渎职犯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国家赋予的职权或者不履行、不认真履行自己的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损失,破坏了国家机关正常活动的行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渎职行为危害极大,不仅会给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造成损失,而且损害了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妨害了国家机关正常的工作和管理秩序。因此,《刑法》对此类犯罪专门规定了一章内容,对社会生活中最常见、多发的渎职犯罪和在国家事务管理中负有重要职责部门的渎职犯罪较为详细地作了规定,主要包括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徇私枉法罪,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执行判决、裁定失职及滥用职权罪,私放在押人员罪,徇私舞弊类犯罪,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罪,违法提供出口退税凭证罪,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罪,环境监管失职罪,食品监管渎职罪,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流失罪等,具体列举了30余种渎职犯罪的具体行为。打击这类犯罪,对保证国家机关正常、高效地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在实践中,对于渎职犯罪,《刑法》有专门条文规定的,应当运用专门的规定,对于《刑法》没有专门对应的规定的,符合玩忽职守或者滥用职权犯罪的特征的,应当适用关于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罪的有关规定。
渎职犯罪主要有以下两个特点: 一是渎职罪是惩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职责行为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才能构成此类犯罪,其他人员不能构成;二是这类犯罪在实践中都是具体表现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国家权力或者不履行、不认真履行国家权力的违反自己职责的行为。
全书通过典型案例,结合我国渎职罪的相关法律规定,系统全面地分析了渎职罪各罪名的构成要件和主要特征,具有针对性、示范性和指导性,既可以作为从事渎职犯罪案件处理的法官、律师的参考用书,也可以作为法学专业学生了解渎职犯罪的学习读本。
除封面署名编著者外,盛雄、谭圆、汤钦乐、万华呀、游雨、程离离、邓紫莹、钟润柳、温敏婷、刘祥山等也参与了部分编写工作。
由于编著者水平有限,书中尚存在诸多不足之处,真诚希望得到读者的批评、指正。
编著者
2017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