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绪论 1
一、刑法学的概念与研究对象 2
二、刑法学的体系与研究方法 3
本章小结 5
习题 5
上编 刑法总论
第一章 刑法概说 9
第一节 刑法的概念、特征与机能 9
一、刑法的概念 9
二、刑法的特征 10
三、刑法的机能 11
第二节 刑法解释 12
一、刑法解释的原则 12
二、刑法解释的种类 13
三、刑法解释的方法 14
第三节 刑法的目的和任务 15
一、刑法的目的 15
二、刑法的任务 16
本章小结 17
习题 17
第二章 刑法的基本原则 18
第一节 罪刑法定原则 18
一、罪刑法定原则的法律渊源 18
二、罪刑法定原则的思想基础 19
三、罪刑法定原则的基本内容 20
四、罪刑法定原则的司法适用 21
第二节 适用刑法平等原则 22
一、适用刑法平等原则的含义 22
二、适用刑法平等原则的具体体现 22
第三节 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23
一、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含义 23
二、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内容及其
立法体现 23
三、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司法适用 24
本章小结 25
习题 25
第三章 刑法的效力范围 26
第一节 刑法的空间效力 26
一、刑法的空间效力概述 26
二、我国刑法的空间效力问题 27
第二节 刑法的时间效力 29
一、刑法的生效时间和失效时间 29
二、刑法的溯及力 29
本章小结 31
习题 31
第四章 犯罪概述 32
第一节 犯罪的概念 32
一、犯罪概念的类型 32
二、我国刑法中的犯罪概念 33
三、“但书”规定的意义 35
第二节 犯罪的分类 35
一、重罪与轻罪 35
二、自然犯与法定犯 36
三、亲告罪与非亲告罪 36
四、国事犯罪与普通犯罪 36
五、国内犯罪与国际犯罪 37
本章小结 37
习题 37
第五章 犯罪构成 38
第一节 犯罪构成概述 38
一、犯罪构成的概念 38
二、研究犯罪构成的意义 39
第二节 犯罪构成的认识层次和分类 40
一、犯罪构成的认识层次 40
二、犯罪构成的分类 41
第三节 犯罪构成要件 43
一、犯罪构成的共同性要件 43
二、犯罪构成的综合性要件 45
本章小结 46
习题 47
第六章 犯罪客观方面 48
第一节 犯罪客观方面概述 48
一、犯罪客观方面的概念 48
二、犯罪客观方面的内容 49
三、犯罪客观方面的意义 50
第二节 危害行为 51
一、危害行为的概念和特征 51
二、危害行为的基本表现形式 52
第三节 危害结果 56
一、危害结果的概念和特征 56
二、危害结果的类型 57
三、危害结果的作用 59
第四节 因果关系 60
一、因果关系的概念与特征 60
二、因果关系的类型 61
三、不作为犯罪的因果关系 62
四、因果关系与刑事责任 62
第五节 犯罪客观方面的其他要素 63
一、犯罪的时间、地点和方法
对定罪的意义 63
二、犯罪的时间、地点和方法
对量刑的意义 63
本章小结 63
习题 64
第七章 犯罪主体 65
第一节 犯罪主体概述 65
一、犯罪主体的概念 65
二、犯罪主体的意义 66
第二节 自然人犯罪主体 66
一、刑事责任能力的概念和内容 66
二、刑事责任能力的程度 67
三、决定和影响刑事责任能力的
因素 68
四、特殊身份 73
第三节 单位犯罪主体 75
一、单位犯罪概述 75
二、单位犯罪主体的范围 76
三、单位犯罪的处罚 77
本章小结 77
习题 78
第八章 犯罪主观方面 79
第一节 犯罪主观方面概述 79
一、犯罪主观方面的概念 79
二、犯罪主观方面的认定 81
三、犯罪主观方面的意义 81
第二节 故意 82
一、故意的概念 82
二、故意的内容 83
三、故意的类型 84
第三节 过失 86
一、过失的概念 86
二、过失的本质 87
三、过失的类型 88
第四节 犯罪目的与动机 91
一、犯罪目的与动机的概念 91
二、犯罪目的与动机的存在范围 92
三、犯罪目的与动机的关系 92
四、犯罪目的与动机的意义 93
第五节 认识错误 94
一、事实认识错误 94
二、法律认识错误 96
本章小结 98
习题 98
第九章 犯罪客体 99
第一节 犯罪客体概述 99
一、犯罪客体的概念及研究意义 99
二、犯罪客体的立法形式 100
第二节 犯罪客体的层次 101
一、犯罪的一般客体 101
二、犯罪的同类客体 101
三、犯罪的直接客体 102
第三节 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的关系 102
一、犯罪对象的概念 102
二、犯罪对象与犯罪客体的关系 103
本章小结 104
习题 104
第十章 正当行为 105
第一节 正当行为概述 105
一、正当行为的概念及特征 105
二、正当行为的种类 105
第二节 正当防卫 106
一、正当防卫的概念 106
二、正当防卫的成立条件 106
三、防卫过当及其刑事责任 111
第三节 紧急避险 111
一、紧急避险的概念 111
二、紧急避险的成立条件 112
三、避险过当及其刑事责任 114
四、紧急避险与正当防卫的区别 114
第四节 其他正当行为 115
一、法令行为 115
二、正当业务行为 115
三、执行命令行为 115
四、权利人承诺的行为 116
五、自救行为 116
本章小结 116
习题 117
第十一章 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 118
第一节 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概述 118
一、故意犯罪停止形态的概念 118
二、故意犯罪停止形态的
存在范围 119
三、惩罚故意犯罪未完成形态的
根据 120
第二节 犯罪既遂 121
一、犯罪既遂的概念和特征 121
二、犯罪既遂的类型 121
