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前言

腐败既是一个历史性问题也是一个世界性问题。根据考古发现,公元前13世纪亚述文明行政中心就有官员或王族成员贿赂腐败行为的档案记载。中国古代典籍《尚书·吕刑》记录的是西周时期的事情,其中“五过之疵”中的“惟货”,即指官吏接受贿赂。由此可见,腐败行为在人类社会已经存在了三千多年甚至更长的时间,其后就从未被彻底根除过。根据透明国际组织(Transparency International)2007年9月发布的最新一次腐败印象指数(Corruption Perception Index, CPI),在全球受到评估的180个国家和地区中,真正可以称得上反腐败成功(CPI得分超过8分)的国家和地区不过15个,而腐败严重(CPI得分在25~5分之间)或极端腐败(CPI得分低于25分)的国家和地区却有132个。这就是说,腐败不是部分国家的事情,而是一个全球性的挑战。尽管腐败现象存在了三千多年,反腐败的历史也几乎同样久远,但关于腐败和反腐败的学术或理论研究却不过二三百年的时间。由于腐败和反腐败的复杂性,研究还亟待在广度和深度上推进下去。清华大学廉政与治理研究中心成立于2000年11月,是中国最早成立的纯民间的腐败与反腐败研究机构。该中心以“华政清廉”为使命,以期通过多学科交叉的、理论和政策研究并重的研究工作,为实现中国政府和社会的廉洁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本书以清华大学廉政与治理中心自成立以来即着力创建的制度预防腐败理论框架为基础,分上、中、下三篇组织本书的内容体系。本书上篇集中讨论的是腐败与反腐败的理论问题,包括腐败的定义和分类,腐败行为产生的原因,腐败行为的后果和本质特征,腐败程度(Level of Corruption)的测量,研究腐败和反腐败的有关理论综述以及制度预防腐败理论框架。上篇的前三章内容,论述的都是研究腐败问题的基本议题。在本书最初的撰写计划中,原本准备把清华大学廉政与治理研究中心关于腐败程度及其测评方法的一些成果加入,但是由于时间和精力所限没能如愿。事实上,和腐败相比,人们对于腐败程度的研究还远远不够。美国内布拉斯加大学(University of Nebraska)政治学教授韦德曼(Andrew Wedeman)是迄今为止极少的对腐败程度的可操作性定义做了一些研究的学者。他把腐败程度定义为实际腐败率(Actual Rate of Corruption, ARC),即腐败官员数与官员总数的比率Andrew Wedeman. Win, lose, or draw? Chinas quarter century war on corruption. Crime, Law and Social Change, Vol491, 2008, 13.。但显然,这个定义还有待从多个维度进行补充,因为人数或相对的人数并不能全面地刻画腐败的真实程度。尽管在本书的第四章中介绍了各种腐败程度的测量方法,但遗憾的是,多数测量方法只给出了腐败的定义,却没有给出腐败程度的定义,因此,测量的效度和信度是值得怀疑的。另外,在第五章有关腐败和反腐败理论综述中,侧重于经济学的一些理论,而缺少政治学、法学和社会学的相关理论介绍。这些缺憾只能待本书再版时再弥补了。腐败作为一种人类社会的现象,或者人的一种行为,尽管历来就有着腐败有利这样的说法,但人们更多地是看到了腐败行为对于人类社会的危害性及破坏性。从这个意义上说,腐败就像人肌体的疾病一样,是一种社会病(social disease)。尽管也存在着一定的疾病对于人体自身抵御疾病能力的提高有利的说法,但人们关于疾病对于人类的危害性已经形成了更为普遍的、常识性的看法了。因此,人们为什么要反腐败,就像人们为什么要对付疾病一样的简单明了。或许一定的腐败社会病有一些好处,但腐败侵蚀、危害人类社会已经成为其最基本的、最主要的特征。因此,即使这些假设性的说法一直存在,但人们绝不应该通过腐败来实现其所谓的好处,而必须像人们根治疾病一样去对付腐败,这就是反腐败的基本理由之所在。本书中篇主要聚焦于反腐败议题。尽管反腐败和腐败紧密相关,相互影响,但反腐败和腐败确实属于两种独立的现象。用疾病和治病来比喻腐败和反腐败是比较形象的。疾病在哪里发生、如何发生,属于什么样的病,有其内在的规律和系统,而治病则是由另外一个系统来承担的。疾病发生在人的肌体,治病由医疗卫生系统来承担。同样,腐败是一种社会现象,发生在社会交往或人际交往中,反腐败则是由社会中的另一类系统,例如政府、政府中专门的反腐败机构、政府的司法系统、媒体、公民社会团体以及参与举报腐败行为的公民个人来进行的。什么是反腐败,为什么要反腐败,怎样反腐败呢?这些都是中篇要回答的问题,但中篇的重点是第三个问题。由于中篇在前两个问题上所涉甚少,这里稍加论述。什么是反腐败,为什么要反腐败并非常识性问题。在汉语中,和反腐败意思比较相近的表述有打击腐败、惩治腐败、防止腐败、防治腐败、控制腐败、预防腐败、治理腐败等等。对应于英文中的表述则是anticorruption,fighting corruption,punishing corruption,controlling corruption,preventing corruption,curing corruption等等。这些表述之间是有区别的,其差异反映了人们对于不同反腐败战略、对策或手段的选择与偏好。但是,它们之间的基本共同点是明显的,那就是要反腐败(anticorruption)。所谓反腐败,就是在面对腐败这个现象时,人们要坚决地、积极地采取各种对策去解决或治理腐败问题。反腐败彰显了人们对于腐败的明确的态度、立场及行动。怎样反腐败,如何才能有效地反腐败,如何才能取得反腐败的成功呢?回答这个问题要比回答什么是反腐败以及为什么要反腐败困难得多。在这点上,腐败社会病和人肌体的疾病又一次惊人地相似。人肌体的疾病由来已久,并处于不断的动态变化之中,人们已经同疾病进行了长期的斗争,尽管随着近现代医学知识、医疗科技的迅速发展,人们已经在同疾病斗争中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已经可以对不少的疾病进行有效控制,已经大幅度地提高了人类的健康水平,但离消灭所有疾病的目标还相当遥远,甚至消灭所有疾病根本就是不可能的。同样,腐败在人类社会由来已久,腐败行为处于不断的动态变化之中,人们已经同腐败进行了长期的斗争,随着人类道德进步以及制度文明的发展,人们已经在同腐败斗争中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已经有少数国家和地区在治理腐败方面取得了巨大的成功,但是大多数国家和地区还处于腐败的深渊之中,即使是做得相当好的少数国家和地区,也还没有达到消灭所有腐败的程度。反腐败是一个涉及面很广的领域,中篇试图从反腐败的战略和主要对策角度来讨论反腐败议题,共包括五章内容,其中第七章对反腐败战略进行整体的介绍,在第八、九、十这三章中分别介绍反腐败的三个基本战略,即惩治、预防和教育战略,第十一章介绍的是全球化与反腐败国际合作问题。下篇是专题篇,第十二、十三、十四章分别聚焦于建筑、教育和医疗三个领域,分别讨论了这三个领域中的腐败现象及其治理问题,第十五章讨论的是商业贿赂,第十六章以廉洁意识和技能为主题,希望在强化读者的廉洁意识、提升廉洁技能方面有所帮助。有关政治腐败、司法腐败、行政腐败等专题内容,由于时间限制,就只有留待再版时补充了。由于作者学识有限,研究水平不高,书中仍存在不少的问题和不当之处,恳请专家和同仁批评与指正。任建明

