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1
第一章宪法学关于国家结构的一般理论7
一、 国家结构理论在宪法学中的位置7
二、 国家结构形式的基本理论10
三、 三种主要国家结构形式比较13
四、 国家结构形式在世界范围内的新变化26
第二章中国国家结构形式的历史演进28
一、 中国古代的国家结构形式28
二、 从辛亥革命到1949年前的国家结构形式43
三、 新中国国家结构形式的演变46
第三章“一国两制”国策的产生及其运用56
一、 香港、澳门和台湾问题的由来56
二、 中国统一方案种种63
三、 “一国两制”国策的形成及其内涵74
第四章“一国两制”的法律化和特别行政区建置的设立90
一、 “一国两制”的有关宪法问题90
二、 设立特别行政区的宪法和法律依据98
三、 特别行政区的法律地位102
四、 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对中国国家结构产生的影响107
第五章处理中央与特别行政区关系的基本原则110
一、 中央与特别行政区关系的性质特征110
二、 处理中央与特别行政区关系的基本原则113
三、 影响中央与特别行政区关系的主要因素124
四、 中央与特别行政区的职权划分134
第六章中央享有的权力143
一、 特别行政区的创制权144
二、 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制定、修改、解释权以及
违宪审查权149
三、 特别行政区政府的组织权157
四、 宣布非常状态权162
五、 外交事务权166
六、 防务权169
七、 “剩余权力”的处理173
八、 中央权力的来源、性质及其行使176
第七章特别行政区享有的权力180
一、 特别行政区享有的高度自治权180
二、 特别行政区参与管理全国性事务的权利195
三、 接受中央授予的“其他权力”的权力203
四、 特别行政区对维护国家统一与主权所承担的责任205
第八章对相关关系的处理209
一、 中央人民政府各部门与特别行政区的关系209
二、 一般地方政府与特别行政区政府的关系215
三、 特别行政区与特别行政区之间的关系219
四、 台湾与其他地区的关系223
第九章处理中央与特别行政区关系的机构及其实践226
一、 最高国家权力机关226
二、 最高国家行政机关232
三、 应该遵循的工作原则237
四、 1997年后处理中央与特别行政区关系的实践240
第十章1997年后有关中央与香港特别行政区关系
的个案分析255
一、 香港特别行政区诉马维案256
二、 港人内地所生子女居港权诉讼案及有关宪制问题263
三、 侮辱国旗、区旗案286
四、 张子强案和李育辉案及有关刑事司法管辖权问题294
五、 特别行政区与内地的民商事司法协助302
第十一章违宪审查、法治与国家统一313
一、 中国的违宪审查制度316
二、 “一国两制”下特别行政区的违宪审查制度349
三、 法治与国家的统一378
后语新问题和几点感言388
一、 层出不穷的新问题388
二、 普通法的治理哲学391
三、 再论中国的国家结构形式397
感谢401
参考文献403
附录Ⅰ条约、法律和决定412
附录Ⅱ司法解释和案例420
附录Ⅲ条约、法律和决定选录4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