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前言

一、 开展本课程的背景和涉外法律实务的特点

(一) 开展本课程的背景

2011年,教育部和中央政法委下发了《关于实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若干意见》,其中的一项重要任务就是“把培养涉外法律人才作为培养应用型、复合型法律职业人才的突破口。适应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和国家对外开放的需要,培养一批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能够参与国际法律事务和维护国家利益的涉外法律人才”。

通过对教育部文件的学习,我们认为该实践课程符合教育部“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发展方向,只是我们原来的“对外贸易法律实务训练”课程的涵盖面还不够,培养机制也不尽完善。而教育部的文件还要求在培养机制上“探索‘高校—实务部门联合培养’机制。加强高校与实务部门的合作,共同制定培养目标,共同设计课程体系,共同开发优质教材,共同组织教学团队,共同建设实践基地,探索形成常态化、规范化的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机制”。

因此,我们对该课程内容进行了扩充,尽量将其内容涵盖国际经济交往中的各个方面。这些内容不仅包括国际货物贸易中的法律问题,还包括国际投资和外贸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法律实务。同时,我们联合实务部门的同志参加编写,增强了实务操作的内容。在以后的教学中我们也会请实务部门的同志参与到实际的教学活动中来,以增加学生的学习兴趣和热情。

(二) 涉外法律实务的特点

涉外法律实务除了涉外性的特点以外,它与一般国内法律实务还存在着另外一些差别。

1. 程序较为复杂。涉外法律实务由于涉及外方当事人,其诉讼周期要比一般国内案件稍长。期间举证、来往法律文书的送达、开庭审理、判决的承认与执行等问题都更耗时耗力。有时如果涉及敏感的政治问题,则还需要通过外交途径进行沟通和协调。有时虽然只是婚姻家庭纠纷,但是由于涉及国内的道德规范,使得法官在审理时不得不加以考虑。这些都是法律工作者在处理涉外法律纠纷时应该注意的问题。

2. 知识面涵盖较广。由于涉外法律实务一般涵盖国际贸易纠纷、国际投资纠纷、国际海事纠纷等事项,涵盖大量的专业知识。在处理这类纠纷时,单单依靠法律知识显然不够,往往需要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才能较为准确地找到解决的方法。所以,我们的教学内容还介绍了一些国际贸易实务、企业报关实务以及企业涉外投资实务的知识。

3. 法律文书较为多样。由于上述两点,涉外法律实务中涉及的法律文书多种多样,不同的法律纠纷,所涉及的法律文书也各有差别。例如,在海事海商案件中,各种海运单据就是这类纠纷中特有的法律文书;在国际贸易纠纷,特别是涉及海关程序的案件中,各种海关报告凭证又成为特有的法律文书;在反倾销和反补贴案件中,还涉及国外或者国内贸易主管机关寄送给涉案企业的调查问卷,而这类问卷的填写又非常有专业性。所以,我们在编写本书时,尽量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附在后面,让学生参加工作以后见到这类法律文件时不至于非常陌生。

二、 应用型涉外法律人才的培养目标和基本途径

法律本身就是一个实践性的学科,所有的法律理论和法律条文都需要在实践中进行验证。如果一种法学理论不能付诸实践,那么它就是空中楼阁。如果某种理论在实践中根本行不通,则说明这种理论是不符合社会发展规律的。所以,应用型法律人才的培养目标与法学教育的整体目标并不冲突,反而能更好地发展法学教育。应用型法律人才的培养手段也是我们一般法学理论教学的有益补充,或者说是一种不可或缺的补充。

我国著名法学家赵秉志教授认为,在当前社会背景下,我国应当注重应用型法律人才的培养,这是我国法律人才培养的根本目标。第一,这是高等学校教育的基本要求。教育的这种实践性决定了人才培养的应用型,与实践应用相背离的教育当然不是成功的教育。因此,高等学校法学教育也必须注重学生应用能力的培养。应用型法律人才的培养应当是我国法律人才培养的根本目标。第二,这尤其是由法学学科的性质所决定的。以法律为主要研究对象的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必须要有一定的理论作指导,其发展必须与实践相结合。正所谓“实践是思想的真理”(俄国哲学家车尔尼雪夫斯基语),离开了法律实践,法学学科的发展将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法学学科的这种特性决定了法律人才的培养必须注重应用性。赵秉志:《应用性是法律人才培养的根本目标》,载《人民法院报》,2011年1月28日,第7版。 

同时,赵秉志教授认为,我国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探索应用型法律人才的培养途径:第一,加强教学手段的改革,积极探索新的实践性教学方法。为此,案例教学、课堂讨论、模拟法庭、庭审观摩等实践性教学方法必不可少。第二,加强法学课程改革,不断探索新的实践课程。课程的设置与教学手段的革新有着密切联系。第三,加强法律实践基地建设,积极探索法律实践途径。

结合涉外法律实务的特点,我们认为,应用型涉外法律人才的培养也无非通过上述途径来进行。本书也是我们进行教学改革和进行实践性教学方法探索的一个尝试。我们希望通过我们的尝试,为我国的法学本科教学积累一些经验和教训,为其他高校法学院的教学改革提供一些参照,为我国法学教学的实践性教学改革做一些铺垫和素材。所以,我们更希望国内其他高校的专家和老师能够多提出批评和建议。

三、 如何使用本书

本书可以作为法学本科学生实践课的指导用书,也可以作为学生进行模拟法庭时的参考教材。

编者2013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