消失的时代,中世纪人与人直接的社会关系,变成了物与物的社会关系”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5:94。马克思扬弃传统主体概念绝不是要让个人被社会和历史吞没而是要使人的个别性最终得以实现。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中就曾指出:“主体是人,客体是自然。”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167那么,作为主体的“人”究竟是什么呢?这在马克思以后的著作中可以找到答案:主体既不是黑格尔的“自我意识”,也不是费尔巴哈的抽象的、生物学意义上的人,而是“现实的人”。 马克思从以下四个方面对作为主体的人作了规定:第一,作为主体的人,是自然存在物。“任何人类历史的第一个前提无疑是生命的、个人的存在。因此,第一个需要确定的具体事实就是这些个人的肉体组织以及受肉体组织制约的他们与自然界的关系。”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24这是主体的人存在的前提。马克思明确指出:“人直接地自然存在物”,“是肉体的、有自然力的、有生命的、现实的、感性的对象性的存在物”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167。人的有生命的、肉体的存在和发展,既是整个自然界的一部分,也绝对依赖于自身以外的自然界,并服从于自然界的普遍规律和生命运动的一般规律。第二,作为主体的人是意识的存在物。马克思承认自然人的存在,但并没有停留在自然人上,而是把自然人作为把握主体人的生物学前提。人的意识性正是人区别于一般动物的特征和人之为人的内在依据。动物是和它的生命活动直接同一而无法自觉地加以区别,但“人则把自己的生命劳动本身变成自己的意志和意识的对象,他的生命劳动是有意识的,……有意识的生命劳动直接把人跟动物的生命劳动区别开来”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96。同时,“意识在任何时候都只是被意识到了的存在,而人们的存在就是他们的现实生活过程。意识一开始就是社会的产物,而且只要人们还存在着,它就仍然是这种产物”。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29人的意识的产生和发展除了有生理的物质基础外,主要是由人的社会性的物质劳动和变革世界的实践劳动所决定的。第三,作为主体的人,是社会的存在物。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里就提到“个人是社会的存在物”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122。在马克思看来,人作为主体的本质规定就是从他的社会历史联系中获得的。只有在一定的社会历史联系中,人才能进行生产劳动。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马克思认为“人的本质在其现实性上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18,由此揭示出人之所以为成为人的本质属性是其社会性。人既是社会的前提,又是社会的产物。“作为历史前提的人,不是处在某种幻想的、与世隔绝、离群索居状态的人,而是处在一定条件下的现实的可以通过经验观察到的发展过程中的人。”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48在这种关系中,人既是社会活动的主体,又是社会关系的承担者和体现者。人既把自然界当作认识和改造的对象,同时人与人之间也存在认识与被认识、改造与被改造的关系。第四,作为主体的人,是实践的存在物。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指出:“当人们自己开始生产他们所必需的生活资料的时候,他们就开始把自己和动物区别开来。”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24可见,生产实践(劳动)把人与动物区别开来,劳动成为人类生存和一切历史的第一前提和基本条件。主体也并不是先验存在的,而是在实践中被确证的。“主体并不处在某一关系中,而是积极地活动。”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9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63:405只有在活动中才形成主客体关系,生成主体。离开实践活动,就谈不上真正意义上的主体。 综上所述,马克思对主体的界定可以理解为:处于一定社会历史联系中,有意识、有目的地进行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活动的人。而客体则是处于主客体关系中被主体认识、改造的对象,马克思一般认为客体是有别于主体的客观实在的外部事物,即客体就是物质世界。 