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定价:69.8元
印次:1-1
ISBN:9787302599029
出版日期:2022.02.01
印刷日期:2022.02.16
图书责编:刘晶
图书分类:教材
全书共十一章,包括了导论、民事法律关系、民事主体(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民事权利客体、法律行为、代理、诉讼时效、期日和期间、权利的行使以及民法的效力、适用与解释等内容,着眼中国民法,并适度介绍各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 反映民法学的新兴发展,并提出颇具前瞻性和建设性的理论观点。 根据新颁布的《民法典》进行了编写,具有先进性、准确性和科学性。全书要言不烦、深浅有度,以凝练的语言和精悍的篇幅,将抽象的民法总论内容规范、精辟地阐述出来,体现了作者对民法学潜心研究至融会贯通的境界,为初学者进入博大精深的民法学之门提供了指引与路径。
侯春平 单位:华北科技学院 职务、职称:副教授 性别:男 年龄:42 专业:诉讼法 学历:法学博士/博士后 研究领域:民事诉讼法 研究成果:主持和参与省部级课题多项,参与多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参与《合同理论与实务简明教程》等多部教材的编写。
前言 民法是私法的基本法,它以对人的保护为核心,以权利为本位,系统全面地规定了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在民事活动中享有的各种人身、财产权益。因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被视为现代法治文明的扛鼎之作,被誉为法治进一步健全完善的标志。 民法总则秉承体系性的法律思维方法,遵循民事主体、民事权利、民事行为、民事责任的科学编纂结构,以人的保护为核心,对普遍适用于《民法典》分则各编的一般原则、概念、规则和制度进行了系统规定,把对人的权利的保护提升至前所未有的高度。 民法总则在《民法通则》的基础上修改、完善了民事权利体系,强化了保护民事权利的观念,在世界上开创了在民法总则中全面系统规定民事权利的立法模式,我国人权保护法治建设由此进入一个新时期。 本书作为普通高等教育民事法律法规课程的特色教材,严格按照教育部关于“加强职业教育、突出实践能力培养”的教育改革要求,力求做到以下两点:一是与时俱进,吸收最新的立法;二是注重研究与实用性结合,增加教材的理论深度,并引导学生用理论解决复杂的法律实务问题。本书的出版对帮助学生尽快熟悉《民法典》,掌握工作岗位所必需的知识技能具有重要意义。 民法是高等教育法学专业的核心课程和基础课程,也是经济产业从业者必须认真学习掌握的关键知识。全书共十一章,以对读者的应用能力培养为主线,根据国家新颁布实施的《民法典》,结合相关法律规定,系统介绍了以下内容:民事法律关系、民事主体、民事权利客体、民事法律行为、代理、诉讼时效、期间和期日、权利的行使、民法的效力及适用与解释。本书还通过实例分析讲解,以提高读者对民事法律法规的理解与运用能力。 由...
第一章 导论1
第一节 民法概述1
第二节 民法的渊源5
第三节 民法的性质9
第四节 民法的基本原则11
第五节 民法与邻近法律部门18
第六节 民法学及其学习方法23
第二章 民事法律关系26
第一节 民事法律关系概述27
第二节 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29
第三节 民事能力31
第四节 民事权利35
第五节 民事义务39
第六节 民事责任40
第三章 民事主体——自然人49
第一节 民事权利能力49
第二节 民事行为能力55
第三节 监护64
第四节 宣告失踪76
第五节 宣告死亡81
第六节 自然人的住所87
第七节 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88
第四章 民事主体——法人、其他组织92
第一节 法人概述93
第二节 法人的本质96
第三节 法人的分类97
第四节 法人的民事能力104
第五节 法人的成立106
第六节 法人的机关110
第七节 法人的住所113
第八节 法人的消灭114
第九节 非法人组织119
第五章 民事权利客体125
第一节 民事权利客体概述125
第二节 作为民事权利客体的物128
第三节 物的分类129
第六章 法律行为135
第一节 法律行为概述135
第二节 法律行为的分类137
第三节 法律行为的要件144
第四节 意思表示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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