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定价:49.8元
印次:1-2
ISBN:9787302143888
出版日期:2007.02.01
印刷日期:2008.01.24
图书责编:杜春杰
图书分类:教材
本教材按照中国民法典进行设计,并以我国民法通则、合同法、继承法等现行民事法律法规为依据,紧密结合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借鉴外国与我国台湾地区的民事立法与司法实践,吸收国内外民法学研究的新成果,理论联系实际,系统阐述了民法的基本理论、基本制度和基本知识(因知识产权法与婚姻家庭法另有教材,故本书未作具体论述)。 本书共分6编34章,主要包括民法总论、人身权、物权、合同、继承、侵权。在内容上主要突出民法典的特色,以适应新世纪发展的需要;在体例编排上,每章有“学习提示”“关键词”“相关资料”“本章小结”及“案例分析”等,令人耳目一新。 本书适用于普通高等院校法学专业本科生和法律硕士研究生的教学之用,也可作为相关法律从业人员的参考用书。
民法学作为我国普通高等学校法学专业的专业主干课程之一,对于法学专业学生知识结构的塑造占据基础性地位。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和民法典制定的推动下,我国的民法学理论研究获得了长足的发展。相应地,民法学理论研究的发展,反过来又对高等学校的民法教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本教材的编写,就是为了因应这种要求。 本教材在体例的编排上,主要是考虑了我国民法典制定中的体例要求。首先,在我国民法典体系之构架的讨论中,直接以合同法总则取代传统民法中的债法总则,并且使侵权行为独立成编的构想,已经为许多民法学者所采纳。由于传统民法债法总则的内容,其实就是以合同之债的内容而建构的,因此本教材的篇章结构,亦采取这种构想。基于此,由于传统民法中债的类型,除合同之债外,还包括侵权之债、不当得利之债和无因管理之债,因此本书采取以合同法总论来取代债法总论的构架时,将不当得利和无因管理之债,纳入“合同与债”一节,在“债的分类”中来加以阐述。其次,为延续我国《民法通则》的立法体例,我国多数民法学者主张依旧采用民事责任独立成编的法典结构。我们也采纳这种观点,在本教材中,将侵权之债单列为“侵权责任”一章,并使之从传统的债法总论中分离出来,从而同时与以合同法总论取代债法总论的做法相衔接。最后,关于未来民法典中人格权的立法体例,理论上存在着制定于总则的民事主体制度中、制定于侵权责任制度中以及独立成编三种构想。我们采纳第三种学说,在教材中单独设置了“人格权”一章。与此同时,由于人格权制度的独立性,必须在其不同于民事主体制度、也不同于民事责任制度中得到体现,因此本教材大力强化了人格权作为一项民事权利的理论部分,在人格权的理论构造...
第一编 民法总论
第一章 民法概述 14
第一节 民法的调整对象与调整方法 14
第二节 民法的性质 25
第三节 民法与相关法律部门的关系 33
第四节 民法的渊源 42
第五节 民法的适用范围 45
第二章 民法基本原则 49
第一节 民法基本原则概述 49
第二节 民法的各个基本原则 51
第三章 民事法律关系 60
第一节 民事法律关系概述 60
第二节 民事权利 64
第四章 自然人 68
第一节 自然人的民事能力 68
第二节 宣告失踪与宣告死亡 73
第三节 监护 77
第四节 自然人的住所 81
第五节 个体工商户与农村承包经营户 82
第五章 法人 85
第一节 法人概述 85
第二节 法人的民事能力 94
第三节 法人的机关 99
第四节 法人的成立、变更与终止 101
第六章 合伙 108
第一节 合伙概述 108
第二节 合伙的各项具体制度 113
第七章 物与有价证券 124
第一节 物 124
第二节 货币与有价证券 132
第八章 民事法律行为 134
第一节 民事法律事实概述 134
第二节 法律行为概述 137
第三节 法律行为的分类 139
第四节 法律行为的成立要件与生效要件 143
第五节 意思表示 147
第六节 附条件与附期限的法律行为 156
第七节 瑕疵法律行为的效力 159
第九章 代理 167
第一节 代理概述 167
第二节 代理权 174
第三节 ...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