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书
在线购买
分享
内容简介
作者简介
前言序言
资源下载
查看详情 查看详情 查看详情

本书为著名法学家张伟仁先生有关法学研究与法学教育的文集。著者研习、教授法律五十余年,依据切身经历,对于中国法学教育的传统和将来作一番仔细的检讨,设计出一套比较妥善的法学教育方法,强调法律是许多社会规范的一种,学习法律的人一定要先认识其他规范与法律的异同和关系,然后去探究法之“精义”和社会的理想,并且检讨法律和法制的理论以及实践是否能促成此理想的实现。著者殷切希望,学法之人应该先取得相当深度的人文、社会科学的知识,并且要树立对知识的忠诚,不为潮流所驱而独立思考;更要培养“法士”的德性,不被权所屈,不受利所诱,而扶弱挫强,为公平正义而奋斗。

《西京杂记》说秦代咸阳宫中有一面巨大的镜子,能够照见人体内脏。有病的人可以用来照出病之所在。秦始皇常常用它来照宫女,其有“邪心”,因而显出“胆张心动”者,即予杀戮。后人不取此说,而强调“秦镜”可以洞察人之善恶、事之是非的神异功能,转而将此词用来称颂清明正直擅长断狱的官吏,至今人们涉讼之时还希望法官能“高悬秦镜”,作出合乎公平正义的判决。 中国古代有“以水为鉴”之说。出土文物中有许多铜盘,可能是盛了清水用作镜子的。铜器时代后期,多以青铜磨光为镜。此一工作很不容易,需要极大的耐性和高度的技巧才能磨出平滑明亮的镜子。 假如要一个人变得像一面“秦镜”一样,能在处理争议性的社会问题时,洞察隐情,判断是非,提出一个适宜的解决办法,这面“镜子”该怎么“磨”? 现在的人大约首先想到的是要这个人学好法律,因为法律厘定了是非,学好法律就可以判断是非。这个答案太粗浅,因为法律是由掌握了政治权威的人们所制定的一种规范,他们的智慧、能力毕竟有限,而且他们也难免有私心,所以法律必定不周全,甚至不正当或不妥当,因此法律不仅不是唯一的,也不是最好的用来判断是非的准则。 更重要的是,在解决争议的努力中,判断是非并不是最重要的一步,因为即使法律对某一种情况制定了明确的是非准则,实际上往往无法或不宜适用。为什么?因为第一,许多实际的问题并无绝对的是非可言,因而勉强适用法律而做成的黑白分明的处置,并不能真正解决这种问题。第二,在处理若干比较复杂的问题之时,虽然可以查清一些直接起因的是非,但是依据这个是非而作的判决只能给予争议的一方一时之快,非但不能解决这问题的潜在症结,甚至可能使它更为恶化。所以在解决争议的努...

暂无课件

暂无样章

暂无网络资源

扫描二维码
下载APP了解更多

目录
荐语
查看详情 查看详情
第一章 清代的法学教育1

第一节 前言2

第二节 清代正规教育概述6

第三节 清代法学教育概述28

第四节 清代幕友的法学教育37

第五节 结语86第二章 良幕循吏汪辉祖--一个法制

工作者的典范94第一节 前言95

第二节 生平99

第三节 理讼101

第四节 治事128

第五节 待人138

第六节 律己155

第七节 哲理162

第八节 结语172

第三章 清季地方司法--陈天锡先生访问记179

第一节 前言180

第二节 陈天锡先生的生平184

第三节 访问所得记要--清代末年的地方政府

司法工作186

第四节 结语215

第五节 附录217第四章 传统观念与现行法制--“为什么

要学中国法制史?”一解221第一节 引言222

第二节 传统观念里的法律与其他规范227

第三节 传统观念里的立法者和法律的主要功能251

第四节 传统观念里的司法者和司法制度260

第五节 传统观念和社会行为271

第六节 对传统观念、态度和行为的检讨278

第七节 结语286

第五章 学习法律的一些问题289

第一节 前言290

第二节 个人的经验291

第三节 什么是“法”?305

第四节 怎样学习法律311

第五节 结语319

索引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