三、既遂犯的处罚原则 123
第三节 犯罪预备 123
一、犯罪预备的概念和特征 123
二、犯罪预备行为的类型 124
三、预备犯的处罚原则 125
第四节 犯罪未遂 125
一、犯罪未遂的概念和特征 125
二、犯罪未遂的类型 128
三、未遂犯的处罚范围和
处罚原则 129
第五节 犯罪中止 130
一、犯罪中止的概念和特征 130
二、犯罪中止的类型 132
三、中止犯的处罚原则 133
本章小结 133
习题 134
第十二章 共同犯罪 135
第一节 共同犯罪的概念和构成要件 135
一、共同犯罪的概念 135
二、共同犯罪的构成要件 136
第二节 共同犯罪的认定 137
一、不成立共同犯罪的情形 137
二、两个值得研究的问题 139
第三节 共同犯罪的形式 139
一、任意共同犯罪与
必要共同犯罪 140
二、事前通谋的共同犯罪与
事前无通谋的共同犯罪 140
三、简单共同犯罪与复杂
共同犯罪 141
四、一般共同犯罪与有组织的
共同犯罪 142
第四节 共同犯罪人的种类及其
刑事责任 143
一、共同犯罪人的分类标准 143
二、主犯及其刑事责任 144
三、从犯及其刑事责任 145
四、胁从犯及其刑事责任 146
五、教唆犯及其刑事责任 146
第五节 共同犯罪与身份 148
一、真正身份犯的共犯问题 148
二、不真正身份犯的共犯问题 150
本章小结 150
习题 151
第十三章 罪数形态 152
第一节 罪数形态概述 152
一、区分罪数的意义 152
二、罪数的判断标准 153
三、罪数的类型 154
第二节 实质的一罪 155
一、继续犯 155
二、想象竞合犯 157
三、结果加重犯 160
四、转化犯 163
第三节 法定的一罪 165
一、结合犯 165
二、集合犯 166
第四节 处断的一罪 168
一、连续犯 168
二、牵连犯 171
三、吸收犯 174
第五节 数罪的认定 175
一、数罪的概念 175
二、数罪的类型 176
本章小结 176
习题 177
第十四章 定罪 178
第一节 定罪概述 178
一、定罪的概念和特征 178
二、定罪的意义 179
三、定罪论在刑法学体系中的
地位 180
第二节 定罪的内容和原则 180
一、定罪的内容 180
二、定罪的原则 182
第三节 定罪情节 183
一、定罪情节的概念和特征 183
二、定罪情节的类型与范围 184
本章小结 186
习题 187
第十五章 刑事责任 188
第一节 刑事责任概述 188
一、刑事责任的概念 188
二、刑事责任的基本特征 190
三、刑事责任与犯罪、刑罚的
关系 191
第二节 刑事责任的根据 192
一、刑事责任的哲学根据 192
二、刑事责任的法律根据 193
三、刑事责任的事实根据 194
第三节 刑事责任的发展阶段 195
一、刑事责任的产生阶段 195
二、刑事责任的确认阶段 196
三、刑事责任的实现阶段 196
第四节 刑事责任的解决方式 197
一、定罪判刑方式 197
二、定罪免刑方式 197
三、消灭处理方式 198
四、转移处理方式 198
本章小结 198
习题 199
第十六章 刑罚概述 200
第一节 刑罚与刑罚权 200
一、刑罚的概念和特征 200
二、刑罚权 201
三、刑罚与其他法律制裁方法的
区别 202
第二节 刑罚的根据 203
一、报应主义刑罚根据论 203
二、功利主义刑罚根据论 204
三、折中主义刑罚根据论 205
第三节 刑罚的目的 205
一、特殊预防 205
二、一般预防 206
三、特殊预防和一般预防的关系 206
第四节 刑罚的功能 207
一、刑罚功能的概念 207
二、刑罚功能的内容 207
本章小结 209
习题 210
第十七章 刑罚的体系和种类 211
第一节 刑罚的体系和种类概述 211
一、刑罚体系的概念 211
二、我国刑罚体系的特点 211
第二节 主刑 212
一、管制 212
二、拘役 214
三、有期徒刑 215
四、无期徒刑 216
五、死刑 217
第三节 附加刑 220
一、罚金 220
二、剥夺政治权利 222
三、没收财产 224
四、驱逐出境 226
第四节 非刑罚处罚方法 226
一、非刑罚处罚方法的
概念和种类 226
二、非刑罚处罚方法的适用条件 228
本章小结 228
习题 228
第十八章 刑罚裁量制度 229
第一节 量刑概述 229
一、量刑的概念与特征 229
二、量刑原则 230
三、量刑情节 230
四、量刑情节的适用 232
第二节 累犯 235
一、累犯的概念 235
二、累犯的构成条件 235
三、累犯的处罚 237
第三节 自首和立功 237
一、自首 237
二、立功 240
第四节 数罪并罚 241
一、数罪并罚概述 241
二、数罪并罚的原则 242
三、数罪并罚的适用 244
第五节 缓刑 246
一、缓刑的概念 246
二、缓刑的适用条件 247
三、一般缓刑的考验期与考察 249
四、一般缓刑的法律后果 250
本章小结 250
习题 251
第十九章 刑罚执行制度 252
第一节 刑罚执行概述 252
一、刑罚执行的概念和特征 252
二、刑罚执行的原则 253
第二节 减刑 254
一、减刑的概念 254
二、减刑的条件 254
三、减刑的程序和减刑后刑期的
计算 256
第三节 假释 257
一、假释的概念 257
二、假释的条件 257
三、假释的考验 258
四、假释的程序及法律后果 259
本章小结 259
习题 260
第二十章 刑罚消灭制度 261
第一节 刑罚消灭概述 261
一、刑罚消灭的概念和特征 261
二、刑罚消灭的事由 261
第二节 时效 262
一、时效概述 262
二、追诉时效 262
第三节 赦免 264
一、赦免的概念和种类 264
二、我国的赦免制度 264
本章小结 265
习题 265
下编 刑法各论
第二十一章 刑法各论概述 269
第一节 刑法分则体系 269
一、刑法分则体系的概念 269
二、刑法分则体系的特点 269
第二节 罪状和罪名 270
一、罪状 270
二、罪名 272
第三节 法定刑 274
一、法定刑的概念 274
二、法定刑的种类 274
三、法定刑与宣告刑、执行刑 275
第四节 法条竞合 276
一、法条竞合概述 276
二、法条竞合的种类 276
