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派遣作为一种特殊的劳动用工形式、特殊的劳动关系形态,原本发端于欧美等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和地区,其在我国孕育、发展的时间跨度并不长。然而,这一特殊的社会存在在中国大地上短短十余年时间发生了量的外延放大与质的内涵变异。对于劳动派遣,不同的角度存在不同的色彩,不同的角色有着不同的认知:为其放赞歌者有之,贬损者有之。学界如此,实务部门同样如此,究其原因,除具有决定性的利益导向外,还有世人对其并不透彻理解的诸多因素导致了认知上的混乱。劳动法学界对于劳动派遣法制的认识时间同样短暂,学术研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综合性、系统性的研究几乎未见;至于《劳动合同法》关于劳务派遣的寥寥几个条文几乎解答不了现实问题,更不能启发理论。近年来已经有众多的学位论文选择了这一命题及相关问题,但是,全面了解仍有待时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