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法规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标志着我国已经完全融入了国际社会,全面进入了世界经济大舞台。我国金融业面临着前所未有的严峻挑战。为规范金融企业的经营行为,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创建一个有序的经营环境,我国政府按照国际惯例,结合我国国情,对《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保险法》进行了全面的修订,根据人民银行转换职能、独立实施货币政策、加强金融监管的需要制定了《银监法》和《证券投资基金法》。2006年12月11日,是中国金融史上具有历史意义的一天——中国加入WTO五周年。依照我国入世的承诺,外资银行取得国民待遇,我国金融业已经全面对外开放。根据新的金融环境的变化,我国政府重新对《信托法》、《金融租赁法》、《外资银行法》、《期货管理条例》等重要的金融法律进行了修订,为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完善金融监管,提高商业银行的核心竞争力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金融法规的修订,为本书的编写提供了最新的资料和依据。学习新法规,领悟新精神,编写一部反映最新金融法规研究成果的教材,满足高职高专金融法规教学,以及金融机构从业人员培训的需要,是促使我们编写这本《金融法规》的初衷。本书在编写过程中力求做到内容务实创新,结构新颖独特,体现鲜明的时代气息。
本书由刘旭东教授、赵红梅教授编写,王秀云教授、范喜菊高级会计师任副主编,刘旭东负责大纲的制定、组织编写,赵红梅负责总纂、审阅和定稿。本教材共有13章,编写人员的具体分工如下:第3、5、7、8、9章由沈阳工程学院教授刘旭东编写;第1、2、4、6章由辽宁金融职业学院教授赵红梅编写;第10、12章由沈阳工程学院教授王秀云编写;第11章由广发证券沈阳营业部高级会计师范喜菊编写;第13章由辽宁金融职业学院孙若梅编写。
本书在编写过程中,参考了大量的资料和论著,并吸收了其中的一些研究成果,在此,谨向所有文献的作者致谢。同时,中国人民银行沈阳分行、辽宁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领导和同志为本书的撰写提供了无私的帮助。此外,清华大学出版社的工作人员为本书的出版做了大量细致的工作,在此一并衷心表示感谢!
由于金融法规涉及的内容较多,范围较广,加上编写时间较短,编者水平有限,书中难免有疏漏之处,恳请读者批评指正。
编写组
2008年1月
中国·沈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