三、法条竞合的适用原则 277
本章小结 278
习题 279
第二十二章 危害国家安全罪 280
第一节 危害国家安全罪概述 280
一、危害国家安全罪的概念和
构成要件 280
二、危害国家安全罪的种类 282
第二节 本章重点罪名 282
一、背叛国家罪 282
二、分裂国家罪 283
三、武装叛乱、暴乱罪 286
四、投敌叛变罪 287
五、间谍罪 288
六、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
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 292
第三节 本章其他罪名 294
一、煽动分裂国家罪 294
二、颠覆国家政权罪 295
三、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295
四、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
活动罪 295
五、叛逃罪 295
六、资敌罪 296
本章小结 296
习题 296
第二十三章 危害公共安全罪 297
第一节 危害公共安全罪概述 297
一、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概念和
构成要件 297
二、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种类 299
第二节 本章重点罪名 300
一、放火罪 300
二、破坏交通工具罪 301
三、组织、领导、参加恐怖
组织罪 303
四、劫持航空器罪 305
五、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
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 306
六、非法持有、私藏枪支、
弹药罪 309
七、交通肇事罪 310
八、重大责任事故罪 314
第三节 本章其他罪名 316
一、决水罪 316
二、爆炸罪 316
三、投放危险物质罪 316
四、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317
五、失火罪 317
六、过失决水罪 317
七、过失爆炸罪 317
八、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 317
九、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
安全罪 317
十、破坏交通设施罪 317
十一、破坏电力设备罪 318
十二、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 318
十三、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 318
十四、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 318
十五、过失损坏电力设备罪 318
十六、过失损坏易燃易爆设备罪 318
十七、资助恐怖活动罪 319
十八、劫持船只、汽车罪 319
十九、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 319
二十、破坏广播电视设施、
公用电信设施罪 319
二十一、过失破坏广播电视设施、
公用电信设施罪 319
二十二、非法制造、买卖、运输、
储存危险物质罪 319
二十三、违规制造、销售枪支罪 320
二十四、盗窃、抢夺枪支、弹药、
爆炸物、危险物质罪 320
二十五、抢劫枪支、弹药、爆炸物、
危险物质罪 320
二十六、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 320
二十七、丢失枪支不报罪 321
二十八、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
刀具、危险物品危及公共
安全罪 321
二十九、重大飞行事故罪 321
三十、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 321
三十一、危险驾驶罪 321
三十二、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 321
三十三、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 322
三十四、大型群众性活动重大安全
事故罪 322
三十五、危险物品肇事罪 322
三十六、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 322
三十七、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
故罪 322
三十八、消防责任事故罪 322
三十九、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 323
本章小结 323
习题 323
第二十四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秩序罪 324
第一节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概述 324
一、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的
概念和构成要件 324
二、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的
种类 325
第二节 本章重点罪名 327
一、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327
二、生产、销售假药罪 330
三、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 331
