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前言

河北天津古建筑概述

本书主要向读者朋友介绍河北省和天津市的古建筑。把两个地区放在一起的主要原因有二:首先,天津市在1928年前一直属河北省(直隶省)的管辖范围,在1966年成为直辖市之前虽曾几次设为特别市,但也一度为河北省省会1,无论从历史文化还是地域分布上来看二者都渊源深远;其次,天津、河北同为首都北京近邻,当前京津冀协同发展的趋势也为本书的编写提供了大的时代背景。因此在编写的过程中将两省市古建筑合为一部;又因范围内所涉文物点较多,故分上、下两册撰写。

河北、天津地处华北平原北部,东临渤海,西倚太行,内环首都北京,北为燕山。古为燕赵之乡、畿辅重地。地属温带湿润半干旱大陆性季风气候,区域内大部分地区四季分明,寒暑悬殊,雨量集中,干湿期明显,具有冬季寒冷干旱,雨雪稀少;春季冷暖多变,干旱多风;夏季炎热潮湿,雨量集中;秋季风和日丽,凉爽少雨的特点。其地势西北高、东南低,由西北向东南倾斜。地貌复杂多样,高原、山地、丘陵、盆地、平原类型齐全,有坝上高原、燕山和太行山山地、河北平原三大地貌单元。

河北地区历史悠久,远在200多万年以前,就有古人类活动。商朝时曾在今河北邢台西南部建陪都。春秋时期,河北地区北部属于燕国,南部属于赵国和魏国。邯郸曾为赵国都城。战国时期,在河北建都的有燕国、赵国和中山王国。中山故都灵寿与邯郸、邢(邢台)、易(燕下都)并称为河北先秦四大古都。公元前221年,秦始皇统一中国划分郡县之后,河北境内曾先后设置了上谷、渔阳、右北平、广阳、邯郸、巨鹿、代、恒山等八郡。汉朝时分十三州,河北北部主要属幽州刺史部,中南部属冀州刺史部,张家口地区北部为匈奴、乌桓活动的地区。此后直至南北朝,在河北境内幽州、冀州一直作为地方最高一级行政区划。自隋朝起,幽州、冀州消失,代之以北平、恒山等十四郡,而隋朝大运河的开通也为天津之肇始。至唐初划全国为十道,其辖区主要为河北道,小部分属于河东道和关内道。此为“河北”作为大行政区名称之始。而天津也在唐朝时期逐渐成为南方粮绸北运的水陆码头。“五代十国”时,河北境内的中南部先后为梁、唐、晋、汉、周之属地,北部则主要为契丹辽政权。宋朝初年,曾将全国划分为十五路,河北被分为河北东路和河北西路。北部属于辽国。金代(1115—1234)在直沽设“直沽寨”。元朝实行行省制度,河北大部归中央中书省直辖,天津地区也设“海津镇”,是军事重镇和漕粮转运中心。明朝初年建都应天府(今南京),今河北大部为北直隶省。明永乐二年(1404)天津作为军事重地正式设卫,翌年设天津左卫,转年又增设天津右卫。明永乐十九年(1421)迁都顺天府(今北京),改北京为

1 光绪二十八年(1902)直隶总督衙门迁津。1912年中华民国成立,改为天津县,属直隶省。1913年直隶省省会设于天津。1928年6月,天津改为特别市,是为设市之始。同年7月,直隶改称河北,省会仍设天津,10月省会迁北平。1930年6月天津改为直辖市。同年10月河北省会再迁天津,遂改为省辖市。1935年6月河北省会迁保定,天津又改为直辖市。1945年8月日本投降后,天津仍为直辖市。1949年1月15日,中国人民解放军解放天津,划为华北人民政府直辖市。同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天津被定为中央直辖市。1958年2月11日,天津改为河北省省辖市,省会由保定迁天津。1966年5月河北省省会迁保定,复改为中央直辖市至今。

