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构成的概念 构成(composition)在《现代汉语词典》中意为形成、造成。日常生活中常用到的“构成”与“形成”意思相近。在艺术设计领域中构成意为解构、重构,即构造、分解、组合之意。起初“构成”作为建筑学的专业术语而存在,后来被广泛地应用到工业设计、展示设计、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建筑设计、绘画及摄影等领域,如图1-1 ~图1-4 所示。 图1-1 台州刺绣中的凌空浮雕刺绣作品《余》(林霞) 图1-2 悬浮光影艺术台灯《涌》(林霞) 图1-3 青岛月空礼堂 图1-4 《构图》(拉兹洛·莫霍利·纳吉) 构成是将造型要素按照形式美法则进行组合、排列的创造性行为,其目的在于探索美、创造美。构成是现代艺术设计重要的表达手段,也是造型设计的基本语言,更是现代艺术设计教育中不可或缺的一门基础课程。构成作为现代艺术设计教育中的一门基础课程,主要由平面构成、色彩构成、立体构成三部分组成,随着科技时代的到来,构成的呈现方式也变得多样,如光构成、动态构成等,如图1-5 和图1-6 所示。 图1-5 《马扎灯》(蔡烈超) 图1-6 《几何动图》(弗洛里安·德·卢伊) 二、构成的分类 构成根据形式可分为平面构成、色彩构成、立体构成三种类型。平面构成探讨的就是平面,即二维空间的造型语言。在这二维空间内,形象被创造出来,平面的主体骨格被重塑,元素被有规律地解构。色彩构成就是把这种对于色彩的感觉用科学的方法分析和训练出来,复杂的色彩现象被色彩构成重新还原成为基本的色彩要素。立体构成依然以视觉为基础,又有现代力学的构成依据,是把一切造型、色彩、材料的要素通过科学与美学的方法结合起来并创造出原本没有的艺术表现形式的过程。 1.平面构成 平面构成就像是二维空间上跃动的音符,是一种理性和谐的表达方式,在对视觉元素的分析和重组的过程中,找到形式的美感,强调平衡、对比、节奏、律动。这样的组成形式可直接给观看者一种视觉上的引导,并使其与画面中的情绪相连,如图1-7 所示。 (a)《起飞的飞机》(b)《绝对主义的创作》 图1-7 卡西米尔·塞文洛维奇·马列维奇平面构成作品 在平面构成创作中,视觉元素经常被解构和重组,以至于创造出更多的表现形式。不仅拓展了设计者的创造性思维,而且提升了设计者对于视觉元素构建的应用能力。平面构成是当代设计师的必修课之一,了解构成法则,增强造型观念,培养审美能力,可以帮助设计师快速提升设计水平。 2.色彩构成 色彩构成是色彩相互作用的结果,是从人对色彩的感知效果出发,用科学分析法把复杂的色彩现象还原为基本要素,利用色彩在空间、量与质上的可变换性,按照一定的秩序去组合各构成之间关系的过程,如图1-8 所示。 3.立体构成 立体构成是以三维空间为题,讨论空间中的构成形态。立体构成相对于其他构成是一种复杂的布置形式,空间、时间、心理等因素都是立体构成需要考虑的问题,空间中的要素组合方式和造型的原理在其间被不停地探索研究,通过对立体构成的学习,能够帮助设计师建立立体造型、三维抽象构成和立体审美等观念,如图1-9 所示。 图1-8 上海前哨湾当代艺术中心案例 图1-9 《立方》(戴维·史密斯) 构成作为现代设计教育中的基础课程,最初是作为一种艺术风格抑或是设计现象被提出来的。构成作为设计的基础,加强对构成起源和发展的了解,有利于使我们认识到其重要性,可进一步加深我们对构成的理解。 一、绘画与构成 1.古典主义 古典主义(western classical)是17 世纪盛行于欧洲的一种文化思潮和美术倾向。自文艺复兴以来,欧洲各国的绘画以写实的手法为主,在绘画创作上偏重理性,注重形式的完美以及线条的清晰和严谨。在法国著名画家尼古拉斯·普桑(Nicolas Poussin,1594—1665 年)的领导下,古典主义达到顶峰。