四、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335
五、伪造货币罪 337
六、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339
七、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 341
八、妨害信用卡管理罪 343
九、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 345
十、洗钱罪 347
十一、集资诈骗罪 349
十二、贷款诈骗罪 351
十三、信用卡诈骗罪 353
十四、保险诈骗罪 355
十五、逃税罪 357
十六、抗税罪 359
十七、骗取出口退税罪 360
十八、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
发票罪 362
十九、假冒注册商标罪 363
二十、侵犯著作权罪 366
二十一、侵犯商业秘密罪 369
二十二、合同诈骗罪 372
二十三、非法经营罪 374
第三节 本章其他罪名 376
一、生产、销售劣药罪 376
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
食品罪 377
三、生产、销售有毒、有害
食品罪 377
四、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
医用器材罪 377
五、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
产品罪 378
六、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
化肥、种子罪 378
七、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
化妆品罪 378
八、走私武器、弹药罪 378
九、走私核材料罪 379
十、走私假币罪 379
十一、走私文物罪 379
十二、走私贵重金属罪 379
十三、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
制品罪 379
十四、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
物品罪 379
十五、走私淫秽物品罪 380
十六、走私废物罪 380
十七、虚报注册资本罪 380
十八、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 380
十九、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 380
二十、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
信息罪 381
二十一、妨害清算罪 381
二十二、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
会计账簿、财务会计
报告罪 381
二十三、虚假破产罪 381
二十四、对非国家工作人员
行贿罪 382
二十五、对外国公职人员、国际
公共组织官员行贿罪 382
二十六、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 382
二十七、为亲友非法牟利罪 382
二十八、签订、履行合同失职
被骗罪 382
二十九、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
人员失职罪 383
三十、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
人员滥用职权罪 383
三十一、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
国有资产罪 383
三十二、背信损害上市公司
利益罪 383
三十三、出售、购买、运输
假币罪 384
三十四、金融工作人员购买假币、
以假币换取货币罪 384
三十五、持有、使用假币罪 384
三十六、变造货币罪 384
三十七、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 384
三十八、伪造、变造、转让金融机构
经营许可证、批准
文件罪 385
三十九、高利转贷罪 385
四十、骗取贷款、票据承兑、
金融票证罪 385
四十一、窃取、收买、非法提供
信用卡信息罪 385
四十二、伪造、变造国家有价
证券罪 385
四十三、伪造、变造股票、公司、
企业债券罪 386
四十四、擅自发行股票、公司、
企业债券罪 386
四十五、内幕交易、泄露内幕
信息罪 386
四十六、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 386
四十七、编造并传播证券、
期货交易虚假信息罪 387
四十八、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
期货合约罪 387
四十九、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 387
五十、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 387
五十一、违法运用资金罪 388
五十二、违法发放贷款罪 388
五十三、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 388
五十四、对违法票据承兑、付款、
保证罪 388
五十五、逃汇罪 388
五十六、骗购外汇罪 389
五十七、票据诈骗罪 389
五十八、金融凭证诈骗罪 390
五十九、信用证诈骗罪 390
六十、有价证券诈骗罪 390
六十一、逃避追缴欠税罪 390
六十二、虚开发票罪 390
六十三、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
专用发票罪 391
