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前言

前言

在现代公司制企业的组织架构中,由于所有权和经营权的日渐分离而引发了公司经理层与股东之间的利益冲突,由此公司治理问题开始引起了人们的注意并随后激发了大量的讨论。20世纪90年代以来,在经济全球化的直接影响下,公司治理问题开始得到了世界范围内的广泛关注,并进而形成了公司治理改革的全球化浪潮。综观世界范围内的公司沿革,公司的内部治理正在经历着由“股东大会中心主义”向“董事会中心主义”的制度变迁。“股东大会中心主义”和“董事会中心主义”的争论,触及的是公司权力分配的核心问题。在“股东大会中心主义”的原则下,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关,董事会则不过是公司的业务执行机关,董事会完全受控于股东大会,股东大会与董事会之间的权力分配可通过章程的变更而调整。在“董事会中心主义”的原则下,股东大会的权力由法律和章程明确限定,除此之外所有经营管理公司事务的权力,均由董事会行使,股东大会不得干预。从我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来看,似乎是秉承“股东大会中心主义”的。但从我国的公司治理现状来看,股东大会的功能似乎在日益削弱。美国《标准示范公司法》和特拉华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4章第24节)均规定了“公司的一切权力都应由董事会行使或由董事会授权行使。”这样的规定可以说是“董事会中心主义”的体现。参见倪建林: 《公司治理结构:法律与实践》\[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1,8)。我们无意在这里对两者的合理性以及孰是孰非进行论述,因为这不是本书的重点所在。现实中的实际情况是,股东大会的功能正日益衰落,其对董事会的外部制衡效果也由此减弱。这时,董事会的内部制衡机制的构建无疑是影响公司治理效率的最重要的一环。关于该问题的进一步论述可参见马俊驹、聂德宗《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当代发展——兼论我国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重构》\[J\](载:《法学研究》,2000,(2):81~82)。作为一个重要的内部控制工具和公司内部治理结构的核心,董事会为公司的权益资本和管理雇佣契约提供了治理上的安全措施。同由亲自参与管理相比,股东将他们的决策控制权赋予其代理人(董事),可以更有效地控制和监督经理层的决策。董事会是由股东大会选举的若干名董事所组成的公司经营决策机关,是集体决定公司业务执行意思的机构。在各国的企业中,对执行董事功能的人存在不同的称谓。本书中所指的董事是指处于董事地位的任何人,而无论其称谓如何。成立董事会也是成文法对公司制企业的一种强制性要求。董事会在我国被称为公司制企业“新三会”的组成构件之一,各主要市场经济国家近十年来所进行的公司治理改革也大都将董事会制度的改革置于最重要的地位。因为“恰当的制度有助于降低复杂系统中的协调成本,有助于限制并可能消除人们之间的冲突”\[德\]柯武刚,史漫飞.制度经济学:社会秩序与公共政策\[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0,109,所以,完善董事制度对公司治理效率的提高将大有裨益。

我国尚处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初级阶段,公司的外部治理相对较弱。相对于外部治理来讲,内部治理结构的完善可以相对较快地进行,并可以与外部治理环境和机制的构建相互促进。因此,发挥处于内部治理核心地位的董事会的作用、强化董事会的职责和提高董事会的效率已成为目前完善公司治理的核心问题。董事会为什么会存在?董事会都具有哪些职责?什么样的董事会结构能反映“良好的公司治理实践”?董事会的特征与公司绩效之间存在着何种联系?应该以何种方式激励董事?当公司陷入危机或濒临破产时,董事应扮演什么样的角色?能否完善董事会以及怎样对其进行完善?等等,这些问题都直接与公司治理的核心问题相关,同时这些问题的答案也是我国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投资银行从业人员、证券市场的参与者和相关领域的研究人员所迫切需要掌握和熟悉的知识。

在本书中,我们分6个专题,分别从不同的角度对上述问题进行了论述与阐释。全书又可分为三大部分,即理论篇(第1、2、3和4章)、经验研究篇(第5章)和案例分析篇(第6章)。

第1章就公司董事会制度的一些基本理论问题进行了论述,包括公司董事会制度的产生、定义、类型、职能、具体特征、性质和功效等。在本章中,我们的主要观点是“董事会是公司制度的一种内生性产物。由于现实世界市场环境的不完美,董事会这种内生性的机制就可能随着经济环境的变化与进步而得到不断地修正,这就为对董事会提供政策管制提供了空间,管制效率的关键在于寻求管制与市场力之间的平衡”。

第2章对各主要市场经济国家的公司制企业的内部委员会制度进行了国际比较,以此来揭示现行公司制企业的委员会制度的一般特点,藉此希望能为我国公司制企业的委员会制度改革提供借鉴与参考。

第3章对董事会履行职能的主要手段——“绩效管理”方法(包括预算机制、经济增加值系统和平衡记分测评系统)进行了论述。本章的核心观点是,“检验管理控制系统效率的最终标准是系统能否及时、有效地激励和协助经理人员实现企业的经营目标”。

第4章对董事会自我评估体系的构建进行了论述,主要是介绍了一些国际组织的做法与经验,希望能够对我国企业构建具有自身特色的公司董事会评价体系有所启迪。

第5章以中国上市公司的董事会作为研究对象,对公司董事会的领导权结构、独立董事、董事会的规模、董事会的稳定性、董事会的年度会议次数、董事的权益份额与公司绩效之间的关系进行了经验分析。并基于实证结果,提出了许多有针对性的政策建议。

第6章“案例分析”以公司治理中董事会的实际表现作为素材,深刻地剖析了这些真实故事背后的治理涵义,这不但有助于董事们积极、有效地参与公司治理,同时,也有助于股东对自身权益的保护和监管层的政策制订。

本书的贡献在于:  

1. 系统地归纳了有关董事会的性质与功效的理论观点,并以此为基础提出了本书的观点;

2. 建立了一个对研究董事会治理效率的经验分析框架,结合我国目前的制度背景,提出了许多具有政策指导意义的理论假设,其中一些观点得到了上市公司经验数据的支持;

3. 论述了完善董事会制度中一些急需解决的实践问题,比如,董事会的自我评估问题,绩效管理、经理奖惩和战略审计问题等,总结和归纳了许多富有启示意义的真实案例并进行深刻的剖析。

    尽管本书的研究成果对于目前我国公司制企业董事会制度的完善而言,可能具有些许的理论与实践意义。但由于受研究水平和个人精力所限,文中的一些观点可能不甚完善,甚至存在偏差,恳请学界同仁与各界读者不吝赐教和批评指正。

于东智2003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