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物权法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在现有的历史条件下,客观物质是有限的,在人们对其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过程中,难免发生利益冲突。在此背景下,法律把直接支配物并且享受物的特定利益规定为一种权利。法作为社会关系的调节器,通过其自身固有的规范功能,认可和调节各种社会关系,其中物权就是确认那些有利于社会安定和发展的内在利益因素的一种特有的法律形式。在保证物权归属及物权争议解决机制的基础上,加强物权法律法规的建设,对我国经济发展具有特别重要的作用。
物权法是高等教育法学专业的基础课程,本书作为物权法的配套教材,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为统领,严格按照教育部关于“加强职业教育,突出应用能力培养”的教育教学改革要求,在注重基本理论知识的阐述的前提下,突出实践训练,注重对读者的实际应用思维和技能的培养。本书的出版不仅有力配合了高等院校的法学专业教学创新和教材更新,还起到了为国家经济建设服务的作用。
全书共十七章,以学习者应用能力培养为主线,根据《民法典》物权编的相关规定,结合实际案例,具体介绍了以下内容:物权的类型、物权的客体、物权的效力、物权的变动、物权的保护、占有、所有权、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相邻关系、共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地役权及探矿权、采矿权、取水权、养殖权等用益物权,以及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等担保物权的相关规定;并通过实例分析讲解,提高读者的实务应用能力。
由于本书融入了最新的实践教学理念,坚持改革创新,力求严谨,注重与时俱进,具有选材新颖、体例完整、观点科学、案例真实、贴近实际、实用性强、便于理解掌握等特点,所以既可作为普通高等院校法律专业教学的首选教材,也可兼顾高职高专、应用型大学、成人高等教育的教学,还可用于社区工作人员的在职在岗培训,并为其他对民事法律法规感兴趣的读者提供有益的学习指导。
本书由李大军筹划并具体组织,侯春平和侯斌任主编,侯春平统改稿,郎晨光、侯晓娜任副主编,由李爱华教授审定。作者编写分工如下:牟惟仲(序言),侯春平(第一章、附录),侯斌(第二章、第三章),朱忠明(第四章、第五章),侯晓娜(第六章、第七章、第十四章、第十五章、第十六章),郎晨光(第八章、第九章、第十章),储玉坤(第十一章、第十二章、第十三章),李官澄(第十七章);李晓新(文字修改、版式整理、课件制作)。
在教材编写过程中,我们参阅了国家新颁布实施的《民法典》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收集了大量具有实用价值的典型案例,并得到编委会专家学者的具体指导,在此一并致谢。为方便教学,本书配有课件,读者可以从清华大学出版社网站(www.tup.com.cn)免费下载使用。因作者学识水平有限,书中难免存在疏漏和不足,恳请同行和读者批评指正。
编者2022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