六十四、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
发票罪 391
六十五、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
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
发票罪 391
六十六、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
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
税款发票罪 391
六十七、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
发票罪 392
六十八、非法出售用于骗取出口
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 392
六十九、非法出售发票罪 392
七十、持有伪造的发票罪 392
七十一、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
商品罪 392
七十二、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
注册商标标识罪 393
七十三、假冒专利罪 393
七十四、销售侵权复制品罪 393
七十五、损害商业信誉、商品
声誉罪 393
七十六、虚假广告罪 393
七十七、串通投标罪 394
七十八、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394
七十九、强迫交易罪 394
八十、伪造、倒卖伪造的有价票
证罪 394
八十一、倒卖车票、船票罪 395
八十二、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
权罪 395
八十三、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 395
八十四、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
实罪 395
八十五、逃避商检罪 395
本章小结 396
习题 396
第二十五章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
利罪 397
第一节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
权利罪概述 397
一、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
权利罪的概念和构成要件 397
二、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
权利罪的种类 398
第二节 本章重点罪名 399
一、故意杀人罪 399
二、过失致人死亡罪 403
三、故意伤害罪 405
四、强奸罪 408
五、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 413
六、非法拘禁罪 416
七、绑架罪 419
八、拐卖妇女、儿童罪 422
九、诬告陷害罪 425
十、侮辱罪 427
十一、诽谤罪 429
十二、刑讯逼供罪 431
十三、报复陷害罪 433
十四、破坏选举罪 435
十五、重婚罪 436
十六、虐待罪 438
第三节 本章其他罪名 440
一、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 440
二、过失致人重伤罪 441
三、猥亵儿童罪 441
四、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 441
五、聚众阻碍解救被收买的妇女、
儿童罪 441
六、强迫劳动罪 441
七、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 442
八、非法搜查罪 442
九、非法侵入住宅罪 442
十、暴力取证罪 442
十一、虐待被监管人罪 442
十二、煽动民族仇恨、民族
歧视罪 442
十三、出版歧视、侮辱少数民族
作品罪 443
十四、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
自由罪 443
十五、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罪 443
十六、侵犯通信自由罪 443
十七、私自开拆、隐匿、毁弃邮件、
电报罪 443
十八、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
信息罪 443
十九、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 444
二十、打击报复会计、
统计人员罪 444
二十一、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 444
二十二、破坏军婚罪 444
二十三、遗弃罪 444
二十四、拐骗儿童罪 444
二十五、组织残疾人、
儿童乞讨罪 445
二十六、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
治安管理活动罪 445
本章小结 445
习题 445
第二十六章 侵犯财产罪 446
第一节 侵犯财产罪概述 446
一、侵犯财产罪的概念和
构成要件 446
二、侵犯财产罪的种类 448
第二节 本章重点罪名 448
一、抢劫罪 448
二、盗窃罪 457
三、诈骗罪 463
四、抢夺罪 466
五、侵占罪 468
六、职务侵占罪 471
七、挪用资金罪 473
八、敲诈勒索罪 475
第三节 本章其他罪名 478
一、聚众哄抢罪 478
二、挪用特定款物罪 478
三、故意毁坏财物罪 478
四、破坏生产经营罪 478
