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费彦、林毅
定价:35元
印次:1-1
ISBN:9787302339533
出版日期:2014.06.01
印刷日期:2014.05.20
图书责编:张占奎
图书分类:零售
本书所研究的“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是指与居住生活直接关联的公益性配套设施,服务人口以1~2个街道辖区、10万~20万人为上限。在市场化的居住开发背景下,居住区公共设施的供应可分解为投资、建设和运营三个环节,涉及政府职能部门、市场开发和运营主体以及社会公众等多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本文融合城市规划、经济学、政治学、管理学等多学科理论成果,采取数据分析、案例实证、对比研究等多种方法,从现实入手,以广州市为例深入研究居住区公共产品的供应规律,并从技术范畴的城市规划技术方法,以及经济范畴的设施经费来源、建设实施方式提出了建议,力求对保证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的足量优质供应有所裨益。 本书主要适用于城市规划专业的设计和管理人员,也可以作为高等学校城市规划及相关专业的教学参考用书。
前言 城市居住区公共设施包含教育、医疗、文体、社区服务与行政管理、市政及商业等类别,服务面向最广泛的城市居民,内容涉及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直接体现居民的生活质量和社会文明程度,是非常重要的“民生”公共产品,其配置和运营情况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周边居民的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在市场化主导的房地产供应中,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的供给,代表着与私有产权相对应的公共利益。 在市场体制下的居住开发中,代表了一定空间范围内居民的共同利益的居住区公共服务体系,正是联系和服务公众的纽带,是将个体的“居民”凝聚为团体的“社区”和“社会”的媒介和桥梁。而我国目前大部分城市的“社区”仅停留在空间范围的界限层面,称为“楼盘”其实更为准确,其“共有、共享”的精神内涵则是极为欠缺的。微观层面“社区”的缺失也直接导致宏观层面“社会”——也就是政府与市场之外的体现公众利益和需求的“第三部门”的缺失,这是我国目前存在的明显问题。 市场经济下的房地产开发涉及政府、市场和社会三方的责任、权利和利益。作为市场主体的开发商通过生产和销售住宅获得盈利的同时,扮演着城市建设者的角色;地方政府从开发商获得土地出让金和销售税收,成为地方财政的重要支撑,从而具备了供应公共产品的财政支付能力;从根源说,政府和市场的财富都来源于“社会”,也就是作为住宅使用者的居民。但在目前我国社会的框架中,政府在经济和政治上都处于绝对的强势地位,开发商在房地产经营中获得了巨额利润,而第三方,作为个体的使用者——居民则处于明显弱势的地位,这也是目前我国很多社会矛盾的根源所在。 本书将研究视角深入到与居住区公共设施供应相关联的各个方面,详细解析了居住区...
第1章绪论1
1.1研究背景1
1.1.1住宅建设发展概况——市场主导的房屋供给方式1
1.1.2政府职能的转变——由管理型向服务型的变化2
1.1.3居民需求的丰富——优质化、多样化、差异化3
1.2研究内容界定3
1.2.1背景: 市场体制下的居住开发3
1.2.2研究对象: 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4
1.2.3研究内容: 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的“供应”5
1.3研究目标与路径6
1.3.1提升城市规划对居住区公共设施配置的调控水平6
1.3.2探讨居住区公共服务的经济支撑和运营模式7
1.3.3研究路径7
1.4已有研究基础7
1.4.1城市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的相关研究8
1.4.2公共产品方面的研究9
1.4.3关于政府公共行政方面的研究13
1.4.4实践经验: 国外公共产品供应方式15
1.5研究框架16
1.6研究方法17
本章小结18
参考文献18第2章居住区公共服务供应的内涵解析21
2.1居住区公共服务供应的价值取向21
2.1.1社会公平21
2.1.2兼顾效率22
2.1.3适度标准22
2.2居住区公共服务供应的利益主体23
2.2.1政府部门23
2.2.2市场主体: 开发商24
2.2.3社会公众: 居民24
2.2.4技术人员: 规划师25
2.3影响居住区公共服务供应的主要要素25
2.3.1技术因素25
2.3.2经济因素27
2.3.3制度因素28
本章小结29
参考文献30第3章广州市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的发展现状31
3.1城市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的实施过程31... 查看详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