马克思强调,“创造这一切并为这一切而斗争的,不是历史,而是人、现实的人、活生生的人”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118119,历史行动中的人,而“历史不过是追求着自己目的的人的活动而已”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118119,人始终是主体:人类社会的发展是人在社会实践的基础上,立足于主体地位的不断生成的自主运动的过程。马克思找到了破坏旧世界、建设新世界的历史主题——物产救济和劳苦大众,并声明“必须有现实的共产主义行动”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40,才能完成对私有财产的扬弃和人性的复归,使人的主体性不断获得新的解放,使人的本质力量得到更加丰富、深刻的展示。 马克思对主体科学而全面的揭示,驱除了笼罩在主体身上的神秘性,辩证地阐明了主体——人的基本属性,即客观实在性、社会历史性、思维意识性、实践能动性。使人们对人的本质属性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人的本质属性从根本上说就是人的主体性。马克思主义哲学创始人十分重视人的主体地位,关怀人的命运,相信人的本质力量,反对一切抹杀人性、违反人道、使人的本质发生异化的非人现象的存在,从而使人上升到作为主体的人的真正高度。这样看来,马克思在批判以往哲学基础上建构起自己的主客体哲学范畴,体现在主体是现实生活中的人,而非抽象的人;主客体之间是一种认识与被认识、改造与被改造的实践关系;主客体关系体现出人的主观能动性,彰显出区别于其他动物的人这种类存在的特殊性。 (二) 主体性 只有成为主体,才能获得真正的自由,主体性与人的自由和解放具有内在的一致性。自由本质上是一个主体范畴,是人的主体性的最充分的表现。人“是由于有表现本身的真正个性的积极力量才得到自由的”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167,因此,自由不是在幻想中摆脱客观必然性的束缚,而“是对必然的认识和对客观世界的改造”毛泽东毛泽东著作选读:下册[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6:833。 什么是主体性(Subjectivity),目前尚无一致的界定。一种比较流行的观点认为,主体性是在主客体相互作用的实践中表现出来的自主性、能动性、创造性、目的性等主体的规定性,即主体的根本属性,也就是人作为主体的规定性,是人作为社会活动主体在自己的对象性活动中所形成、体现和确证的本质特性。这一定义正确地揭示了主体性和实践的关系,主体性和实践方式的关系的确密不可分。实践是人类特有的存在方式,是一种改造客观世界的、能动的对象性活动,从实践的角度去考察人与对象的关系,就出现了主体和客体的范畴,但是人的主体性并不仅仅局限于实践领域。一般认为,主体性是指主体在作用于客体的多重关系中所表现出来的物质和精神方面的属性。主体性概念内含着以下三层意思: (1) 主体性是主体的基本属性,并非人人皆有主体性。 (2) 主体性是在主客体相互作用的多重关系中体现出来的主体属性,没有客体的主体只是抽象的非现实的主体;同样,没有客体性的主体性只是空洞的非本真的主体性,人只有在认识和改造主客观世界的活动中,才能显示和确证自己的主体地位和力量。 (3) 人作为主体,不论是在对自然客体和社会客体,还是在对精神客体和自身客体的对象性关系中,其主体性的表现形式和具体内容是多种多样的,但概括起来,不外乎两大类:实践的主体性和认识的主体性。实践的主体性表现为主体的人所具有的自然力、实践能力以及改造客观世界的物质成果等;认识的主体性表现为主体的人所具有的认识能力、信念、理想、意志、目的以及精神产品等因素。 人的主体性是伴随着主体生活的逐步展开而获得,并随着主体的实践活动的深化而不断地丰富与发展的。在人类历史发展的初期,由于满足生存的需要成为压倒一切的首要问题,实践操作水平低下,生产力极其不发达,人们关心和关注更多的是自然界的各种现象及如何在与自然抗争中生存。随着人类社会的不断发展、社会文明的进步、历史的变迁,人本身越来越成为探索和研究的对象,人们开始关注自身的需要、使命、本性、能力等,关注对自身行为的调控及其行为后果的预见。“那些发展着自己的物质生产和物质交往的人们,在改变自己的这个现实的同时,也改变着自己的思维和思维的产物。”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73人自觉地把自己作为对象加以研究,足以说明人的理论思维能力的高度发展,人的主体自觉认知能力的不断深化。这些都是以对人的主体性的充分认识和发挥为基础的。因此,无论从个体还是从整个人类来看,人的主体性都是始终处于不断的生成、发展、丰富和完善之中。 关于人的主体性,马克思以前的哲学家从不同侧面进行了研究。旧唯物主义者认为,人是自然界的产物,属于自然界的一部分,要服从于客观的必然性,从而不把人的活动理解为对象性活动。唯心主义者则相反,撇开物质世界的客观实在性和客观必然性,抽象地发展了人的能动方面,把人只是看作某种观念的、精神的主体,把客体看作任意创造的产物。这些对人的主体性的片面认识都是由于不了解作为主体的人的真正意义。 主体性是欧洲近代哲学的轴线,无论是人本主义者,还是理性主义者;无论是唯物论者,还是唯心论者,都一致高扬人的主体性。主体性何以成为近代哲学的主旨?这与当时工业革命的爆发和分析科学的发展密切相关。因此,分析的方法、量化的方法普遍适用,反映在认识论上就是心和物、主体和客体的机械分离,人与自然、自我与他人的二元对立。