五、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478
本章小结 479
习题 479
第二十七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480
第一节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概述 480
一、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的概念和
构成要件 480
二、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的种类 482
第二节 本章重点罪名 483
一、妨害公务罪 483
二、招摇撞骗罪 486
三、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
公文、证件、印章罪 488
四、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 491
五、聚众斗殴罪 493
六、寻衅滋事罪 495
七、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
组织罪 497
八、伪证罪 501
九、窝藏、包庇罪 503
十、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
所得收益罪 505
十一、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508
十二、脱逃罪 510
十三、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 512
十四、盗掘古文化遗址、
古墓葬罪 514
十五、医疗事故罪 516
十六、非法行医罪 518
十七、污染环境罪 519
十八、非法猎捕、杀害珍贵、
濒危野生动物罪 521
十九、盗伐林木罪 523
二十、走私、贩卖、运输、制造
毒品罪 524
二十一、非法持有毒品罪 529
二十二、组织卖淫罪 531
二十三、引诱、容留、介绍
卖淫罪 533
二十四、制作、复制、出版、贩卖、
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 534
第三节 本章其他罪名 537
一、煽动暴力抗拒法律实施罪 537
二、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
公文、证件、印章罪 537
三、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
人民团体印章罪 537
四、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罪 537
五、非法生产、买卖警用装备罪 538
六、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 538
七、非法持有国家绝密、机密文件、
资料、物品罪 538
八、非法生产、销售间谍专用
器材罪 538
九、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
器材罪 538
十、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538
十一、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
数据、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
系统罪 539
十二、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
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 539
十三、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539
十四、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
秩序罪 539
十五、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 540
十六、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
交通秩序罪 540
十七、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罪 540
十八、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
信息罪 540
十九、入境发展黑社会组织罪 540
二十、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
组织罪 541
二十一、传授犯罪方法罪 541
二十二、非法集会、游行、
示威罪 541
二十三、非法携带武器、管制刀具、
爆炸物参加集会、游行、
示威罪 541
二十四、破坏集会、游行、
示威罪 541
二十五、侮辱国旗、国徽罪 541
二十六、组织、利用会道门、
邪教组织、利用迷信破坏
法律实施罪 542
二十七、组织、利用会道门、
邪教组织、利用迷信致人
死亡罪 543
二十八、聚众淫乱罪 543
二十九、引诱未成年人聚众
淫乱罪 543
三十、盗窃、侮辱尸体罪 543
三十一、赌博罪 543
三十二、开设赌场罪 544
三十三、故意延误投递邮件罪 544
三十四、辩护人、诉讼代理人
毁灭证据、伪造证据、
妨害作证罪 544
三十五、妨害作证罪 544
三十六、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 545
三十七、打击报复证人罪 545
三十八、扰乱法庭秩序罪 545
三十九、拒绝提供间谍犯罪
证据罪 545
四十、非法处置查封、扣押、
冻结的财产罪 545
四十一、破坏监管秩序罪 545
四十二、劫夺被押解人员罪 545
