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制度简称“税制”,是国家按照一定政策原则制定的各种税收法律、法规、条例、实施细则和征收管理制度的总称,也是税务机关向纳税人征税的法律依据和工作规程。广义的税收制度指国家设置的所有税种组成的税收体系及各项征收管理制度。税收体系是指一国已建成的税种、税类的构成及其相互关系;征收管理制度包括已完成全部立法手续的税收法律和尚未完成全部立法手续的条例、办法、暂行规定,以及税收计划和会计、统计制度等。狭义的税收制度指国家设置某一具体税种的课征制度,由纳税人、征税对象、税率、纳税环节、纳税期限、减税免税、违章处理等基本要素组成,国家要设置税种征税,必须对这些要素以法律或制度的形式作出明确的规定。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税制经历了多次改革,现行税制是经过1994年工商税制改革逐渐完善形成的。我国现行共有24个税种,按课税对象的不同,可以划分为流转税、所得税、财产税、资源税、行为目的税和农业税六种类型。
本书根据高职高专教育的教学特点编写,力图紧密联系高职高专层次教学的实际需要,突出实用性。本书方便读者学习中国税制结构和现行税收法规,了解各税种的主要经济作用和功能,掌握各税种的应纳税额计算,有助于培养或提高读者熟练运用现行税收法规、熟练掌握各主要税种的计算的能力,为有关专业后续课程的学习打下坚实的基础。
本书主要特点有:
(1) 实用性。理论或相对比较抽象的知识部分以学生“够用”为度并予以简化,对中国税制改革的历史过程只做必要的介绍,突出与工作实际相关的实务知识的介绍。
(2) 及时性。尽可能吸收中国税制的最新的政策内容。
(3) 简明性。遵循简明扼要的原则,文字尽可能简练、通俗易懂。
(4) 整合性。在章节结构上,将重点、难点税种独立成章,其他税种合并为一章。
本书由深圳职业技术学院陈玫君副教授主编。本书编写工作的具体分工如下:第1、2、3章由陈拂闻编写,第4章由简胜前编写,第5章由陈玫君编写,第6、7、8章由江振华编写,第9章由陈玫君、陈文梅、江振华编写。
由于编者能力、水平等方面的限制,本书难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敬请专家、同仁和广大读者批评指正。
编者[]
2004年12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