其代表作是《阿尔卡迪亚的牧人》,其他重要作品有《海神的凯旋》《阿波罗与达芙妮》《花神王国》等,如图1-10 所示。 2.印象主义 印象主义(impressionism)也称印象派,又称为外光派,是西方绘画史中的重要艺术流派。印象主义一词有两层含义:一是产生于法国的印象主义流派,二是包括技法革新在内的印象主义美术思潮及其广泛的影响,后者具有世界性意义。从19 世纪60 年代起,印象主义登上法国画坛,其目的是向陈旧的古典主义和沉湎于中世纪骑士文学并陷入矫揉造作状态的浪漫主义发起挑战,推翻传统绘画,创新绘画法则。印象主义是第一个撼动传统绘画法则的艺术运动。 图1-10 《阿尔卡迪亚的牧人》(尼古拉斯·普桑) 印象主义的画家们描绘的是原野、海滩、乡村,是一切他们觉得自然的东西。他们远离画室,到名山大河中去 写生,去捕捉大自然最动人的景致与色彩。他们不拘泥于形体,把色彩和光线从形体中解放出来。印象派的代表 人物有法国画家克劳德·莫奈(Claude Monet,1840—1926 年),作品有《日出·印象》和《鲁昂大教堂》系列、《睡莲》系列等,如图1-11 所示。此外,法国画家皮埃尔·奥古斯特·雷诺阿(Pierre Auguste Renoir,1841—1919 年)也是印象派重要画家,作品有《包厢》《煎饼磨坊的舞会》《船上的午宴》等,如图1-12 所示。 图1-11 《睡莲》(克劳德·莫奈) 图1-12 《船上的午宴》(皮埃尔·奥古斯特·雷诺阿) 3.立体主义 立体主义(cubism)始于1907 年的法国,也可译为立方主义,是西方现代艺术史上重要的艺术运动和流派,也是现代造型艺术的开端。艺术家们对于立体主义的探索起源于法国画家保罗·塞尚(Paul Cézanne,1839—1906 年)的创作实践和理论基础,这一时期被称为塞尚时期,后经历了分析立体主义时期及综合立体主义时期。 立体主义是巴勃罗·毕加索(Pablo Picasso,1881—1973 年)和乔治·勃拉克(G.Braque,1882—1963 年)共同创立的一种全新的艺术风格,它彻底转变了模仿、再现自然的绘画形式,创造了将三度空间与平面装饰自由组合排列的新方法,追求立体形式的组合排列而产生的美感,如图1-13 所示。 毕加索在绘画史上独树一帜的探索,创新了艺术语言的表现形式,且不仅仅是语言,而是一种观念、一种方法、一种造型体系,毕加索的代表作品有《弹曼陀林的少女》《格尔尼卡》《生命》等,如图1-14 所示。 图1-13 《坐着的女人》(巴勃罗·毕加索) 图1-14 《弹曼陀林的少女》(巴勃罗·毕加索) 4.构成主义 构成主义(constructivism)又称结构主义或构成派,始于1913 年,是一场兴起于俄国的艺术运动。 十月革命前后,构成主义有了在艺术和建筑领域设计实践的机会,一些青年艺术家在立体主义和未来主义影响下,提倡用工业精神来改造生产生活,在机械结构中的构成方式和现代工业材料中获得灵感,力图用表现新材料本身特点的空间结构作为绘画、雕塑及设计的主题,主张将艺术的形象性转换为形式的功能性和结构的合理性,并以结构为设计的出发点,运用方块、直线、原色等几何形式的设计语言探索结构,谋求造型艺术成为纯时空的构成体,构成既是雕刻的造型,又是建筑和绘画的造型,而它们的形成也必须反映出构筑手段。构成主义认为抽象的几何形式是艺术的表现形式,同时理性的几何形式在构成主义的影响下对现代设计造型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构成主义代表人物,一是弗拉吉米尔·塔特林(Vladimir Tatlin,1885—1953 年),其代表作品为《绘画浮雕》《第三国际纪念碑》;二是卡西米尔·塞文洛维奇·马列维奇(Kazimir Severinovich Malevich,1878—1935 年),其代表作品有《黑十字》《黑圆圈》《黑色正方形》等,如图1-15 所示;三是瑙姆·加博(Naum Gabo,1890—1977 年),其作品有《线性建筑》《动态结构》《结构主义头像》等,如图1-16 所示。 