四十三、组织越狱罪 546
四十四、暴动越狱罪 546
四十五、聚众持械劫狱罪 546
四十六、骗取出境证件罪 546
四十七、提供伪造、变造的出入境
证件罪 547
四十八、出售出入境证件罪 547
四十九、运送他人偷越国(边)
境罪 547
五十、偷越国(边)境罪 547
五十一、破坏界碑、界桩罪 548
五十二、破坏永久性测量标志罪 548
五十三、故意损毁文物罪 548
五十四、故意损毁名胜古迹罪 548
五十五、过失损毁文物罪 548
五十六、非法向外国人出售、
赠送珍贵文物罪 548
五十七、倒卖文物罪 549
五十八、非法出售、私赠文物
藏品罪 549
五十九、盗掘古人类化石、古脊椎
动物化石罪 549
六十、抢夺、窃取国有档案罪 549
六十一、擅自出卖、转让国有
档案罪 549
六十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549
六十三、传染病菌种、毒种扩
散罪 550
六十四、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 550
六十五、非法组织卖血罪 550
六十六、强迫卖血罪 550
六十七、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作、
供应血液制品罪 550
六十八、采集、供应血液、制作、
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 551
六十九、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 551
七十、妨害动植物防疫、检疫罪 551
七十一、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
废物罪 551
七十二、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罪 551
七十三、非法捕捞水产品罪 552
七十四、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
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
野生动物制品罪 552
七十五、非法狩猎罪 552
七十六、非法占用农用地罪 552
七十七、非法采矿罪 553
七十八、破坏性采矿罪 553
七十九、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
保护植物罪 553
八十、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
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国家重点
保护植物制品罪 553
八十一、滥伐林木罪 554
八十二、非法收购、运输盗伐、
滥伐的林木罪 554
八十三、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 554
八十四、窝藏、转移、隐瞒毒品、
毒赃罪 554
八十五、走私制毒物品罪 555
八十六、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 555
八十七、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 555
八十八、非法买卖、运输、携带、
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
幼苗罪 555
八十九、引诱、教唆、欺骗他人
吸毒罪 556
九十、强迫他人吸毒罪 556
九十一、容留他人吸毒罪 556
九十二、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
药品罪 556
九十三、强迫卖淫罪 556
九十四、协助组织卖淫罪 557
九十五、引诱幼女卖淫罪 557
九十六、传播性病罪 557
九十七、嫖宿幼女罪 557
九十八、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
淫秽书刊罪 557
九十九、传播淫秽物品罪 558
一百、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 558
一百零一、组织淫秽表演罪 558
本章小结 558
习题 559
第二十八章 危害国防利益罪 560
第一节 危害国防利益罪概述 560
一、危害国防利益罪的概念和
构成要件 560
二、危害国防利益罪的种类 560
第二节 本章重点罪名 561
一、阻碍军人执行职务罪 561
二、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
军事通信罪 562
第三节 本章其他罪名 564
一、阻碍军事行动罪 564
二、过失损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
军事通信罪 564
三、故意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
军事设施罪 564
四、过失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
军事设施罪 564
五、聚众冲击军事禁区罪 564
六、聚众扰乱军事管理区秩序罪 565
七、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 565
八、煽动军人逃离部队罪 565
九、雇用逃离部队军人罪 565
十、接送不合格兵员罪 565
十一、伪造、变造、买卖武装部队
公文、证件、印章罪 566
十二、盗窃、抢夺武装部队公文、
证件、印章罪 566
十三、非法生产、买卖武装部队
制式服装罪 566
十四、伪造、盗窃、买卖、非法提供、
非法使用武装部队专用
标志罪 566
十五、战时拒绝、逃避征召、
军事训练罪 566
十六、战时拒绝、逃避服役罪 567
