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权是国家为确保法律能够统一正确实施而赋予检察机关的一项独立而专门的权力。检察权具有集侦、控、诉讼监督权力于一身的多种职能的特点。如何加强对检察权的制约监督,“监督者如何受监督”一直是刑事诉讼法学需要深入研究的课题,也是检察改革的重点。本书综合运用法释义学、实证研究和比较法的研究方法,立足中国检察权的立法和实践,以问题为导向,重点研究了检察侦查权、逮捕权、公诉权中的权力制约监督难题,对构建我国检察权制约监督体系,推动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司法权制约监督体系,都具有重大参考价值。
通读张兆松撰著的《中国检察权监督制约机制研究》一书,我以为,该书具有如下几个显著的特点。
第一,主题鲜明,立意深远。该书以现实中国的政治体制、司法体制及民主政治的进程为主要背景,对我国检察权制约监督机制做了全面和深入的考察;从中发现、梳理检察权制约监督机制存在的不足,并有针对性地加以完善。该书逻辑结构严密,研究内容切合我国检察制度的现实,具有理论深度。尤其是重点分析刑事检察权制约监督机制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具体的解决路径。因此,该书对检察权的制约监督机制的建设与完善,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对整个国家权力的制约监督机制的建立与完善也有参考价值。
第二,重点突出,创新性强。全书始终围绕检察权制约监督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进行探讨,选题及研究的内容在检察学理论领域均有重要的学术价值,是检察学的前沿问题。从宏观层面来看,作者提出了当前中国检察权制约监督的“软肋”,即重监督,轻制约;重权力监督,轻权利监督;重上级监督,轻互相监督;重程序外监督,轻程序内监督;重机构的设置,轻机构的独立性。在此基础上提出中国检察权制约监督机制的模式选择应当是:以权力制约权力,以权利监督权力,以社会制约权力,以道德制约权力。从微观层面来看,作者有许多独到见解。诸如:①对检察机关的自侦权提出了“内外结合”的想法,如完善同步录音录像制度、尝试建立多次讯问犯罪嫌疑人的律师在场制度和赋予人民法院对检察机关自侦案件的批逮权等。②推进人民监督员制度立法,完善人民监督员的选任和管理,扩大人民监督员的监督范围,完善人民监督员的监督保障措施,赋予人民监督员表决意见的强制效力,人民监督员作为监督者,必须最大限度地独立于检察机关。③附条件逮捕制度作为一项重大的审查逮捕改革举措出台,不具有合法性、合理性和正当性,为了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应当予以废除。④检察机关对审判权的制约与监督存在着内在矛盾,特别是履行控诉职能的公诉人同时对刑事庭审活动实施监督存有逻辑和运作机理上的冲突,解决这一矛盾的途径是:强化检察机关的公诉职能,淡化检察机关的审判监督职能,同时赋予审判机关同等的监督检察机关的职能,最终实现检、法两个国家机关司法权力的有效制衡。上述种种,对推进中国司法体制改革,完善对检察权的制约监督机制,具有较强的前瞻性和创新性。
第三,直面实践,对策性强。作者的研究是在司法改革与刑事诉讼法再修改如火如荼开展的背景下进行的。该书是我国第一部较为全面、系统研究中国检察权制约监督机制的专著,填补了检察学研究领域的一项空白。虽然“谁来监督监督者”已是一个近乎常识性的追问,但果真将这一追问落实到对当下我国检察权制约监督机制的深入研究,其意义不言而喻。全书选题紧扣立法与司法实践,宏观研究和微观研究相结合,对涉及检察权行使的内外制约监督机制进行了全面探讨,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改革对策,体现了作者研究直面实践的基本取向,有效提升了对策研究的针对性,对中国检察权制约监督机制的重构具有重要的应用价值,也构成了全书的突出特色与主要建树,不少观点能够为立法完善与司法改革提供理论支撑与操作指引。
第四,方法科学,资料翔实。实践证明,多元化研究方法的运用是学术创新的前提。作者综合运用价值分析、文献分析、比较及实证等研究方法,结合中国现有制度的不足和改进方向提出构想,一些创新性观点的提出都体现了研究方法的恰当运用,也体现了作者驾驭多种研究方法的能力和较好的学术功力。作者根据自己架构的问题,梳理、引述了大量文献,资料的搜集和运用非常广泛,不少资料鲜为人知,而且数据资料来源可靠,特别是对具体检察权制约监督机制缺陷的分析,运用了大量的资料数据或案例,引证翔实,说服力强。
司法体制是政治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司法体制改革是政治体制改革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从党的十六大吹响“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的号角,到党的十七大作出“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部署,加强对司法权的制约与监督始终是司法改革的主题之一。党的十八大报告再次强调:“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保障人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是权力正确运行的重要保证。要确保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确保国家机关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报告同时指出:“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确保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新一轮的司法改革已拉开序幕,实施方案正在调研论证中。改革理论是改革实践的引导和促进力量,检察制度的改革由于其特有的复杂性和艰巨性就更加需要强有力的理论支撑。我相信,该书的出版对于推动检察权改革的理论研究,进而促进检察体制和机制的改革,必将发挥积极而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