图1-15 《黑色正方形》(卡西米尔·塞文洛维奇·马列维奇) (a)《线性建筑》(b)《动态结构》(c)《结构主义头像》 图1-16 瑙姆·加博的构成作品 5.风格派 风格派(de stijl)又称新造型主义(neoplasticism),由凡·杜斯堡(Theo van Doesburg,1883—1931 年)和皮特·科内利斯·蒙德里安(Piet Cornelies Mondrian,1872—1944 年)于1917 年创立,是起源于荷兰的艺术、设计学派,以画家、设计师在《风格》杂志中的交流活动而得名。风格派不仅关心美学,也试图更新艺术与生活的联系。 蒙德里安是推动风格派运动的重要艺术家,是几何抽象画派的先驱,对整个风格派设计产生了巨大影响。他认为艺术应脱离自然的外在形式,主张用抽象的几何图形来表现纯粹的精神,并以表现抽象精神为目的。1918 年,蒙德里安签署了宣扬和平团结的“风格派宣言”,蒙德里安试图利用艺术将生命升华,他利用抽象的造型与中性的色彩来传达秩序与和平的理念。1919—1938 年是蒙德里安艺术转变的关键时期,他使用直线、直角、三原色这些基本元素进行艺术创作,并组成抽象画面。这一时期蒙德里安的代表作《线与色彩的构成》,色彩明快,充满轻快和谐的节奏和秩序感,如图1-17 所示。 图1-17 《线与色彩的构成》(皮特·科内利斯·蒙德里安) 后期出现的很多作品都在不同层面反映了蒙德里安的创作形式,并被广泛扩展到了建筑、空间、家具等设计之中。如赫里特·里特费尔德(Gerrit Rietveld,1888—1964 年)的《施罗德住宅》《红蓝椅》《Z 形椅》等,如图1-18 和图1-19 所示。 图1-18 《施罗德住宅》的内部及外部(赫里特·里特费尔德) (a)《红蓝椅》之一(b)《红蓝椅》之二(c)《Z 形椅》 图1-19 赫里特·里特费尔德的系列作品 凡·杜斯堡是《风格》杂志的创刊人、经营者及重要的撰稿人。在1926 年的“风格派宣言”中,杜斯堡给自己的新起点取名为“基本要素主义”,强调斜的平面可以把惊奇、不稳定性和动势引入画中。1928 年,杜斯堡为斯特拉斯堡的奥比特咖啡馆所做的室内设计是对其基本要素主义的最有纪念性的阐述,取得了很大的成功。与蒙德里安坚持抽象艺术与纯粹精神价值不同,杜斯堡主张将风格派的原则进一步延伸到艺术设计运动中,实现抽象艺术与实用的艺术设计相融合。他相信艺术的形式规律是由科学理论、工业生产、现代生活的节奏组成的,生活要素本身就是艺术形式规律的来源和基础。杜斯堡倾向推动抽象艺术真正与科学的结合,这种融合就很好地适应了当代机械美学的发展潮流,因而影响了20 世纪社会大众的审美观念与生产生活,风格派也因此成为享誉全球的国际风格。凡·杜斯堡的代表作品有《玩牌者》《构图》等,如图1-20 所示。 二、包豪斯 1919 年,德国著名现代主义建筑学派大师瓦尔特·格罗皮乌斯(Walter Gropius,1883—1969 年)在魏玛成立了一所新型的艺术学校,名为包豪斯,是德文Bauhaus 的音译。这是世界上第一所为培养现代设计人才而建立的专属教育学院,如图1-21 所示。 包豪斯学校于1925 年搬迁至德绍,后又于1933 年迁至柏林,同年遭到纳粹法西斯的查封而被迫解散。包豪斯存在的时间虽然短暂,但对于世界的现代设计和教育影响深远,它通过理论和实践奠定了现代设计的教育体系,培养了大批优秀的设计师,成为20 世纪初欧洲现代主义设计运动的发源地。1996 年,东德与西德统一后,德国政府将位于魏玛的设计学院更名为魏玛包豪斯大学,成为著名的公立综合设计类高等教育机构。 9 1.包豪斯的教育理念 包豪斯是现代设计思潮的集大成者,它很好地总结和发扬了自英国工艺美术运动以来的设计改革运动的精髓,继承了制造联盟的传统。