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定价:38元
印次:1-1
ISBN:9787302283416
出版日期:2012.04.01
印刷日期:2012.04.13
图书责编:李文彬
图书分类:教材
《消费纠纷解决——理论与实务》为纠纷解决原理与实务系列教材之一,适用于法律院校学生、消费者和实务工作者(调解员、仲裁员、法官、律师、消协工作人员)等。它是我国法学教育领域第一部关于消费纠纷解决的教材。该书由“消费纠纷及其解决”、“消费纠纷协商和解”、“消费纠纷调解”、“消费纠纷仲裁”、“消费纠纷诉讼”五章组成。本书在写作过程中,参考借鉴了国内外在消费纠纷解决领域的最新研究成果,在系统阐述消费纠纷解决理论和制度的同时,运用法学、心理学、社会学、管理学等多学科知识,结合诸多消费纠纷解决的现实案例,对于消费纠纷解决的实务技能和方法予以分析和归纳,兼具理论性、实用性、可读性与启发性,可以成为消费纠纷解决研究者和实务工作者的良师益友。
这里奉献给读者的,是一套有关纠纷解决的系列教材,内容涉及纠纷解决原理,谈判(协商,negotiation)、调解(mediation )等非诉讼解纷方式和各种专门性纠纷解决机制方面的法律实务。教材的主题是古老的,但是作为法学院教育和法律实务部门的培训教材,又是全新的。教材所阐释的是现代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同时也是对人类社会传统资源的一种继承与升华。 孔子云: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作为当时的地方官吏,孔子在承担司法和纠纷解决职责时,也会像任何一位法官那样,遵循公平正义之道、按照法律规则和程序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判;而这一点往往被人们所忽略。实际上,中国古代的孔子和美国现代的霍姆斯大法官一样,都承认诉讼是“必不可少的恶”——虽然恶,但必不可少。法律指向为国家强制力保障的权利和义务,是人类行为的底线,由于社会存在利益纷争,存在各种形式的恶,存在不守法的人和行为,就需要国家司法机关通过诉讼主持正义,保护为被恶所践踏和侵害的善,为缺少理性的纠纷当事人作出裁判,恢复被纠纷和冲突破坏的秩序,因此,诉讼是必不可少的。 然而,孔子在忠实于自己职责的同时,更满怀着对人类社会的一种悲天悯人的关怀,以及一种对诉讼的批判和社会责任感。他深刻地看到了纠纷与诉讼中的“恶”,确信这种以国家权力和法律规则为名义的,最正当、最权威的纠纷解决方式,存在着种种局限与弊端,远不如他毕生追求的中庸、和谐、宽容、仁爱等美德。因此,孔子的政治理想是通过道德教化和人类社会自身的努力使诉讼减少乃至于消弭。毋庸置疑,孔子的理想不仅在他所处的时代,而且在人类的漫长历史上从未实现过,即使在古代中国的熟人社会,即使在儒家伦理被...
第一章消费纠纷及其解决8
第一节消费纠纷8
第二节消费纠纷的解决18
第二章消费纠纷协商和解35
第一节消费纠纷协商和解概述35
第二节消费纠纷协商和解的类型47
第三节消费纠纷协商和解的程序64
第四节消费纠纷协商和解的实务70
第三章消费纠纷调解97
第一节消费纠纷调解概述97
第二节消费纠纷调解的类型108
第三节消费纠纷调解的程序142
第四节消费纠纷调解的实务164
第五节消费申诉与行政调解178
第六节消费纠纷人民调解181
第四章消费纠纷仲裁186
第一节消费纠纷仲裁概述186
第二节消费纠纷的可仲裁性198
第三节消费纠纷仲裁协议202
第四节消费纠纷仲裁的特殊性213
第五节消费纠纷仲裁的实务228
第五章消费纠纷诉讼239
第一节消费纠纷诉讼概述239
第二节小额诉讼244
第三节集体诉讼257
第四节混合诉讼286
第五节消费纠纷诉讼程序299
参考文献314 查看详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