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定价:38.5元
印次:1-1
ISBN:9787302281764
出版日期:2012.03.01
印刷日期:2012.03.15
图书责编:李文彬
图书分类:零售
近年来,在责任制思想、市场经济理念和公共选择理论(public choice theory)的影响之下,以向社会公开承诺为基本特征的行政改革正如火如荼地展开。以责任书形式出现的承诺,有关讨论参见余凌云:《行政法上的假契约现象——以警察法上各类责任书为考察对象》,载《法学研究》2001(5)以及余凌云:《行政契约论》,第二编“具体形态之研究”中的“治安承诺责任协议”,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在这里,我更加关注的是以通知、通告、办事规则(程)形式出现的对社区(会)的承诺问题。 为有效控制行政自由裁量,实践自觉地走向了裁量基准,通过基准、手册、指南等手段,以规范性文件为载体,努力将专家知识外化为社会知识、大众知识。
本书是2007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一般项目,批准号07BFX023)“行政法上的合法预期制度”的最终研究成果,也是2007年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项目的成果。在此致谢。 自序 八年前,我在剑桥游学,第一次接触到这个术语与话题,立即着迷,如痴如醉。并于次年引介给同行。我们对合法预期的关注也大致始于彼时。之后,经过断断续续思考,删补增改,总算完成了这部作品。 作品就像陈酿,放一阵子,或许味道更加醇香。 在不断的问学中,我形成了自己的风格,偏好微观,以问题为导向,且作品多采取基本理论、实例研究与域外经验的体系结构。本书亦不例外。这难免会给人留下一个眼界短浅、有点零散的感觉。但我也不想强扭自己,随心而去吧。 本书的研究仍以英国法知识为底色,但我也丝毫不敢怠慢我国的实践经验。“拿来主义”让我把目光也同时投向了欧共体、澳大利亚、新西兰、加拿大、法国的合法预期理论,投向了德国法上的政府信赖保护。 似乎可以肯定的是,合法预期和政府信赖保护不完全是一回事。后来有关的一些研究,包括我的作品,在资料运用上也没有很好地加以鉴别,不免张冠李戴,“上错轿子、嫁错郎”,得出的一些结论也很难经得起推敲。所以,在本书中我做了刻意的区分。 我始终有种感觉,在二十世纪九十年代,我们把德、日的政府信赖保护经由台湾地区文献引入,太过匆忙、太过草率。原本想对合法预期、政府信赖保护和诚实信用做一个纵深的比较,苦于资料有限,我也实在不愿意在二手资料上拾人牙慧,更无力考究何以在德国同时并存着公法上的诚实信用以及信赖保护。好在刘飞教授已积攒了大量的一手资料,准备研究这个专题,我也拜托他能够解答这个疑问。 ...