包豪斯更是现代设计的摇篮,提倡实践的功能化、理性化,并推崇以极简的几何造型为主的工业化设计风格,现已成为现代主义设计中的经典风格,对20 世纪的设计和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包豪斯的教育宗旨是“艺术与技术的统一”,其基本观点和教育方向主要包括两部分内容:一为设计的目的是人,而非产品;二为设计必须遵循客观、自然的法则。 2.包豪斯的教学体系 现代构成的教学是源于包豪斯的设计基础课程的体系。包豪斯强调技术与艺术的和谐统一,它的设计教育涵盖了对美学、设计学、心理学、工程学、材料学等多方面的系统的科学研究。包豪斯所设课程的特别之处是“基础课程”的开发与设置,可以说是史无前例的,与工艺技术课程并称为包豪斯的两大支柱。主张将艺术用科学的方式解构,如点、线、面以及空间、色彩等。构成课程很好地激发了学生的创造力,有效地提升了学生的设计能力,并在后续教学中通过在工作坊中的实际操作训练,培养了学生的实践能力。现今艺术设计教育中的“平面构成”就是在包豪斯基础课教师瓦西里·康定斯基(Wassily Kandinsky,1866—1944 年)的“对点、线、面纯理性分析训练”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包豪斯奠定了现代设计教育的体系和基础,同时现代的设计艺术教育充分肯定了包豪斯的基础教育,并把“三大构成”设为重要的基础课程。 3.包豪斯学校的教师 包豪斯对现代艺术设计的发展有着深远的影响和巨大的贡献。包豪斯汇集了大量的优秀艺术大师,他们的设计理念沿用至今。包豪斯经历了三任校长,分别为瓦尔特·格罗皮乌斯(Walter Gropius,1883—1969 年)、汉斯·迈耶(Hannes Meyer,1889—1954 年)、路德维希·密斯·凡·德·罗(Ludwig Mies van der Rohe,1886—1969 年),因而形成了三个发展阶段,即格罗比乌斯的理想主义(1919—1927 年)、迈耶的共产主义 (1927—1930 年)、密斯的实用主义(1931—1933 年),从而铸就了包豪斯丰富多样的精神内涵。包豪斯开拓了历史,达到了迄今为止世界上任何一所设计学院难以企及的高度。 瓦尔特·格罗皮乌斯(Walter Gropius,1883—1969 年)是德国现代建筑师和建筑教育家,是现代主义建筑学派的倡导人和奠基人之一,是包豪斯的第一任校长。格罗皮乌斯积极提倡建筑设计与工艺的统一,强调艺术与技术的结合,讲究技术、功能和经济效益。1919 年3 月20 日,格罗皮乌斯发表了著名的包豪斯宣言:“让我们创造出一座将建筑、雕塑和绘画结合成三位一体的新的未来殿堂,并用千百万艺术工作者的双手将之矗立在云霄高处,成为一种新信念的鲜明标志。” 包豪斯的主要教师有康定斯基、约翰内斯·伊顿 (Johannes Itten,1888—1967 年)、保罗·克利(Paul Klee,1879—1940 年)、拉兹洛·莫霍利·纳吉(Laszlo Moholy Nagy,1895—1946 年)等,这些艺术家对包豪斯的艺术教育做出了巨大贡献,并且他们在离开学校后,将包豪斯先进的思想意识带到了世界各地。如图1-22 ~图1-25 所示为这些艺术家的一些作品。 图1-22 《构图8》(瓦西里·康定斯基) 图1-23 12 色相环(约翰内斯·伊顿) 图1-24 《帕纳塞斯山》(保罗·克利) 图1-25 《班尼特雕塑计划》(拉兹洛·莫霍利·纳吉) 一、构成基础课程的定位和研究范围 构成基础本质上是一门研究造型基本规律和构造方法的课程,一般可分为平面构成、色彩构成、立体构成三部分进行总体认知与学习。但随着数字媒体时代的到来,与数字媒体联动的光迹构成也成为高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构成基础课程的目的和训练目标 构成的本质是运用科学规范、客观的训练方法,对二维、三维等空间进行造型要素的创造性布局和构造,其根本目的是使学生对形态进行科学系统的剖析与解读,从而综合而全面地掌握构造的基本规律和法则。