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前言

前言

民法总论作为民法体系中最为抽象的部分,带有较强的原理性,对理解和掌握各个民法具体制度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但也因其抽象,讲授起来易给人空泛之感,而如果采取案例分析的方法,又不得不花费太多的笔墨去阐述事实和对相关法律关系进行分析,导致理论研究难以集中深入。能否既结合案例,又不陷于案例,而是以案例为引子,对相关理论问题作深入探讨呢?本书即是在此方面所做的一个探索。

本书采取了专题研究的方式,每个专题基本上都是一篇独立的论文,保证了研究能够集中深入,避免了面面俱到的浅泛。在体例上,每个专题都是首先摆出一个或几个典型案例,引出问题,然后分析研究问题,最后得出结论。这就使本书具有浓郁的案例分析法的风格,实现了理论性和实用性的结合。而且,专题文后都附有知识链接和讨论。知识链接明确了相关的重要法条或者学术争议,而讨论部分则主要是一些典型案例,大部分是司法考试试题。这样有助于读者掌握知识点,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思考,从而举一反三,增强理解和应用能力。

这种源于案例、归于案例的方法,其实也反映出作者的一些想法。所谓案例分析法或者案例教学法,并不在于讲解理论的过程中是否使用案例,大陆法系的讲授也是离不开案例的,而是在于我们理论研究的出发点在哪里,是来自于更高的理念或者规范,还是来自于问题本身。换句话说,我们是从问题到主义,冷静和客观地从问题中去发掘理论的亮点,还是从主义到问题,带着大陆法系既有知识的有色眼镜去搜寻满足自己判断的现实案例?是我们把读者当作传授知识的对象,还是当作和我们平等对话,自由思索,需要我们认真倾听的主体?作者认为,如果仅仅从规范出发,无论参考了多少国家或地区的多少规定,设计出怎样完美的理论体系,拿来指导实践,其实并不一定管用。对于真正追求理论创造的人来说,其最主要的目的从来不是用理论联系实际,而是要从实际中产生理论,产生出具有普遍意义的,能够解释、预测和控制人的社会活动的理论。本书源于案例,归于案例的方法,所表现的其实就是这样一种对事实的尊重,是一种理论者的谦卑。而本书多篇论文中,例如对习惯的强调,对登记规范的超越,对方式瑕疵、违反强制性规定时法律行为效力的反思,无不表现出作者的这一思索。我国目前正在制定民法典,其浓厚的规范主义色彩也颇值得我们警惕,本书中所体现的尊重事实的思想倾向因此具有了针对   意义。

本书共23个专题,基本涵盖了总论的主要内容,每个专题皆由作者署名,以求文责自负。由于时间仓促,错误遗漏之处在所难免,不当之处,欢迎大家不吝指正。

                         作  者

200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