京师,今河北省大部分地区属北直隶,归京师管辖。清朝继续实行行省制度,河北为直隶省,仍为中央直辖。清顺治二年(1645)改称直隶;顺治九年,雍正三年(1725)升天津卫为天津州。雍正九年(1731)升天津州为天津府,辖六县一州。康熙八年(1669)称直隶省,定省治先后为大名府、保定府、正定府,直隶总督名列全国八督之首。1928年6月20日,经国民政府决定,将直隶改为河北省,旧京兆区20县并入河北省,北京改名北平。至此,河北地区被分为察哈尔、热河、河北三省及天津特别市。新中国成立后仍为河北省,后先后将察哈尔、热河和天津并入,并迁省会于天津。1966年,天津升为直辖市。逐渐形成如今的区域内行政格局。《河北天津古建筑地图》在编写体例上,均以现行的河北省和天津市的行政分区为准。

河北天津地区现存的文化遗产数量众多、门类齐全、价值突出、分布广泛。截至本册编写之时,河北省已查明有不可移动文物总量33943处,其中世界文化遗产四项六处:长城(山海关、金山岭)、承德避暑山庄及周围寺庙、清东陵和清西陵、大运河(河北段);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73处,仅次于山西、河南,总数居全国第三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共930处,总数仅次于河南省,居全国第二位;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3780处。河北拥有5个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承德、保定、正定、邯郸、山海关);8个国家级历史文化名镇(蔚县暖泉镇、蔚县代王城镇、永年县广府镇、邯郸市峰峰矿区大社镇、井陉县天长镇、涉县固新镇、武安市冶陶镇、武安市伯延镇);12个国家级历史文化名村(怀来县鸡鸣驿乡鸡鸣驿村、井陉县于家乡于家村、井陉县南障城镇大梁江村、井陉县天长镇小龙窝村、清苑县冉庄镇冉庄村、邢台县路罗镇英谈村、涉县偏城镇偏城村、蔚县涌泉庄乡北方城村、蔚县宋家庄镇上苏庄村、沙河市柴关乡王硇村、磁县陶泉乡花驼村、阳原县浮图讲乡开阳村)。省级历史文化名城7个(宣化、蔚县、涿州、定州、赵县、邢台、大名),省级历史文化街区17个,省级历史文化名镇20个,省级历史文化名村69个,中国传统村落57个。天津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8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共212处。天津为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天津市西青区杨柳青镇为国家级历史文化名镇;天津市蓟县渔阳镇西井峪村为国家级历史文化名村;天津五大道为国家级历史文化街区。天津有市级历史文化名城1个(蓟县),市级历史文化名镇2个(葛沽镇、独流镇),市级历史文化名村2个(陈家口村、大神堂村),中国传统村落1个(西井峪村)。

限于篇幅,本书在古建筑文物点的甄选上主要以省级及以上文物保护单位为主,并筛除了与古建筑关系不密切的窑址、公墓、抗日遗址,以及地面部分已无太多实物遗存的古遗址、古墓葬。在兼顾上下两册区域划分的合理性和文物点数量均衡性的情况下,将上册的范围选定为河北省位于北京以南的冀南地区六个地级市(石家庄、保定、沧州、衡水、邢台和邯郸),下册的范围选定为河北省位于北京以北的冀北地区五个地级市(张家口、承德、秦皇岛、唐山、廊坊)和天津市。

全书选入的文物建筑类别涵盖古遗址、古墓葬、石刻、古代建筑和近代建筑。由于河北、天津地区文物遗存较多,本书的篇幅所限不能一一陈述,所以在编写过程中除对代表性文物点进行了文字介绍和图片说明之外,另将部分相对完整但观赏性稍差的文物点进行了列表整理,附于各市区之后,以期读者对各地的文物遗存情况形成一个相对完整的认识。希望本书能够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河北、天津地区的古建筑。由于编者个人能力和时间所限,其中必有许多谬误和不足之处,还期待广大读者的批评和指正。

《河北天津古建筑地图》(上册)一共精选了301处(石家庄80处、保定81处、沧州21处、衡水15处、邢台33处、邯郸71处)较为重要且相对完整的历史建筑,图文并茂地介绍其特点和艺术成就,另外还对各地级市共356处(石家庄57处、保定84处、沧州20处、衡水10处、邢台89处、邯郸96处)历史建筑列表注明其地址和保存状况等基本信息。前者为省级及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后者则包含较多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