在艺术设计的过程中,可以把“构成”理解为一个动词,在构造活动中,研究如何通过更多的方法和途径,将诸多要素按照一定的规律法则组成新的造型语言的过程,更是分解、重构的过程。在艺术设计的形态表现上,任何形态的构成都与人的感官系统密不可分,我们将其分解为形态的要素,转化为人们所能观察到的样式形态,例如点、线、面、色彩、材质在空间中的组合与分解等。宽泛地说,人类所有创造发明的行为本身是对已知要素的分解与重构,大到宏观的宇宙世界,小到微观的原子世界,都有着自身的构成语言。“蒙太奇”原为建筑学术语,由法语Montage 音译而来,可解读为构成、装配,后被引用到电影中,引申为电影剪辑的一种表现方法,运用解构思维模式,将不同时空打破重组构成画面,使电影呈现非线性叙事的艺术表达。 (1)构成基础课程是艺术设计类课程的开端,其本质是培养学生在艺术设计过程中的设计思维构造,为今后的艺术设计专业方向课程奠定基础。 (2)掌握各造型要素的构成法则和基本规律,并能够将具象形态依据造型特点、形态特征、美学原理等进行提炼和简化,并进行抽象表达。 (3)掌握科学系统的构成基础知识,并循序渐进、由简至繁地深入课程内容,对各造型要素的形体、布局、色彩、构造进行全面的思考和分析,培养理性的逻辑思维推理能力,探索和谐的秩序美,增强构想的表现力。 (4)加强对学生的创作形式的培养和创意思维的训练,从而使学生的设计从形式到内涵得到全面的提高,增强学生的审美能力及鉴赏能力。 三、构成基础课程的功能与意义 构成基础的学习有利于学生设计能力的形成。构成基础是艺术设计类专业学生的必修课程,也是设计基础 教育的核心课程,更是其他艺术设计类方向课程教育的铺垫和基础。 构成基础主要培养学生全面的设计构造能力和创新能力,训练学生的设计思维能力和创新能力,实现学生从 绘画视角向设计视角的转变,从而引导学生展开理性的设计思维构造,最终推导出创新的、美观的、合理的造型形 态,提升设计的应用价值和拓展面。此外,在让学生学习构成原理的基础上,还要引导学生解构造型形态,理解形 态组成的基本要素,把平面、立体、色彩、空间等灵活全面地综合起来,学会运用“形式美”等构成法则进行由感 官传达目的性的学习和训练。最终通过让学生认识设计造型的共通性,为今后的设计做好铺垫,这是构成基础课 程设置的重要目的。 美的形式是人类在创造美的过程中对美的规律的经验探索与总结,构成中的形式美法则就是对相关经验的概括和总结,它主要包括变化与统一、调和与对比、对称与均衡、节奏与韵律、比例与分割。 一、变化与统一 变化与统一是艺术领域中的基本形式原则,也是平面构成中形式美的总法则。它是指多种形式因素按照富于变化而又有规律的结构组合的法则,体现了生活和自然中多种因素对立统一的规律。 变化是求异,使画面呈现出丰富的差异性美感,它能使设计主题更加鲜明突出,使画面更具有视觉冲击力和跳跃性;统一是讲整体,是把性质相同或相近的造型要素或符号有意识地排列在一起,是设计者对画面整体美感进行调整和把握的方式和方法,以表现出画面的整体感和秩序感。变化与统一要彼此制约、相互补充、反复推敲,做到合情合理,如图1-26 ~图1-28 所示。 图1-28 形式基础(二维)系列作品其一(中国美术学院学生设计作品) 二、调和与对比 调和与对比是指整体与局部,或局部与局部之间各元素相比较产生的统一或者变化的形式,是变化与统一的直接体现。对比是互为相反的要素设置在一起时所形成的对立状态。不同的要素配置在一起,彼此刺激,能使各自的特点更加鲜明突出,使强者更强,弱者更弱,大者更大,小者更小,视觉效果更加活跃。对比会形成强烈的紧张感,具有震撼人心的力量,富有视觉冲击力。对比有大小、数量、方向、位置、色彩对比等形式。对比法则在平面设计中的应用较为常见。 调和是从差异中求“同”,使多种元素相互联系,使之和谐统一,从而产生协调的美感。