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版前言
市场经济就是法治经济。作为现代型商务人才,经管类专业的学生未来在从事现代商务活动时,应秉持法治理念,以“合法、依规”为基本原则,运用法商智慧,在实践中不断增强法律风险的识别和防控能力,提高科学决策的水平和有效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在此背景下,经管类专业的学生掌握规范经济活动的法律法规——“经济法[ 此“经济法”并非法学学科意义上的经济法,而是基于经济管理活动的内在要求和经管类专业人才培养的目标,约定俗成而谓之,类似于“经济法律概论”“经济法律法规”“商法基础”或其他近似称谓。在市场经济发达的其他国家,商学院一般开设介绍“与工商管理专业有关的法律”的核心课程,即“企业的法律环境”(the legal environment of business)或“商法与监管环境”(business law & the regulatory environment)。]”,不仅有利于经济法律知识的建构、法治意识和理念的养成,还能够提升对法律风险的识别、防范和管控能力,进而赋能生产经营实践。在未来营商实践中,经管类专业的学生应以法治为基本遵循,恪守“守法、合规”底线,不断提升运用法律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努力成为具有法商智慧的“懂法律的管理者”。从这个意义上讲,学好经济法课程无疑有助于经管类专业学生职业素能的提升。
长期以来,经济法一直是教育部规定的普通高校经管类专业的核心课程,也是各类经管类职业资格考试的必考科目之一。事实上,这门课程颇受重视和欢迎。但是,由于种种原因(法律基础知识薄弱、课程内容多、学时少、要求高等),经管类专业的很多学生“害怕”学习经济法课程,觉得课程内容枯燥、难懂、难以应用,从而造成其学习效果不佳,进而影响了高等学校人才培养质量的提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司法解释的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第二次修订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修订和完善(截至2025年8月4日),意味着我国法治环境明显改善。实践中,在人工智能和“互联网+”环境下,高等院校的教学理念、教学环境、教学方式等正在发生深刻的变化。为了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适应和满足营商环境、教学环境的改变所致的新的教学需求和期待,赋能新商科教学实践,提升教学质效,本书在《新编经济法教程(第5版)》的基础上修订[ 此次修订,包括(但不限于):增加“法治思维”“举一反三”、随堂练习、典型例题解析和即测即评等内容;删除与现行法律、法规不相符合的内容;改写因法律、法规的变化所涉及的内容;修改已发现的问题,甚至错讹;增加、修改及完善图、表;完善“课堂讨论”“法律应用”“法务拓展”“思考与探索”“法务研议”等栏目的内容;完善以二维码的形式呈现的“法眼观察”“知识拓展”“拓展阅读”“法条链接”等内容;调整和优化了课后同步练习题。]而成。
《新编经济法教程(第6版)》着力践行OBE理念,以多种方式探索新形势下经济法课程的启发式、探讨式、互动式教学,努力解决并提升经济法课程教学质效过程中出现的痛点和难点,以增强学生的职业胜任力。
《新编经济法教程(第6版)》面向的读者是非法学专业,尤其是经管类专业的学生。
本书以新形势下高等院校经管类专业应用型人才的培养为背景,以经济管理实践为基础,以满足经管类专业学生未来职业发展所需为原则,以职业经理人的职业素能为视角,以经济法综合应用能力的培养为主线,以学生乐学善用为目标构建合理的内容体系。书中有机融合了经管类学生的专业基础知识和学生未来职业发展所需的法律知识,并且涵盖了经管类职业资格考试(CPA、会计师、税务师、资产评估师等)所涉及的主要经济法律知识。同时,教材通过例题解析、随堂练习、课堂讨论、法务拓展、即测即评、同步练习题、思考与探索、法务研议、综合模拟试题等多种形式着力培养并提升经管类专业学生正确运用所学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应用能力,促使学生养成良好的法律和合规意识,并努力引导学生像“懂法律的管理者”那样思维,以有效避免经济管理活动中的法律风险,确保学生在校所学与就业所需紧密契合。
本书特色鲜明,在内容表述上着重强调所讲内容的实践性和应用性,以图、表、二维码等多种形式阐述并力求理论知识与案例分析相结合(本书中所涉习题、案例提及的人名与商号均属虚拟)。同时,为了有效提升学生的综合应用能力,每一章均附有适量的、设计科学的、突出案例教学并具有可操作性的综合性同步练习题和随堂练习,促使学生在“学”和“做”的过程中提升运用法律思维分析和解决实践中出现的法律问题的素能。另外,在每一章末尾设置了“典型例题解析”“即测即评”“思考与探索”“法务研议”栏目,以促进研讨式互动教学活动的开展。
为了便教利学,与本书配套的课后同步练习题单独成册,随书赠送。同时,本书提供多元、动态教学服务解决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多媒体课件,电子教案,习题答案,法律、法规查询系统,与经管类职业资格考试相关的配套练习题和综合模拟试题等。需要教学资源的读者可扫描右侧二维码获取。
本书由国内十四所院校的一线资深教师和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法官、律师编写,刘泽海任主编,薛建兰、睢利萍、谢超任副主编。
本书写作的具体分工(按各章先后为序)为:第一章(第一节至第三节及同步练习题)、第三章(第一节至第八节及同步练习题)、第五章(第一节至第六节及同步练习题)由刘泽海(河南工业大学)撰写;第一章(第四节)由黄新(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撰写;第二章、第八章、第十章(第四节及同步练习题)由徐九灵(河南久灵律师事务所)撰写;第四章由陈彦晶(西南财经大学)撰写;第三章(第九节)、第五章(第八节)、第六章(第三节)、第七章由燕雪松(河南坦言律师事务所)撰写;第五章(第八节)由周友军(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撰写;第六章(第一节)、第十章(第一节)、第十二章(第二节)、第十五章(第二节)由厉敏萍(井冈山大学)撰写;第六章(第二节、第四节)、第九章、第十章(第三节)、第十一章(第一节至第五节)由谢超(黄河交通学院)撰写;第六章(第五节)由李红润(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撰写;第十章(第二节)由周玉利(湖南科技大学)撰写;第十一章(第六节)由刘蕾(广州商学院)撰写;第十一章(第七节)由药恩情(中北大学)撰写;第十二章(第一节)由钟金(华东交通大学)撰写;第十三章由薛建兰(山西财经大学)撰写;第十四章(第一节)、第十五章(第三节至第五节)由睢利萍(河南科技学院)撰写;第十四章(第二节)由刘卫先(中国海洋大学)撰写;第十五章(第一节)由赵廉慧(中国政法大学)撰写;高战胜博士、蒋军洲博士对部分稿件进行了审阅和修改。全书由刘泽海统稿。尤其需要说明的是,原最高人民法院法官姜强博士、徐九灵律师和燕雪松律师基于司法实践的视角,对本书各章的法务研议提出了诸多意见和建议。
在本书的修订过程中,全国众多院校一线教师热情参与并提出了很多宝贵的意见;仇书勇博士、刘新民博士提供了宝贵的建议和资料。书中参考了国内外大量书籍和资料,鉴于篇幅有限,笔者仅将主要参考文献附于书后,在此,谨向所有作者表示真诚的谢意。本书出版过程中,得到清华大学出版社的大力支持和多方指导,在此深表谢忱。
虽然作者希望通过本次再撰精修积极应对基于教学改革所产生的新需要,但由于水平有限且时间仓促,书中内容的不足、欠妥甚至是错讹之处,敬祈读者批评指正,以便在下次修订时做到“从善如流”和“与时俱进”。
刘泽海
2025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