主体性的发展以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之间的矛盾为中轴。 单一主体性的发展与工业社会日益彰显的科学技术相结合,铸造了现代社会的技术理性。这种主体性一方面促进了科学的发展,为人类创造了极为丰富的物质财富;另一方面也带来了主体性的困惑,特别是主体与客体的对立、人与自然的分离、人与社会的分离、人与人的疏离。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上,表现为人对自然无限宰割和疯狂掠夺;在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上,表现为以自我为中心,他人是客体,是实现自我目的的手段。这种单一主体性最终导致了大自然的报复,也造成了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危机。美国哲学家弗莱德·R多尔迈对这种主体性特征进行了概括:①以统治自然为目标的人类中心主义;②以自我为中心的占有性个人主义;③不包含主体性的单独主体性。弗莱德·R.多尔迈主体性的黄昏[M]万俊人,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2:1这种单一主体性由于过分张扬自我性,而忘却了他我和他物的存在,也使得这种自我主体越来越变成技术的奴隶,主体性也走向消亡。正如多尔迈所说,“主体性的观念在丧失着它的力量”,“主体性正在衰落”同①。 可见,近代西方哲学的主体性是一种单一主体性。它对主体性的理解局限于认识论层面,而忽视了本体论和实践论,以至于这种主体性被等同于自我意识。主体性也越来越发展为“唯我性”和“占有性”。这种主体性确实展现了主体性的丰富内涵,也为人类带来了巨大的物质财富。但是,它没有也不可能穷尽主体性的内涵。主体性作为人之属性,积淀和涵盖着全部人性,也是一切人类思维创造活动的源泉和归属。主体性是一个关系概念,是只有在关系中才具有意义的属性概念。主体不仅与客体发生关系,更是生活在与其他主体之间的关系中。正如马克思、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指出的:“生命的生产——无论是自己生命的生产(通过劳动)或他人生命的生产(通过生育)立即表现为双重关系:一方面是自然关系,另一方面是社会关系;社会关系的含义是指许多个人的合作。”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34自然关系表现为主体与客体的关系,社会关系表现为主体与主体的关系。因此,主体性不仅包含着主体对客体的属性也应包含着主体与主体之间的关系属性。然而,西方哲学的这种单一主体性却把主体性的含义简约化、片面化,误把主体对客体的属性当作主体性的全部内涵,从而掩盖了主体与主体之间丰富的关系存在。主体间性就是西方哲学家在挽救与重构人的主体性的基础上提出的,从而使主体重新回到丰富的生活世界中。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并没有明确给出主体性的定义。马克思关于人的主体性的思想,在其于1845年所作的《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的第一条中有着集中性的体现。马克思指出:“从前的一切唯物主义(包括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的主要缺点是:对对象、现实、感性,只是从客体的或者直观的形式去理解,而不是把它们当作感性的人的活动、当作实践去理解,不是从主体方面去理解。”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54在此,马克思的批判对象显然是指包括费尔巴哈在内的所有旧唯物主义者。与此相区别,马克思把他自己的哲学称为“新唯物主义”。在马克思之前的许多唯物主义者机械地理解物质决定论,在反对唯心主义者所说的“自由意志”时,也完全否定人的自由的可能性。比如,霍尔巴赫就认为,“人的任何行为举止都是不自由的”,“人一生的欲望和行为都是由他的意志不能自由改变的无数事件和偶然性预先决定的。人没有能力对将来未卜先知,……人从生到死,没有哪一个瞬间是自由的”霍尔巴赫健全的思想一或和超自然观念对立的自然观念[M]王萌庭,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66:7677。显然,诸如此类的所谓“彻底”的唯物思想不仅把人的自由意志看成是一种纯粹的幻想,而且,它把现实的人的自由即主体性也完全地否定掉了。即使是在经过德国哲学革命之后而出现的唯物主义者费尔巴哈,在面对事物、现实世界时也只是对其作纯客观的理解,而不知道要“当作实践”,从“主体方面去理解”。马克思、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批评“不满意抽象的思维而喜欢直观”的费尔巴哈时这样说:“他周围的感性世界绝不是某种开天辟地以来就已存在的、始终如一的东西,而是工业和社会状况的产物,是历史的产物,是世世代代活动的结果。”