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六年春,于“东亚法哲学研讨会”上得识北京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许教授为清华大学“汉语法学文丛”主编,承其建议汇集著者有关法律思想及法律制度之论文,交由清华大学出版社以简体字编印成册,并收入“汉语法学文丛”,认为可有助两岸法学之切磋及嘉惠更多习用简体字之学子。深以其意诚辞恳,乃同意其建议,进而商讨编印之内容。
按著者自一九五○年起,在台湾及欧美多所大学从事法学之研究与讲授,主要领域之一为中西法律思想与社会变迁,数十年间所撰之有关论文颇多,而分散各处,收集原需费时。不过一九九八年,台湾大学法学丛书编辑委员会曾将著者所作并已发表之西洋法律思想专题论文七篇,以“西洋法律思想主流之发展”为名出版专书(“台湾大学法学丛书”98)。次年,复承台湾大学法学丛书编辑委员会将著者探讨思想、法律与社会变迁相互影响之论文十三篇辑印成书(“台湾大学法学丛书”99)。其中各篇论文虽分别在不同时期发表于不同学术刊物,因均与中国社会有关,故即以“法律与中国社会之变迁”为书名。
以上两书既属现成,内容亦均关法律思想及法律制度,因此商得许教授同意,即就此两书之内容加以整理、编排而合印为一册(以下称此册),并以“法律思想与社会变迁”为名。兹值此册付梓在即,爰略记其编印始末如上。
宜加说明者,原来两书各有“前言”一篇,分别概述该书之内容、各篇论文之主题及集文之经过,兼重各篇论文撰写之时空背景。凡此均在为阅读之便。此二篇“前言”皆作为附录留印此册中,本序文对全册内容乃不另作简介,并希读者惠察。
序
法律思想与社会变迁
马汉宝
2007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