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兴光,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学院教授,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硕士,曾任法学院院长等职,兼任广东省法学会副会长、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先在外贸部门工作了13年,1981年调入广州外贸学院任教至今。著作有《美国统一商法典概要》、《合同法比较研究》、《欧盟有关政府行为的法律研究》等4部,主编《国际商法》、《世界贸易组织法概论》等教材3部,发表论文50余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