2008年9月腐败与反腐败:理论、模型和方法序言P r e f a c e

序言

与反腐败:理论、模型和方法法律教育信托基金于1988年在香港成立,致力于推进香港与内地的法律教育,推广两地法律交流。在推广反贪污工作方面,我们在1993年至1998年期间,与国家监察部、北京大学国政系合办共10届“国家监察人员地(市)监察局长培训班”,在1999及2000年赞助2期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局长培训班”;在2007年与监察部合办一个4天“反贪培训课程”,共培训1 000多名监察人员及800多名反贪局长。这些培训课程为学员介绍香港法律制度、社会及经济等方面的情况以及香港反贪污执法机构廉政公署所肩负的责任,并为学员提供互相学习及交流反贪工作经验的机会。迈进21世纪,一个秩序良好、运作健全的社会,须以法治为基础,秉承公正原则。贪污腐败危害社会,因此必须通过法律手段加以遏制。根据法治原则,法律必须清晰明确,对任何人均同等适用。社会中的每位成员均须尊重及坚持若干价值观及社会准则,包括:法律面前一视同仁;法律至高无上;违法者必受制裁,但制裁须通过“适当法律程序”,而非以不合理审判进行。设立独立司法体系执行审判及判定争议亦至为重要,否则,权贵显要及 “长袖善舞者”便有机可乘,利用制度漏洞以获取利益,以致公义平等未能彰显,受害者对司法制度独立性及认受有所存疑,继而对社会稳定造成影响。倘若社会未能有效推行这些核心价值观,公众在彼此交往及与政府接触过程中,便无章可循。贪污破坏法治,与社会各层面的公平竞争原则背道而驰。若不防微杜渐,贪污歪风便会滋生蔓延,使政府失信于民。贪污不仅为社会的日常生活带来危害,更无声息地造成不公正,对诚信营商者构成不公平竞争,更严重的是,若听之任之,将导致整个国家民族道德沦丧。贪污腐败或许永远无法根除,但与贪污宣战是我们永恒的使命。不然,社会不公正及不公平现象将泛滥成灾,我们不仅难辞其咎,亦将祸及后代。我们盼望本书能起到指引作用以打击腐败,并有助我们为自身及后代构建更美好的社会。陈小玲太平绅士

法律教育信托基金主席

2008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