调和在变化中保持基本的一致,给人以融合、宁静和优雅的感觉,如图1-29 ~图1-32 所示。 三、对称与均衡 对称与均衡也是一种变化与统一的表现形式。通常对称更容易产生统一感,均衡则强调画面的动感和变化。对称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单元形在一定秩序下向中心点、轴线或轴面构成的一一对应的现象。对称给人平衡的视觉感受,具有端庄祥和、严谨稳定的美感。对称可以分为轴对称、中心对称和旋转对称。 图1-29 生活中的调和与对比 图1-30 构成中的调和(学生设计作品) 均衡也称平衡,是通过重新组织图形中的构成要素,使得力量相互保持平等均衡,从而达到一种平衡的视觉美感和心理上的安定感。均衡是对称结构在形式上的发展,是由形的对称转化为力的对称和协调,是一种重心的平衡,体现为“异形等量”的外观,从视觉上来讲是一种等量和不等形的力的平衡状态。在设计中,均衡是一种比较自由的表现形式,它比对称在视觉上显得灵活多变和新鲜,带有动感,并富有变化、统一的形式美感,如图1-33 ~图1-35 所示。 四、节奏与韵律 节奏与韵律是从音乐和诗歌中引入的专业术语。在平面构成中,节奏和韵律是形式美的主要法则之一。重复和渐变构成体现出一种重复性的节奏和起伏变化的韵律,是一种秩序性和协调性的美感。同时在密集构成中,节奏和韵律也可以体现出一种自由性和灵活性。 1.节奏 节奏原指音乐节拍轻重缓急的变化和重复,而在平面构成中则指同一要素重复时所产生的运动感,是依靠两个或两个以上相同或类似的单元形,在不断反复中表现出的快慢、强弱等心理效应,表现为高低起伏而又统一有序的律动美和秩序美,如图1-36 和图1-37 所示。 图1-32 《雨》(靳埭强) 图1-33 生活中的对称与均衡 图1-34 构成中的对称与均衡(学生设计作品) 图1-35 Construction Z Ⅶ (拉兹洛· 图1-36 生活中的节奏 莫霍利·纳吉) 2.韵律 韵律原指音乐中和谐悦耳而有节奏的声音组合的规律。平面构成中的韵律是指某一个基本形或复杂形连续交替、反复产生的美感形式。韵律也可以是整体的气势和感觉,如山脉、溪水所具有的韵律。书法中的行笔、布局也讲究韵律。在构成和设计中,形态框架和空间组织总体来看起伏变化的就是韵律,如图1-38 和图1-39 所示。 图1-37 构成中的节奏(学生设计作品) 图1-38 生活中的韵律 在平面构成中,节奏与韵律往往相互依存,互为因果,节奏是简单的重复,也是韵律的基础;韵律是对节奏的深化,是有变化的重复。节奏带有一定程度的机械美,而韵律又在节奏变化中产生无穷的情趣。 五、比例与分割 比例与分割在构成设计应用中较为常见,如果说比例是分割的规则,那么分割则是比例实现的手段,二者密不可分。 比例是指事物的整体与局部以及局部与局部之间的关系,大致可分为等比数列、等差数列、调和数列、黄金比例、斐波那契数列。其中,黄金比例被誉为最美的比例关系。 分割是指对事物体量的切割和分离,在构成中是对画面进行的切分,它可以是对画面中单个图形的分割,也可以是对画面中多个构成元素组合的分割。分割形式大致分为等形分割、等量分割、比例分割和自由分割,如图1-40 ~图1-44 所示。 图1-40 生活中的分割 图1-41 构成中的比例与分割(学生设计作品) 图1-42 北京商标节宣传海报(靳埭强) 图1-43 《八法》(靳埭强) 图1-44 《世界看河北》(朱日能) 一、平面构成的概念 平面构成是一种艺术的表现形式,它是将基本造型要素(点、线、面)按照美学法则进行二维空间构造的一种图形表达方式。艺术设计的基础便是平面构成,点、线、面等视觉元素在平面构成中被研究和利用,平面设计师经常会思考的问题就是如何把这些视觉元素组合得更为符合美学法则,如图2-1 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