十七、战时故意提供虚假敌情罪 567
十八、战时造谣扰乱军心罪 567
十九、战时窝藏逃离部队军人罪 567
二十、战时拒绝、故意延误军事
订货罪 567
二十一、战时拒绝军事征用罪 567
本章小结 568
习题 568
第二十九章 贪污贿赂罪 569
第一节 贪污贿赂罪概述 569
一、贪污贿赂罪的概念和
构成要件 569
二、贪污贿赂罪的种类 570
第二节 本章重点罪名 570
一、贪污罪 570
二、挪用公款罪 575
三、受贿罪 579
四、行贿罪 585
五、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587
第三节 本章其他罪名 588
一、利用影响力受贿罪 588
二、单位受贿罪 588
三、对单位行贿罪 588
四、介绍贿赂罪 589
五、单位行贿罪 589
六、隐瞒境外存款罪 589
七、私分国有资产罪 589
八、私分罚没财物罪 589
本章小结 589
习题 590
第三十章 渎职罪 591
第一节 渎职罪概述 591
一、渎职罪的概念和构成要件 591
二、渎职罪的种类 594
第二节 本章重点罪名 595
一、滥用职权罪 595
二、玩忽职守罪 598
三、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 602
四、徇私枉法罪 603
五、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 607
六、私放在押人员罪 608
第三节 本章其他罪名 609
一、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 609
二、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 609
三、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 609
四、枉法仲裁罪 610
五、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 610
六、徇私舞弊减刑、假释、
暂予监外执行罪 610
七、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 610
八、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罪 610
九、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 611
十、徇私舞弊发售发票、抵扣税款、
出口退税罪 611
十一、违法提供出口退税凭证罪 611
十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签订、
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 611
十三、违法发放林木采伐
许可证罪 611
十四、环境监管失职罪 611
十五、食品监管渎职罪 612
十六、传染病防治失职罪 612
十七、非法批准征用、
占用土地罪 612
十八、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
使用权罪 612
十九、放纵走私罪 612
二十、商检徇私舞弊罪 613
二十一、商检失职罪 613
二十二、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 613
二十三、动植物检疫失职罪 613
二十四、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
行为罪 613
二十五、办理偷越国(边)境人员
出入境证件罪 613
二十六、放行偷越国(边)境
人员罪 614
二十七、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
儿童罪 614
二十八、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
儿童罪 614
二十九、帮助犯罪分子逃避
处罚罪 614
三十、招收公务员、学生徇私
舞弊罪 614
三十一、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
流失罪 615
本章小结 615
习题 615
第三十一章 军人违反职责罪 616
第一节 军人违反职责罪概述 616
一、军人违反职责罪的概念和
构成要件 616
二、军人违反职责罪的类型 617
第二节 本章重点罪名 617
一、战时违抗命令罪 617
二、战时临阵脱逃罪 618
第三节 本章其他罪名 619
一、隐瞒、谎报军情罪 619
二、拒传、假传军令罪 619
三、投降罪 619
四、擅离、玩忽军事职守罪 619
五、阻碍执行军事职务罪 620
六、指使部属违反职责罪 620
七、违令作战消极罪 620
八、拒不救援友邻部队罪 620
九、军人叛逃罪 620
十、非法获取军事秘密罪 620
十一、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
非法提供军事秘密罪 621
十二、故意泄露军事秘密罪 621
十三、过失泄露军事秘密罪 621
十四、战时造谣惑众罪 621
十五、战时自伤罪 621
十六、逃离部队罪 621
十七、武器装备肇事罪 622
十八、擅自改变武器装备编
配用途罪 622
十九、盗窃、抢夺武器装备、
军用物资罪 622
二十、非法出卖、转让武器
装备罪 622
二十一、遗弃武器装备罪 622
二十二、遗失武器装备罪 622
二十三、擅自出卖、转让军队
房地产罪 623
二十四、虐待部属罪 623
二十五、遗弃伤病军人罪 623
二十六、战时拒不救治伤病
军人罪 623
二十七、战时残害居民、掠夺居民
财物罪 623
二十八、私放俘虏罪 623
二十九、虐待俘虏罪 624
本章小结 624
习题 624
参考文献 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