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规划师是一个外表看起来高级而又神秘的职业,对于身处行业中的我们来说,更明白这是一份需要去除浮躁、兼具责任与压力的职业。取得注册城乡规划师资格对于规划师来说是一种行业的认可,在一定程度上也是一种规划能力和从业资格的肯定。从2000年开始实施全国注册规划师考试制度以来的20年,经众多工作在规划设计岗位的同仁们坚持不懈,约2.4万人取得了这张颇具含金量的证书。
这些年,规划在国家政策中越来越被重视,注册规划师职业资格制度也经历过几次调整,2008年随着《城乡规划法》的变动,注册城市规划师变更为注册城乡规划师,经历了2015年和2016年两年的停考,2017年依据《关于印发〈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人社部规〔2017〕6号),注册城乡规划师划入协会管理,2018年随着国家部门改革,注册城乡规划师实施主体变为自然资源部,这两年有关考试的内容和方向,是众多考生关注的热点。
规划师的核心工作便是“规划”,既有宏观规划理论又有实际操作能力。虽然注册规划师考试未必能全面评估一名规划师的能力,也不能以是否通过考试来衡量规划师的规划设计能力高下,但已通过注册规划师考试的考生,一般说明其不仅具备全面的理论和实践经验,熟悉国家的相关法规和制度,对规划设计也具有一定分析、构思和表达能力,具备成为一名规划师的基本素养。
“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是城乡规划的法律基础,该科目因其庞大的法律法规和规范,考点分散且多,又因为法律法规本身的枯燥,让该科目成为考生相对头疼的科目之一。但正如上面所说,归根到底这毕竟是一个理论考试,是考试就一定有其规律,不能单纯理解为记忆与背诵,这是考生在复习的时候要避开的“坑”。在复习过程中,要对法规中的重点内容全面复习,而对不常考的知识点“浅尝辄止”。当然,还需要掌握一些切实有效的应试方法与技巧,研究历年真题,形成考试思路。
本书便是从考试的角度出发,通过研究历年的考试题目,总结考试思路和重点,对每道题目进行了详细的解析,以期帮助更多的应试者把握历年考试的重点,更实际、高效地复习。
匠题库
本书在编写过程中得到了清华大学出版社各位编辑老师的支持和帮助,感谢他们的付出。但因为编者水平有限,预留给出版社的时间也仓促,书中难免有不妥之处,敬请各位同仁和读者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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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
2020年3月于北京
关于《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考试的几点建议
编者在分析总结了近几年注册城乡规划师考试科目及《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试题后,给准备参加注册城乡规划师考试的考生几点建议:
1. 充分认识《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在注册城乡规划师考试中的作用和地位,法规是整个考试的隐形大纲,是赋予规划师权利和义务的准绳,其自身科目知识点对其他科目考试内容和考点也有很大的帮助,特别是对《城乡规划原理》的规划体系板块和《城乡规划实务》的违法处罚考点,法规的知识点贯穿整套教材,复习时应融会贯通。
2. 法规复习要避免纯背诵的认识误区,很多同学认为法规枯燥烦琐,但从近几年的考试看,题目趋于理解记忆。如对《城乡规划法》而言,单纯的记忆显然是无法应对考试的,而重在对整个规划法层次和本质规定的理解; 近几年考试越来越接近实际,如法规效力、复议处罚等都以实际现状为出题点。法规与《城乡规划原理》不同,其复习重点应紧密结合教材,不要放到教材之外。
3. 从试题分析可见,城乡规划法、行政法基础知识以及公共行政等是法规考试的重点,但有对重要技术标准、规范考查的趋势,考生复习仍要紧紧结合考试大纲,抓住重点部分的同时,多关注一些在城乡规划原理、实际项目中常用的技术标准和规范。
4. 认识真题的重要性,减少对模拟题的练习,有些考生原本就对一些概念模糊,而一些凑数的模拟题会加大对考生的误导,切实做到对近几年真题知其然也知其所以然。
以上分析和建议属于老师的一些看法,难免偏颇,仅供考生斟酌参考; 全面复习、深入理解、融会贯通、加强理解记忆仍是考试通过的最佳途径。在此祝愿各位考生学习愉快、身体健康、考试顺利!
编者
2020年3月
文中法律全称与简称对照
法 律 全 称文 中 简 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乡规划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行政复议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诉讼法》《诉讼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文物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行政许可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行政处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权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防震减灾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立法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招投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消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国家赔偿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人民防空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保守国家秘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法》《行政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