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前言

    设计是人类改变原有事物,使其变化、增益、更新、发展的创造性活动。作为一种社会文化活动,一方面,它是创造性的,类似于艺术的活动;另一方面,它是理性的,类似于条理性的科学活动。因此,设计应是科学与艺术的统一。如果站在思维的层次上看,设计思维则是科学思维与艺术思维的统一。 

    一直以来,研究者总习惯把视线聚集在设计理论、设计发展趋势、设计功效等方面,而忽略了对设计中创造能力的探讨,尤其是对创造的核心——创造性思维本质的研究,设计首先要解决的也应是“如何进行创造”的问题。

    本书立足于此,分为上、下两篇。上篇主要从思维入手,通过对思维、心理、视觉等方面的大量研究,探索艺术设计中创造性思维的一般规律,并着重分析了创造性思维的特点和发生机制,以及如何依靠思维的收敛与发散、抽象概括与具象描画、理性思考与非理性跃迁等去激发思维智能,促进创造力的发挥,从而达到创新设计的目的。艺术设计思维不是单纯的形象思维或逻辑思维,它是更高层次的思维。设计科学的本质规范了设计创造性思维的逻辑定向,而设计的造型性又要求设计思维的艺术思维定向,任何一种单独的思维方式都不能解决设计问题。上篇着重解决了四个问题:一,给出了对思维的一个科学认识;二,指出了艺术设计思维的核心是创造性思维;三,分析了创造性思维与逻辑思维和形象思维之间的辩证关系;四,提出了思维是一种技能,因此是可以训练的。

    下篇以讲授方法为主要内容,注重设计思维研究的专业化程度。对于设计方法,应该认识这样一个原则:科学的设计方法与创造性思维是辩证统一、相辅相成的。科学的设计方法将有利于创造性思维的发挥,从而能提升创造能力;同时不断增长的创造能力又可促成更多方法的形成与逐渐成熟。创造性思维方法也就是创造思维形成的方法,是创造思维主要的、基本的和典型的形式。每个创造思维方法都自成体系,但它们的本质属性是一致的,其区别主要是不同的创造思维方法各自的可行性有所不同。具体创造思维方法的运用,实际上是增强创造思维成果的可行性。下篇先从艺术设计的基础——形态与空间开始论述,再将工业产品设计等方面,以点带面,阐述运用科学的方法增强创造性思维成果的可行性。

    全书的目标是通过从整体上把握思维与思维方法,追本溯源,通过深入分析,使之达到能够为设计服务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