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前言

自序

2017年10月18日,习近平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强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为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不断提高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转变我国经济发展方式和模式,构建适应于信息化时代的现代经济体系迫在眉睫。

现代经济体系是一种更为完善的市场经济体制,代表着更高效益的增速、更高质量的方式、更加平衡的格局和更为完善的现代化产业体系。陈希琳、许亚岚、于佳乐:《全面解读现代经济体系六大特征、三个难点、五条路径》,载《经济》,2017(23)。建设现代经济体系是当前及今后实现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为目标经济体制改革的着力点,必须坚持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2019年9月10日,习近平在主持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中强调:“现在要把着力点放到加强系统集成、协同高效上来,巩固和深化这些年来我们在解决体制性障碍、机制性梗阻、政策性创新方面取得的改革成果,推动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为更好地转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制度效能,必须进行全面系统的改革和改进,实现各领域改革和改进的联动和集成。

2019年10月31日,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以专题形式研究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问题,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称《决定》),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的政治宣言和行动纲领,是进一步夯实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制度根基。习近平就《决定》起草情况向全会做的说明中指出:“新时代改革开放具有许多新的内涵和特点,其中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制度建设分量更重,改革更多面对的是深层次体制机制问题,对改革顶层设计的要求更高,对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要求更强。为进一步提升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在优化顶层设计的同时需要统筹顶层设计和分层对接,着力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通过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的衔接和各领域具体制度的配套,使制度的顶层设计精准落地,真正发挥制度效能。肖贵清:《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 把我国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载《人民日报》,2019\|11\|19。

新时代,经济发展呈现新特点,企业经营形态和组织方式的多样态,雇佣形态以及劳务给付方式的多元化,劳动关系愈发复杂多变。特别是因互联网技术的广泛应用逐渐释放了个别劳动者对用人单位的绝对依赖,劳动关系从属性不易判断,准确识别用人单位的需求愈发凸显。研究和完善劳动法制以更好地回应劳动关系发展变化带来的挑战,是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基本内涵,具有重要意义。

基于股权、业务、财务等关联方式形成的具有“控制或重大影响关系”的企业构成关联企业。时建中:《论关联企业的识别与债权人法律救济》,载《政法论坛》,2003(5)。作为合法获取市场竞争优势的企业间联合,关联企业具有规模经济优势,对我国市场经济体制建设发挥了积极功效。在我国,关联企业作为一种新的经济现象在当今经济生活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然而随之而来的问题也越来越凸显,对关联企业的批判之声不绝于耳。其中,关联企业的劳动法问题难以忽视。国内虽有部分学者开始关注关联企业引发的劳动法议题,但缺乏系统研究和论述。饶志静:《关联企业内劳动关系认定困境与解决路径》,载《江海学刊》,2015(5);陈勇峰:《企业集团劳动关系及劳动者权益保护初探》,载《法学论丛》,2012(4)。问题核心在于对关联企业实际用工下劳动关系的多边供需结构特征和内容变化缺乏具体认识,关联企业的劳动关系迷雾重重,直接导致关联企业劳动者权益保护缺失的问题愈演愈烈。

对关联企业劳动者保护问题的研究关涉我国劳动法上相关理论的革新和实务中具体问题的处理,积极意义明显。归因于关联企业参与用工的特殊性和具体用工样态选择的复杂性,传统劳动法理论适用关联企业面临不足。关联企业用工安排下对劳动关系的主体和劳动关系的内容均产生重大影响,简单适用从属性标准难以做到对关联企业劳动关系的准确认定。与此同时,现有劳动立法供给的缺失直接导致司法实践中的裁判规则不统一,如此多种因素的作用导致关联企业的劳动者保护失衡问题难以得到及时、有效解决。基于此,本书基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下劳动法倾斜保护弱势劳动者的立法宗旨,结合域外发达国家的立法和实务经验,主张将企业主体理论引入劳动法上以改造传统劳动法上“用人单位”这一概念,进一步分析和探究了关联企业劳动关系的规制路径。在此基础上,本书提出了保护关联企业劳动者的具体应对措施。

全书除绪言外,共分为六章,深度探究关联企业的劳动关系认定并就关联企业的劳动者权益相关议题进行了分析解答: 

第一章为关联企业劳动者权益保护的基本问题。本章首先梳理国内外有关关联企业或关联关系的研究经验,明确了劳动法上关联企业的概念和范围。在此基础上,就关联企业对劳动关系的影响分别从劳动关系的主体和内容两方面予以具体分析。最后,运用实证分析法归纳整理出关联企业劳动者权益保护的具体问题以廓清和细化研究对象。

第二章为关联企业劳动者权益保护不能的成因分析。本章首先就关联企业参与用工的特殊性和具体用工样态予以分析,辨明关联企业劳动者保护的现实困境。其次通过分析从属性标准的理论桎梏阐释关联企业劳动关系适用从属性标准的困惑,指出关联企业劳动者保护的理论缺陷。最后通过对我国现有立法的梳理和司法活动的检视,归纳整理出现阶段我国关联企业劳动者保护的制度障碍。

第三章为关联企业劳动者权益保护的理论证成。本章首先分析关联企业本质属性的理论争鸣,提出应采纳企业主体理论观点以拓展对关联企业性质的传统认识并展开理论证成研究。通过对域外关联企业劳动者保护路径的经验总结和引鉴评析,进一步得出劳动法上引入关联企业性质认识相关理论用以解决实际问题具有可行性的结论。最后,就我国劳动法上如何引入关联企业性质认识的企业主体理论以补充从属性标准的适用予以方法论研究,并探索关联企业劳动者保护的可行路径以勾勒出可行的制度蓝图。

第四章为关联企业劳动关系的归属界定。本章首先依循企业主体理论观点就关联企业和关联企业内设机构的用工主体资格予以厘清。紧接着深度剖析关联企业参与用工安排下的劳动者从属性情况。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探究了关联企业劳动关系认定的可行路径就关联企业劳动关系的最终归属予以明确的法律界定。最后对关联企业的用人单位责任承担予以具体分配思考。

第五章为关联企业劳动者权益保护问题的具体应对。结合前文对关联企业劳动者权益保护问题的梳理,探索构建关联企业劳动者权益保护的具体应对策略。本章主要包括以下内容:第一,对关联企业调职区分企业内调职和企业外调职分别予以调职行为规制;第二,对关联企业的劳务派遣用工予以行为解构,得出应谨慎对待的结论;第三,廓清关联企业混同用工的行为方式,分别从劳动合同、劳动基准和规章制度几方面探索制度完善对策;第四,以劳动者工作保障为核心对关联企业内用人单位主体变动后的法律效果予以具体评判。

第六章为关联企业劳动者权益保护的促进策略。本章从市场与政府关系的角度探究关联企业劳动者权益保护的促进策略,勾勒出未来进一步研究的方向,为持续推进和谐劳资关系建设提供智力支持。具体而言,本章首先在厘清国家干预劳动关系界限基础上研究并得出结论主张着重发挥劳资双方协约自治规范关联企业劳动关系运行的功效。强调应探索构建劳动力市场的培育和健全机制,并需尊重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的法律效力,积极引导劳资双方协约自治。其次,研究和提炼劳资领域的关系规则,探索构建关联企业劳动关系和谐发展的长效机制和环境土壤,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