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体系自2006年正式发布以来,已经历两次修订。为了进一步规范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行为,提高执业质量,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于2010年修订了《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01号——注册会计师的总体目标和审计工作的基本要求》等38项准则,并规定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而近几年来,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改革与发展,政府有关部门、监管机构和投资者对注册会计师执业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期望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具有更高的信息含量和决策相关性,以降低资本市场的不确定性和信息不对称带来的风险。为进一步顺应市场各方的需求,体现审计准则持续趋同要求,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借鉴国际审计报告改革的成果,并结合我国当前的实际情况,在原审计准则体系的基础上拟订了《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4号——在审计报告中沟通关键审计事项》等12项准则,并于2016年12月28日由财政部批准发布。
为了体现审计准则的最新修订成果及相关要求,反映审计实务的发展变化,我们在前版教材的基础上进行了修订。本版教材根据2016年发布的最新审计准则及应用指南,重点修订了第7章中“审计业务约定书”相关内容,第8章中“考虑利用他人工作”及“审计工作底稿”相关内容,第11章中“货币资金和交易性金融资产审计”相关内容,第12章中“特殊项目审计及完成质量控制复核”相关内容,以及第13章中“审计报告”相关内容。同时,本版教材还根据审计学教学改革与实践应用的需要,结合学生学习及知识结构的顺序性与相关性,对部分章节的结构与内容进行了调整与完善。本版教材由韩晓梅和汪洁修订。
审计理论、专业标准和审计实务随着社会经济环境而不断发展变化,我们将继续保持关注,努力为读者提供最新的知识。
编者2018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