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简介

马 平:吉林大学法律系毕业、民商法硕士研究生、1996年考取律师资格,现为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副教授。1990年从事高等教育教学工作,主讲课程有经济法、国际商法、法律基础、财经法规等。近年来发表的论文有《论无权处分的效力与善意取得制度的关系》、《论优先权的性质》等。主持和参与的教研科研成果主要有:《〈经济法〉课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的改革与实践》、《企业财务活动中风险管理策略研究》、《国际贸易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研究与探索》等。此外担任副主编、参编教材3本(清华大学出版社)。

丁玉书:山西财经大学商经专业毕业、经济学士、吉林大学商学院硕士,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经济贸易学院副教授。1986年开始从事高等教育教学工作,涉及企业管理、国际贸易、物流管理的教学和研究,主讲课程有现代企业经营管理学、物流管理、国际贸易实务、国际金融、国际物流与国际货运代理等。近五年在省级以上期刊发表专业论文5篇。参与省级科研课题2项。此外担任副主编、参编教材3本。近年来参与的主要课题研究有《吉林省房地产企业客户关系管理研究》、《吉林省企业品牌国际化发展战略研究》等 。

李爱华:北京物资学院劳动科学与法律学院,法律系主任,副教授,中国人民大学学硕士。主持北京市教委课题一项,参与两项,发表论文二十余篇。编著《物流法律实务与原理》,主编《物流法律法规》,副主编《经济法》(清华大学出版社)等。

吴红霞: 上海海事大学法律系毕业、国际法(海商法)专业硕士研究生,北京财贸职业学院讲师。2004年从事高等教育教学工作,主讲课程有国际贸易实务、国际货代单证的填制、法律基础等。在《经营管理者》发表论文《浅议CIF术语下卖方投保义务的性质》;主编教材1本(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参编教材1本(清华大学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