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 记
本书应清华大学出版社之约而写。全书以教育部审定的法学核心课教材大纲为准,尽量参照最新司法解释,结合审判实践经验和教学体会,力争突出一个“新”字。在体例上配有学习提示、关键词、习题、案例讨论,书末列有参考文献。全书由田平安统稿。撰写分工如下(按撰写章次为序):
田平安 第1、9、10、11、12章;
吴明童 第2、3、19章;
相庆梅 第4、5、15、18、23章;
张世全 第6、7、8、17章;
柯阳友 第13、20、21、27章;
杜睿哲 第14、22、24、25、26章;
杨成良 第16、32、33、34、35章;
罗筱琦 第28、29、30、31章。
由于编写时间较紧,加之水平有限,书中难免有不尽如人意之处,恳请广大读者提出宝贵意见。
编者
2005年1月于山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