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60:48马克思、恩格斯在批评费尔巴哈“把感性不是看作实践的、人的感性的活动”“没有把人的活动本身理解为对象性的活动”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5456的同时指出,在承认客观世界外在性的前提之下,必须认识到现实世界并非纯客观的,它是人类世世代代实践活动的结果,是历史的产物,是人的本质力量的对象化呈现,现实世界业已体现并确证了人的主体性。这是对人——主体在同客体发生对象性关系的过程中、在实践活动中获得主体性的一种深刻揭示。通过对象性的活动,能动的主体把人的内在主观目的外在化和现实化,使作为客体的现实世界或现实事物发生变化并对人呈现出意义。因此,对事物、现实世界和客体必须要“当作人的感性活动,当作实践去理解”,即从主体的能动方面或能动的主体方面去理解。 在马克思哲学中,实践的观点和主体性的观点是连为一体的。离开实践的观点,就不可能真正理解人的主体性;同样,离开主体性的观点,也不可能真正理解实践。郭湛主体性哲学——人的存在及其意义[M]云南:云南人民出版社,2002:34马克思关于人的主体性思想的这一根本观点为我们理解在马克思哲学视域中人的主体性的具体规定奠定了理论基础。 关于人的主体性的具体规定,马克思曾经有过许多论述,概括起来主要就是指人作为活动主体在对客体的作用过程中所表现出来的能动性、自主性和自为性。其中,人作为活动主体的能动性包含三个方面的基本含义:一是主体对于主客体关系的自觉性;二是主体的选择性;三是主体的创造性。而创造性显然又是主体能动性的最高表现。同主体的能动性一样,主体的自主性也是人的主体性中的一个重要内容。在马克思看来,真正的主体必然是具有自主性的主体,这种主体既有能力又有权利“作为支配一切自然力的那种活动出现在生产过程中”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下)[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0:113。主体的自主和自由其实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自由的人”也就是自主的人,自由度的大小和自主性的大小是一致的。主体的自为性是主体自主性的逻辑延伸;也就是说,自主是自为的前提,自为是自主的目的。所谓“自为”简单地说就是“为自”。马克思说:“个人总是并且也不可能不是从自己本身出发的”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60:274;又说:“凡是有某种关系存在的地方,这种关系都是为我而存在的。”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81当然,这里的“自”或“我”并不局限于个人,它可以是集体、社会、国家乃至整个人类。我们应该认识到,在现实世界中,主体总是把自己的存在和发展当作一个自明的前提,“从主体方面去理解”事物,“从自己出发”去从事活动,把事物、活动及其结果看作是“为我而存在的”,这是人类特有的生存方式,是人类活动的基本特征。马克思关于主体的能动性、自主性和自为性的论述是相互联系着的。能动性侧重于主体能力,表现为主体活动的自觉选择和创造;自主性侧重于主体权利,表现为主体对活动诸因素的占有和支配;自为性侧重于主体目的,表现为主体活动的内在尺度和根据。只有三者的结合和统一,才是完整的主体和真正的主体性。 在马克思看来,主体活动实质上是自由活动,主体活动的主体性和自由活动的自由性密切相关。因而,马克思关于人的主体性的规定和他关于人的自由的规定是相通的,马克思主要是在主客体关系中探讨人的主体性。马克思认为,主客体关系是以主体之间的交往为中介的,主体性不仅表现在“他们对自然界的一定关系”中,而且表现在“劳动主体相互间的一定关系”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496中。在马克思看来,人的主体性不仅是指主体在诸客体相互作用中表现出来的特性,还包括不同主体在一定的社会历史条件下为变革某一客体而进行的相互交往的特性。袁贵仁马克思的人学思想[M]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96:103113然而,马克思不仅把唯物论、辩证法和实践观,而且还把历史唯物论引入了其主体思想,因此,我们要做的应该不仅是对人的主体性的具体规定作出一般的把握,更要看到马克思在人的主体性的历史发展问题上所进行的重要思考。这一点正是我们在当下中国语境中致力于人的主体性的历史形态考察的最为直接的思想前提和理论依据。 在《政治经济学批判(1857—1858年草稿)》中,马克思指出:“……人的依赖关系(起初完全是自然发生的),是最初的社会形态,在这种形态下,人的生产能力只是在狭窄的范围内和孤立的地点上发展着。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是第二大形态,在这种形态下,才形成普遍的社会物质变换、全面的关系、多方面的需求以及全面的能力体系。建立在个人全面发展和他们的共同的社会生产能力成为他们的社会财富这一基础上的自由个性,是第三个阶段。第二个阶段为第三个阶段创造条件。因此,家长制的、古代的(以及封建的)状态随着商业、奢侈、货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