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改革开放之初,原对外贸易部下属的外贸院校开设了国际商法并作为国际贸易专业学生的必修课程。由于这门课程有很强的实用性,它不仅受到在校学生的欢迎,同时也得到从事国际商事活动人士的普遍关注和肯定。时至今日,经济全球化正在改变着并必将彻底改变人们对资源、市场、竞争的传统看法,并对国际商事立法产生了重大影响,国际商法从内容到形式已经发生了重大的变化: 跨国公司的影响与日俱增; 电子商务和网上交易正在改变传统的合同法、货物买卖法、代理法和票据法等; 美国联邦法院已有大量判例涉及电子商务方面的商标法、专利法和著作权法,其中一些立法已经确定了重要的规则和方法; 传统的产品责任法只包括产品的生产和销售,随着人们环保意识的增强,西方发达国家已经把产品的回收列入立法议程之中; 与此同时,中国为了适应WTO的规则,其法律体系也发生了深刻的变革,知识产权法、公司法、证券法等一系列商事法律、法规发生了重大变化。所有这些都大大丰富了国际商法的内容。学习WTO的有关文件和规则是重要的,但要系统、全面地了解国际商务的知识及运作技巧,国际商法课程可能是一个更重要的基础。我们必须不断跟踪研究相关内容,以便赶上国际商法新的发展和变化。
国际商法作为一门学科的存在,其学科体系尚不成熟。它能否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以及与相关法律学科的关系等问题,在理论上并无系统的阐述和一致的看法,以至于在一些院校的法律专业中,国际商法的部分内容多被国际经济法或国际贸易法所取代。在国际商法的教学过程中,学生们也经常向老师提出上述问题。我们认为,学科的划分应遵循其内在的规律和科学的原则,但不可否认的是,在实际划分学科的时候,又存在很大的人为因素。无论是国际商法,还是国际经济法、国际贸易法以及国际私法,都可以从不同的角度去研究国际商事活动中存在的法律问题,这里不存在谁吃掉谁的问题。与其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去争夺某一学科的领地,不如踏踏实实地去研究一些实际问题。国际商法是否能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在日益丰富的国际商事活动中有大量复杂的法律问题亟待人们去研究和解决。正是基于这一点,本书在编写过程中,并不刻意追求学科体系的周延性和逻辑性,而更侧重于对国际商事活动中具体问题的研究。
作为专业法律课程,国际商法的教学目的是学习和掌握与国际商法有关的基本知识,即基本的法律规定或条文。因此,本书的主要任务是运用比较法,介绍西方的两个法律体系——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介绍两个法律体系有关商事方面的法律规定,以及有关国际经济贸易的国际公约与贸易惯例。学习与借鉴外国法律,是为了补充与完善中国的法律体系,尽快与国际法律、法规接轨,以利于改革开放与经济发展。
本书的宗旨是通过对国际商法所涉及的主要内容作基本的论述,使读者了解国际商法的基本概念与基本法律规定,为今后作进一步研究打好基础。本书除了作为法学专业教学用途之外,亦能满足国际经济、国际贸易、市场营销等专业对新教材的需求。因为学习国际经济贸易专业或有关的知识,不仅要懂得国际经济贸易的基本理论,熟悉中国对外经济贸易的方针、政策与进出口业务,而且也需要了解有关国际商法的基本知识,以便适应中国在加入WTO后的法律“游戏规则”,更自觉地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利益。
关于本书内容的安排,在考虑国际商法本身固有体系的前提下,更注重国内高校教学的需求,注重基本知识、基本原理的传授,并且尽可能地避免与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其他课程的内容相重叠。
由于作者水平有限,恳请专家、学者和读者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