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版前言
在西方法学界,法理学大抵又可被称为“法哲学”。哲学者,乃是通达事理明悉人生之智慧,与此同理,法理学或者法哲学,当属于关于法律智慧的学问。在日益增长的法学体系中,法理学是比较特殊的一个成员:它是法学中的基础理论,开启法学漫步的第一扇大门,介绍法学的基本概念和基本原理;它是法学中的一般理论,不专注于具体制度和部门法,而是纳所有法律现象——古今中外的法律制度及其实施——于自己钻研的视野,并期望从中获得对普遍法律现象的普适认知;它又是法学中的方法论,从具体法现象中抽象出逻辑和智慧,并以此指导我们对繁复多样的法律问题的解释和分析。基于上述学科特点及性质,法理学的目的在于介绍法学情况、引导法学兴趣、涵养法学素养、型塑法律人格。
在古罗马时期,法学家盖尤斯(Gaius)曾著有著名的《法学阶梯》一书,该书不仅是当时学习法律的官方教材,还是西方法学史上第一部严格意义上的法学专著。本书斗胆借用该书的名称自名为《法理学阶梯》,这个书名有两层含义:其一,法学的研习与认知是个漫长艰难而不断向上的过程,法理学是这个路途的第一步,是第一个门槛和第一个台阶;其二,法理学不是技术或科学,而是法学的思想和智慧,法理学的思辨及形而上学伴随着法律人学习和实践的全部路途,并引导我们拾阶向上追寻法律的学问和真理。
本书按照中国主流法理学的通行体系进行设计,力求将真正意义上的法学知识囊括其中,给学习者一个法理学的全貌。在此同时,与坊间流行的法理学教材不同,本书有自己的一些特点和理念:
其一,考虑到本书的主要阅读对象是刚刚入门的法科学生,本书主张通过事例来阐释法理。“理论是灰色的,而生命之树常青”,法理学属于法学中的灰色领域,关注理论和思想,因此与生活存在距离;强调思辨和抽象,因此缺乏色调和质感。结果是,对于刚刚进入大学的年轻学生来说,法理学往往是一门枯燥和不知所云的学科。为了改变这种形象,本书倡导一种“法理学的案例教学”,寻求法学的形而下认知,期望从分析具体案例和材料出发,引导出普遍性结论和法学的一般原理。在案例和材料的选择上,本书编者坚持两个向度:首先是要选择经典案例,经典案例曾在历史上影响法制发展,并成为法律文化的重要部分和载体,应当成为法律人的常识;其次还要选择当代中国案例,这些案例有助于我们了解中国法制的现状与走向,并引导“未来法律人”对中国法律问题的深度思考和关怀。
其二,本书倡导对法理学的研究性和反思性学习。了解到现代学生在知识上的求知欲和主体性意识,尊重和相信学生的理解力和判断力,本书主张适当减少对问题的直白叙述和对结论的命令式宣布,相反,我们更期望的是“把问题点出来,把讨论谈开来”,法理学不必也不能仅仅给出结论和教条,而是要提供法律思维和法律方法的训练。为了达成这一目的,本书在语言风格和叙事方法上力求鲜活、灵动和优美,强调启发和反问;在正文中多方面介绍了与主题相关的理论和材料,力求扩展学生的思维视野并引导其进行积极思考;在所有章节后配备了问题思考和推荐阅读材料,为学生课后的进一步了解和研究提供指引,在某些章节还附有经典文献阅读,学生可以直接面对和感受最精彩知识的魅力。
其三,本书在章节编写的形式上呈现出的是法学论文的样式,如内容提要、关键词、正文、注释等,而且强调内容上的逻辑联系而非简单拼凑,其目的在于培养学生的学术感觉和问题阐析能力。
除此之外,本书在学科体系和知识点选择方面也做了多处尝试和创新,例如,我们将世界两大法系单独列为一章,也吸收了国内外法理学研究的最新成果,如对“法律的经济分析”、“法律与文学运动”的介绍,这些尝试是否成功,要由读者来验证。
本书的作者分工如下。舒国滢:负责第一、七章的撰写和全书的审定;王莉君:负责第二、三、八、九、十三章的撰写;梁迎修:负责第四、十一、十四章的撰写;李宏勃:负责第五、十、十六、十七、十八、十九、二十二、二十三章的撰写和全书的统稿;薄振峰:负责第六、十二、十五、二十、二十一章的撰写。
在2006年出版的第1版的基础上,作者对本书进行了全面的修订,补正了第1版的若干错误和纰漏,更换了一些陈旧案例,吸收借鉴了法学界最新的研究成果。作为所有编者共同的目的和祈愿,希望本书的出版能够给法科学生学习法理学多一个选择,能够在法学研习道路的第一步给予陪伴,并带来法律学习的乐趣与梦想。
舒国滢 李宏勃 谨致
2012年5月6日
IV
法理学阶梯(第2版)
V
序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