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前言

前    言

  

  刑法学是我国普通高等教育法学课程体系中的一门核心课程。笔者和王志祥教授自1998年以来一直从事刑法学的教学和研究工作,在此过程中,始终坚持“以教学促科研、以科研促教学”的理念,在潜心研究刑法学理论的同时,努力促进刑法学教学体系的完善、教学内容的准确和丰富以及教学方法的更新。2008年,笔者报清华大学出版社刑法学教材获准立项后,便着手准备教材的编写工作。在编写过程中,宋伟卫博士和苏永生教授先后参与了本教材的编写。

  近十几年来,随着我国刑法学理论研究水平的不断提高,国内刑法学教材编写形成了诸多不同的风格,每种风格又体现了不同学者的研究旨趣。尽管如此,但各位学者的目的都是一致的,即促进刑法理论研究发展和丰富刑法学教学内容。正是基于对此目的的认知,我们在梳理多年刑法学教学经验的基础上编写了这本教材,体现了这些年来我们对刑法学教学体系、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等方面的认识和看法。

  就整体而言,本教材具有以下特点。

  (1) 全面性。本教材立足于我国刑事立法、司法实践和刑法理论研究的成果,在内容上覆盖了刑法学理论的基本范畴和全部知识点,对犯罪论、刑事责任论、刑罚论以及分则各个罪名进行了全面、系统的阐释。

  (2) 新颖性。在本教材编写过程中,我们参考了我国刑法理论研究的最新成果,并提出了一些新的观点,如主张犯罪构成要件按照犯罪客观方面、犯罪主体、犯罪主观方面、犯罪客体的顺序进行排列,并进行了详细的论证。此外,本教材不仅包含了最新刑法修正案的内容,而且参考了截止到2011年2月的最新司法解释;在罪名表述上,也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最新规定予以规范。

  (3) 实用性。本教材虽然参考了大量的理论研究成果,但是,在论述中尽量避免学术争论,减少学生因知识点繁多而导致的茫然和无所适从,有利于学生对知识点的理解和掌握,也便于教师讲授。同时,本教材对分则罪名的论述顺序与刑法法条的顺序基本一致,便于学生结合刑法规范的条文顺序来理解和掌握刑法理论。

  在本教材的编写过程中,我们先共同拟定大纲和写作规范,然后分工撰写,互相校对,以保障内容的准确性和写作风格的统一。作者撰写章节分工是:冯军撰写绪论、一、二、三、十、十六、十七、十八、十九、二十、二十一章;王志祥撰写四、五、六、七、八、九、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十五、二十二、二十四、二十五、二十六、二十七、二十九、三十章,其中第四至十五章系与苏永生合作撰写;宋伟卫撰写二十三、二十八、三十一章。

  本教材的编写和出版得到了清华大学出版社领导的大力支持,责任编辑也付出了辛勤的劳动,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

  

  

          冯  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